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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证券-计算机行业重大事项点评:“数据二十条”里程碑落地-221220
上传日期:   2022/12/20 大小:   353KB
格式:   pdf  共4页 来源:   中信证券
评级:   强于大市 作者:   杨泽原,丁奇,马庆刘
行业名称:   计算机
下载权限:   此报告为加密报告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数据二十条”的提出与落地,对于深化有关数据要素的认识、凝聚数据流转利用的规则共识、全方位培育多层次数据生态等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我们预计未来国内将加速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建设,加快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建议关注相关领域投资机遇。
  ▍事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于2022年12月19日对外公布,初步搭建我国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提出20条政策举措。《意见》要求,以维护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为前提,以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为主线,以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为重点,深入参与国际高标准数字规则制定,构建适应数据特征、符合数字经济发展规律、保障国家数据安全、彰显创新引领的数据基础制度。政策牵引下,数据要素价值有望充分体现,全体人民有望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为深化创新驱动、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建立健全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四方面制度,为发挥数据要素价值打牢坚实基础。我们认为,制度的建立健全有助于保护数据产权、防范安全风险、高效发挥数据价值,同时也将完善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促使全民共享数字经济成果。其中《意见》指出要点:
  1)建立保障权益、合规使用的数据产权制度:推进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数据产权制度体系。
  2)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完善和规范数据流通规则,构建促进使用和流通、场内场外相结合的交易制度体系,规范引导场外交易,培育壮大场内交易,同时有序发展数据跨境流通和交易,建立数据来源可确认、使用范围可界定、流通过程可追溯、安全风险可防范的数据可信流通体系。
  3)建立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顺应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发展趋势,完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扩大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范围和按价值贡献参与分配渠道。完善数据要素收益的再分配调节机制,让全体人民更好共享数字经济发展成果。
  4)建立安全可控、弹性包容的数据要素治理制度:把安全贯穿数据治理全过程,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协同的治理模式,创新政府治理方式,明确各方主体责任和义务,完善行业自律机制,规范市场发展秩序,形成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的数据要素治理格局。
  ▍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利于做大数字经济,也为相关公司注入增长新动力。宏观层面来看,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有助于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充分发挥我国海量数据规模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微观层面来看,数字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已快速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环节,带来数据采集、分析、存储、交易、流通、应用、安全、加密等诸多环节发展机遇,为相关公司注入增长新动力。
  ▍风险因素:数据二十条政策推进不及预期;数据要素体系建立速度不及预期;政府IT预算支出不及预期。
  ▍投资策略: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数据二十条”《意见》对于深化有关数据要素的认识、凝聚数据流转利用的规则共识、全方位培育多层次数据生态等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我们预计未来国内将加速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加快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建议关注:
  ▍1)大数据基础设施:深桑达A、易华录、云赛智联等;
  ▍2)数据处理/加工:星环科技、科大讯飞、航天宏图、超图软件、四维图新、拓尔思、东方国信、海天瑞声等;
  ▍3)政务数据体系建设/运营者:新点软件、太极股份、税友股份、万达信息、南威软件、美亚柏科、中科江南、博思软件等;
  ▍4)数据安全&加密:奇安信、安恒信息、启明星辰、卫士通、格尔软件、信安世纪、吉大正元等。
研究报告全文:数据二十条里程碑落地计算机行业重大事项点评20221220中信证券研究部核心观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数据二十条的提出与落地对于深化有关数据要素的认识凝聚数据流转利用的规则共识全方位培育多层次数据生态等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我们预计未来国内将加速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建设加快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建议关注相关领域投资机遇事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杨泽原于年月日对外公布初步搭建我国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提出条计算机行业首席2022121920分析师政策举措意见要求以维护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为前S1010517080002提以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为主线以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为重点深入参与国际高标准数字规则制定构建适应数据特征符合数字经济发展规律保障国家数据安全彰显创新引领的数据基础制度政策牵引下数据要素价值有望充分体现全体人民有望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为深化创新驱动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建立健全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四方面制度为发挥数据丁奇要素价值打牢坚实基础我们认为制度的建立健全有助于保护数据产权防云基础设施行业范安全风险高效发挥数据价值同时也将完善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促使全首席分析师民共享数字经济成果其中意见指出要点S10105191200031建立保障权益合规使用的数据产权制度推进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数据产权制度体系2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完善和规范数据流通规则构建促进使用和流通场内场外相结合的交易制度体系规范引导场外交易培育壮大场内交易同时有序发展数据跨境流通和交易建立数据来源可马庆刘确认使用范围可界定流通过程可追溯安全风险可防范的数据可信流通体系云应用分析师3建立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顺应数字产业化产业S1010522090001数字化发展趋势完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扩大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范围和按价值贡献参与分配渠道完善数据要素收益的再分配调节机制让全体人民更好共享数字经济发展成果4建立安全可控弹性包容的数据要素治理制度把安全贯穿数据治理全过程计算机行业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协同的治理模式创新政府治理方式明确各方主体评级强于大市维持责任和义务完善行业自律机制规范市场发展秩序形成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的数据要素治理格局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利于做大数字经济也为相关公司注入增长新动力宏观层面来看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有助于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充分发挥我国海量数据规模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微观层面来看数字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已快速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环节带来数据采集分析存储交易流通应用安全加密等诸多环节发展机遇为相关公司注入增长新动力风险因素数据二十条政策推进不及预期数据要素体系建立速度不及预期政府IT预算支出不及预期投资策略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数据二十条意见证券研究报告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第3页起的免责条款和声明计算机行业数字经济重大事项点评20221220对于深化有关数据要素的认识凝聚数据流转利用的规则共识全方位培育多层次数据生态等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我们预计未来国内将加速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加快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建议关注1大数据基础设施深桑达A易华录云赛智联等2数据处理加工星环科技科大讯飞航天宏图超图软件四维图新拓尔思东方国信海天瑞声等3政务数据体系建设运营者新点软件太极股份税友股份万达信息南威软件美亚柏科中科江南博思软件等4数据安全加密奇安信安恒信息启明星辰卫士通格尔软件信安世纪吉大正元等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和声明2分析师声明主要负责撰写本研究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的分析师在此声明i本研究报告所表述的任何观点均精准地反映了上述每位分析师个人对标的证券和发行人的看法ii该分析师所得报酬的任何组成部分无论是在过去现在及将来均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与研究报告所表述的具体建议或观点相联系一般性声明本研究报告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机构制作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球的附属机构分支机构及联营机构仅就本研究报告免责条款而言不含CLSAgroupofcompanies统称为中信证券本研究报告对于收件人而言属高度机密只有收件人才能使用本研究报告并非意图发送发布给在当地法律或监管规则下不允许向其发送发布该研究报告的人员本研究报告仅为参考之用在任何地区均不应被视为买卖任何证券金融工具的要约或要约邀请中信证券并不因收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中信证券的客户本报告所包含的观点及建议并未考虑个别客户的特殊状况目标或需要不应被视为对特定客户关于特定证券或金融工具的建议或策略对于本报告中提及的任何证券或金融工具本报告的收件人须保持自身的独立判断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报告所载资料的来源被认为是可靠的但中信证券不保证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中信证券并不对使用本报告或其所包含的内容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或与此有关的其他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提及的任何证券或金融工具均可能含有重大的风险可能不易变卖以及不适合所有投资者本报告所提及的证券或金融工具的价格价值及收益可跌可升过往的业绩并不能代表未来的表现本报告所载的资料观点及预测均反映了中信证券在最初发布该报告日期当日分析师的判断可以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况下做出更改亦可因使用不同假设和标准采用不同观点和分析方法而与中信证券其它业务部门单位或附属机构在制作类似的其他材料时所给出的意见不同或者相反中信证券并不承担提示本报告的收件人注意该等材料的责任中信证券通过信息隔离墙控制中信证券内部一个或多个领域的信息向中信证券其他领域单位集团及其他附属机构的流动负责撰写本报告的分析师的薪酬由研究部门管理层和中信证券高级管理层全权决定分析师的薪酬不是基于中信证券投资银行收入而定但是分析师的薪酬可能与投行整体收入有关其中包括投资银行销售与交易业务若中信证券以外的金融机构发送本报告则由该金融机构为此发送行为承担全部责任该机构的客户应联系该机构以交易本报告中提及的证券或要求获悉更详细信息本报告不构成中信证券向发送本报告金融机构之客户提供的投资建议中信证券以及中信证券的各个高级职员董事和员工亦不为前述金融机构之客户因使用本报告或报告载明的内容产生的直接或间接损失承担任何责任评级说明投资建议的评级标准评级说明报告中投资建议所涉及的评级分为股票评级和行业评级买入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20以上另有说明的除外评级标准为报告发布日后6到12个增持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介于520之间月内的相对市场表现也即以报告发布日后的6到12个股票评级月内的公司股价或行业指数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持有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介于-105之间表性指数的涨跌幅作为基准其中A股市场以沪深300卖出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跌幅10以上指数为基准新三板市场以三板成指针对协议转让标的或三板做市指数针对做市转让标的为基准香港市场强于大市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10以上以摩根士丹利中国指数为基准美国市场以纳斯达克综合行业评级中性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介于-1010之间指数或标普500指数为基准韩国市场以科斯达克指数或韩国综合股价指数为基准弱于大市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跌幅10以上3特别声明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中信证券可能1与本研究报告所提到的公司建立或保持顾问投资银行或证券服务关系2参与或投资本报告所提到的公司的金融交易及或持有其证券或其衍生品或进行证券或其衍生品交易因此投资者应考虑到中信证券可能存在与本研究报告有潜在利益冲突的风险本研究报告涉及具体公司的披露信息请访问httpsresearchciticsinfocomdisclosure截至本报告发布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另类投资子公司持有下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达到或超过1万达信息300168对应持股业务类别自营持股比例14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另类投资子公司持有下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达到或超过1安恒信息688023对应持股业务类别自营持股比例11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另类投资子公司持有下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达到或超过1超图软件300036对应持股业务类别自营持股比例100法律主体声明本研究报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澳门台湾除外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编号Z20374000分发本研究报告由下列机构代表中信证券在相应地区分发在中国香港由CLSALimited于中国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分发在中国台湾由CLSecuritiesTaiwanCoLtd分发在澳大利亚由CLSAAustraliaPtyLtd商业编号53139992331金融服务牌照编号350159分发在美国由CLSACLSAAmericasLLC除外分发在新加坡由CLSASingaporePteLtd公司注册编号198703750W分发在欧洲经济区由CLSAEuropeBV分发在英国由CLSAUK分发在印度由CLSAIndiaPrivateLimited分发地址8FDalamalHouseNarimanPointMumbai400021电话91-22-66505050传真91-22-22840271公司识别号U67120MH1994PLC083118在印度尼西亚由PTCLSASekuritasIndonesia分发在日本由CLSASecuritiesJapanCoLtd分发在韩国由CLSASecuritiesKoreaLtd分发在马来西亚由CLSASecuritiesMalaysiaSdnBhd分发在菲律宾由CLSAPhilippinesInc菲律宾证券交易所及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会员分发在泰国由CLSASecuritiesThailandLimited分发针对不同司法管辖区的声明中国大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中国香港本研究报告由CLSALimited分发本研究报告在香港仅分发给专业投资者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及其下颁布的任何规则界定的不得分发给零售投资者就分析或报告引起的或与分析或报告有关的任何事宜CLSA客户应联系CLSALimited的罗鼎电话85226007233美国本研究报告由中信证券制作本研究报告在美国由CLSACLSAAmericasLLC除外仅向符合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下15a-6规则界定且CLSAAmericasLLC提供服务的主要美国机构投资者分发对身在美国的任何人士发送本研究报告将不被视为对本报告中所评论的证券进行交易的建议或对本报告中所述任何观点的背书任何从中信证券与CLSA获得本研究报告的接收者如果希望在美国交易本报告中提及的任何证券应当联系CLSAAmericasLLC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的经纪交易商以及CLSA的附属公司新加坡本研究报告在新加坡由CLSASingaporePteLtd仅向新加坡财务顾问规例界定的机构投资者认可投资者及专业投资者分发就分析或报告引起的或与分析或报告有关的任何事宜新加坡的报告收件人应联系CLSASingaporePteLtd地址80RafflesPlace18-01UOBPlaza1Singapore048624电话6564167888因您作为机构投资者认可投资者或专业投资者的身份就CLSASingaporePteLtd可能向您提供的任何财务顾问服务CLSASingaporePteLtd豁免遵守财务顾问法第110章财务顾问规例以及其下的相关通知和指引CLSA业务条款的新加坡附件中证券交易服务C部分所披露的某些要求MCIP08511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