研报下载就选股票报告网
您好,欢迎来到股票分析报告网!登录   忘记密码   注册
>> 中信证券-教育行业重大事项点评:深化职教建设,强化市场信心-221222
上传日期:   2022/12/22 大小:   277KB
格式:   pdf  共3页 来源:   中信证券
评级:   -- 作者:   郑逸坤,姜娅 冯重光
下载权限:   此报告为加密报告
新华社12月21日报道,近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文件从资本、人才、产业等领域进一步为职教发展提供支持,继续肯定资本在职业教育发展中的作用。我们认为,继《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中提到“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后,本次文件有望进一步强化了市场对于职业教育板块的投资信心,板块估值有望继续迎来修复。
  ▍据新华社12月21日报道,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我们对其中市场关心的部分内容解读如下:
  ▍继续肯定资本在职业教育发展中的作用。文件提出,“探索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支持职业教育发展投入新机制,吸引社会资本、产业资金投入”,“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支持发展职业教育”。整体与此前《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职业教育法》内容表述类似,继续肯定资本在职业教育发展中的作用,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应用型本科招生规模有望进一步扩大。文件提出,“支持优质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职业学校联合开展五年一贯制办学,开展中等职业教育与职业本科教育衔接培养”,“扩大应用型本科学校在职教高考中的招生规模”,“完善本科学校招收具有工作经历的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办法”,“完善专升本考试办法和培养方式,支持高水平本科学校参与职业教育改革”。我们认为,政策从招生体系、生源等多方面进一步扩大应用型本科潜在招生规模,相较此前《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提到的扩大职业本科招生或受限于当下职业本科数量较少,应用型本科招生规模的扩大或有望更快体现。
  ▍总结:本次政策延续了鼓励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精神,从资本、人才、产业等领域进一步为职教发展提供支持,持续推动产教融合、职普融通,鼓励各级政府、企业、学校、科研机构参与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加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从上市公司角度,以职业教育为主业的公司也都在积极响应政策精神,不断加大办学投入,在提高自身教育质量的同时有望享受政策带来的扩招和发展的红利。
  ▍风险因素:教育行业政策变化、扩招不及预期、办学质量提升不及预期等。
  ▍投资策略:我们长期看好职业教育发展,建议积极布局:1)分类登记逐步推进,且享受政策鼓励,估值处低位有望持续修复的港股高教板块,重点推荐中教控股、希望教育、东软教育、民生教育、中国新华教育,建议关注中国科培、新高教集团、中国职业教育、建桥教育、中国春来;2)受益疫情管控放松,业绩和估值均有望迎来修复的职业培训板块,重点推荐中国东方教育、传智教育。
  
研究报告全文:深化职教建设强化市场信心教育行业重大事项点评20221222中信证券研究部核心观点新华社12月21日报道近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文件从资本人才产业等领域进一步为职教发展提供支持继续肯定资本在职业教育发展中的作用我们认为继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中提到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后本次文件有望进一步强化了市场对于职业教育板块的投资信心板块估值有望继续迎来修复据新华社12月21日报道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姜娅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我们对其中市场关心的部分内容消费产业首席解读如下分析师S1010510120056继续肯定资本在职业教育发展中的作用文件提出探索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支持职业教育发展投入新机制吸引社会资本产业资金投入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支持发展职业教育整体与此前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职业教育法内容表述类似继续肯定资本在职业教育发展中的作用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应用型本科招生规模有望进一步扩大文件提出支持优质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职业学校联合开展五年一贯制办学开展中等职业教育与职业本科教育衔接冯重光培养扩大应用型本科学校在职教高考中的招生规模完善本科学校招教育行业分析师收具有工作经历的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办法完善专升本考试办法和培养方式S1010519040006支持高水平本科学校参与职业教育改革我们认为政策从招生体系生源等多方面进一步扩大应用型本科潜在招生规模相较此前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提到的扩大职业本科招生或受限于当下职业本科数量较少应用型本科招生规模的扩大或有望更快体现总结本次政策延续了鼓励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精神从资本人才产业等领域进一步为职教发展提供支持持续推动产教融合职普融通鼓励各级政府企业学校科研机构参与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加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郑逸坤从上市公司角度以职业教育为主业的公司也都在积极响应政策精神不断加大教育行业分析师办学投入在提高自身教育质量的同时有望享受政策带来的扩招和发展的红利S1010522060001风险因素教育行业政策变化扩招不及预期办学质量提升不及预期等投资策略我们长期看好职业教育发展建议积极布局1分类登记逐步推进且享受政策鼓励估值处低位有望持续修复的港股高教板块重点推荐中教控股希望教育东软教育民生教育中国新华教育建议关注中国科培新高教集团中国职业教育建桥教育中国春来2受益疫情管控放松业绩和估值均有望迎来修复的职业培训板块重点推荐中国东方教育传智教育重点公司盈利预测估值及投资评级EPSPE简称代码收盘价评级2122E23E24E2122E23E24E中国东方教育0667HK62502402903804926221613买入传智教育003032SZ173601905006007291352924买入中教控股0839HK101408009209410613111110买入希望教育1765HK0790120110110137776增持东软教育9616HK3600570710901126543买入民生教育1569HK0490230230240262222买入中国新华教育2779HK0930250290330374333买入资料来源Wind中信证券研究部预测注股价为2022年12月21日收盘价港股公司EPS取核心EPS单位为港元证券研究报告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第2页起的免责条款和声明分析师声明主要负责撰写本研究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的分析师在此声明i本研究报告所表述的任何观点均精准地反映了上述每位分析师个人对标的证券和发行人的看法ii该分析师所得报酬的任何组成部分无论是在过去现在及将来均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与研究报告所表述的具体建议或观点相联系一般性声明本研究报告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机构制作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球的附属机构分支机构及联营机构仅就本研究报告免责条款而言不含CLSAgroupofcompanies统称为中信证券本研究报告对于收件人而言属高度机密只有收件人才能使用本研究报告并非意图发送发布给在当地法律或监管规则下不允许向其发送发布该研究报告的人员本研究报告仅为参考之用在任何地区均不应被视为买卖任何证券金融工具的要约或要约邀请中信证券并不因收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中信证券的客户本报告所包含的观点及建议并未考虑个别客户的特殊状况目标或需要不应被视为对特定客户关于特定证券或金融工具的建议或策略对于本报告中提及的任何证券或金融工具本报告的收件人须保持自身的独立判断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报告所载资料的来源被认为是可靠的但中信证券不保证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中信证券并不对使用本报告或其所包含的内容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或与此有关的其他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提及的任何证券或金融工具均可能含有重大的风险可能不易变卖以及不适合所有投资者本报告所提及的证券或金融工具的价格价值及收益可跌可升过往的业绩并不能代表未来的表现本报告所载的资料观点及预测均反映了中信证券在最初发布该报告日期当日分析师的判断可以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况下做出更改亦可因使用不同假设和标准采用不同观点和分析方法而与中信证券其它业务部门单位或附属机构在制作类似的其他材料时所给出的意见不同或者相反中信证券并不承担提示本报告的收件人注意该等材料的责任中信证券通过信息隔离墙控制中信证券内部一个或多个领域的信息向中信证券其他领域单位集团及其他附属机构的流动负责撰写本报告的分析师的薪酬由研究部门管理层和中信证券高级管理层全权决定分析师的薪酬不是基于中信证券投资银行收入而定但是分析师的薪酬可能与投行整体收入有关其中包括投资银行销售与交易业务若中信证券以外的金融机构发送本报告则由该金融机构为此发送行为承担全部责任该机构的客户应联系该机构以交易本报告中提及的证券或要求获悉更详细信息本报告不构成中信证券向发送本报告金融机构之客户提供的投资建议中信证券以及中信证券的各个高级职员董事和员工亦不为前述金融机构之客户因使用本报告或报告载明的内容产生的直接或间接损失承担任何责任评级说明投资建议的评级标准评级说明报告中投资建议所涉及的评级分为股票评级和行业评级买入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20以上另有说明的除外评级标准为报告发布日后6到12个增持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介于520之间月内的相对市场表现也即以报告发布日后的6到12个股票评级月内的公司股价或行业指数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持有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介于-105之间表性指数的涨跌幅作为基准其中A股市场以沪深300卖出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跌幅10以上指数为基准新三板市场以三板成指针对协议转让标的或三板做市指数针对做市转让标的为基准香港市场强于大市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10以上以摩根士丹利中国指数为基准美国市场以纳斯达克综合行业评级中性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介于-1010之间指数或标普500指数为基准韩国市场以科斯达克指数或韩国综合股价指数为基准弱于大市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跌幅10以上2特别声明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中信证券可能1与本研究报告所提到的公司建立或保持顾问投资银行或证券服务关系2参与或投资本报告所提到的公司的金融交易及或持有其证券或其衍生品或进行证券或其衍生品交易因此投资者应考虑到中信证券可能存在与本研究报告有潜在利益冲突的风险本研究报告涉及具体公司的披露信息请访问httpsresearchciticsinfocomdisclosure法律主体声明本研究报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澳门台湾除外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编号Z20374000分发本研究报告由下列机构代表中信证券在相应地区分发在中国香港由CLSALimited于中国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分发在中国台湾由CLSecuritiesTaiwanCoLtd分发在澳大利亚由CLSAAustraliaPtyLtd商业编号53139992331金融服务牌照编号350159分发在美国由CLSACLSAAmericasLLC除外分发在新加坡由CLSASingaporePteLtd公司注册编号198703750W分发在欧洲经济区由CLSAEuropeBV分发在英国由CLSAUK分发在印度由CLSAIndiaPrivateLimited分发地址8FDalamalHouseNarimanPointMumbai400021电话91-22-66505050传真91-22-22840271公司识别号U67120MH1994PLC083118在印度尼西亚由PTCLSASekuritasIndonesia分发在日本由CLSASecuritiesJapanCoLtd分发在韩国由CLSASecuritiesKoreaLtd分发在马来西亚由CLSASecuritiesMalaysiaSdnBhd分发在菲律宾由CLSAPhilippinesInc菲律宾证券交易所及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会员分发在泰国由CLSASecuritiesThailandLimited分发针对不同司法管辖区的声明中国大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中国香港本研究报告由CLSALimited分发本研究报告在香港仅分发给专业投资者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及其下颁布的任何规则界定的不得分发给零售投资者就分析或报告引起的或与分析或报告有关的任何事宜CLSA客户应联系CLSALimited的罗鼎电话85226007233美国本研究报告由中信证券制作本研究报告在美国由CLSACLSAAmericasLLC除外仅向符合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下15a-6规则界定且CLSAAmericasLLC提供服务的主要美国机构投资者分发对身在美国的任何人士发送本研究报告将不被视为对本报告中所评论的证券进行交易的建议或对本报告中所述任何观点的背书任何从中信证券与CLSA获得本研究报告的接收者如果希望在美国交易本报告中提及的任何证券应当联系CLSAAmericasLLC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的经纪交易商以及CLSA的附属公司新加坡本研究报告在新加坡由CLSASingaporePteLtd仅向新加坡财务顾问规例界定的机构投资者认可投资者及专业投资者分发就分析或报告引起的或与分析或报告有关的任何事宜新加坡的报告收件人应联系CLSASingaporePteLtd地址80RafflesPlace18-01UOBPlaza1Singapore048624电话6564167888因您作为机构投资者认可投资者或专业投资者的身份就CLSASingaporePteLtd可能向您提供的任何财务顾问服务CLSASingaporePteLtd豁免遵守财务顾问法第110章财务顾问规例以及其下的相关通知和指引CLSA业务条款的新加坡附件中证券交易服务C部分所披露的某些要求MCIP085112021加拿大本研究报告由中信证券制作对身在加拿大的任何人士发送本研究报告将不被视为对本报告中所评论的证券进行交易的建议或对本报告中所载任何观点的背书英国本研究报告归属于营销文件其不是按照旨在提升研究报告独立性的法律要件而撰写亦不受任何禁止在投资研究报告发布前进行交易的限制本研究报告在英国由CLSAUK分发且针对由相应本地监管规定所界定的在投资方面具有专业经验的人士涉及到的任何投资活动仅针对此类人士若您不具备投资的专业经验请勿依赖本研究报告欧洲经济区本研究报告由荷兰金融市场管理局授权并管理的CLSAEuropeBV分发澳大利亚CLSAAustraliaPtyLtdCAPL商业编号53139992331金融服务牌照编号350159受澳大利亚证券与投资委员会监管且为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及CHI-X的市场参与主体本研究报告在澳大利亚由CAPL仅向批发客户发布及分发本研究报告未考虑收件人的具体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特定需求未经CAPL事先书面同意本研究报告的收件人不得将其分发给任何第三方本段所称的批发客户适用于公司法2001第761G条的规定CAPL研究覆盖范围包括研究部门管理层不时认为与投资者相关的ASXAllOrdinaries指数成分股离岸市场上市证券未上市发行人及投资产品CAPL寻求覆盖各个行业中与其国内及国际投资者相关的公司印度CLSAIndiaPrivateLimited成立于1994年11月为全球机构投资者养老基金和企业提供股票经纪服务印度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编号INZ000001735研究服务印度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编号INH000001113和商人银行服务印度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编号INM000010619CLSA及其关联方可能持有标的公司的债务此外CLSA及其关联方在过去12个月内可能已从标的公司收取了非投资银行服务和或非证券相关服务的报酬如需了解CLSAIndia关联方的更多详情请联系Compliance-Indiaclsacom未经中信证券事先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目的复制发送或销售本报告中信证券2022版权所有保留一切权利3
 
Copyright © 2005 - 2021 Nxn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蜀ICP备150317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