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源证券-数据资产ABS创新实践与投资价值分析:数据资产ABS价值掘金-251013
| 上传日期: |
2025/10/13 |
大小: |
963KB |
| 格式: |
pdf 共11页 |
来源: |
华源证券 |
| 评级: |
-- |
作者: |
廖志明 |
| 下载权限: |
此报告为加密报告 |
|
|
当前数据资产ABS共有“数据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融资租赁+数据质押”及“数据赋能”三种模式。截至2025年9月22日,我国共发行数据资产ABS7笔,合计规模24.9亿元。其中有6笔发行主体为国央企,仅有一笔(如皋01优/次)发行主体为私营企业。通过对当前已发行数据资产ABS项目进行梳理,发现数据资产ABS产品共有三种模式:其一为“数据质押贷款”模式,即以数据资产质押直接创设贷款债权作为底层资产,典型如“数据1期”项目;其二为“应收账款/融资租赁+数据质押”模式,即企业将数据资产作为附加担保质押给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提升资产包信用,如“如皋01”及“联投3期”项目;其三为“数据赋能”模式,通过引入供应链业务数据、企业用水行为数据等,优化现金流预测模型,为资产定价提供关键支撑,如“中投保2期”及“江公项目”。 政策支持数据“资源”到“资产”再到“资本”的价值转化路径。2022年12月,国务院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数据二十条"),探索数据资产入表新模式;2023年8月,财政部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明确了数据资源入表的会计处理方法,有力推动了数据资源向数据资产转变;此后,2023年12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投向数据资产领域,促进了数据资产与社会资本的联动,为数据“资源”到“资产”再到“资本”的价值转化路径,提供了较为完善的政策支持。数据资产证券化当前发展痛点有:1)数据确权及登记标准不统一,影响数据资产的流动;2)完善的估值体系尚未形成,可能影响未来现金流的准确性;3)数据安全风险加剧,合规风险持续走高。 数据资产ABS的投资价值分析。根据资产池质量分析,中投保2A/2C和25江公优/次产品的资产池质量较为优异;根据增信措施效力分析,25江公优/次和如皋01优/次的信用增进效力较高;部分数据资产ABS因具有结构复杂性及流动性溢价,收益率高于同信用主体同评级相似期限其他债券,较具配置价值。具体来看,2025年9月24日,“数据1优”的中债估值(行权)收益率为2.02%,较其穿透信用主体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发行的同评级、相似剩余期限债券“美歆3A”的中债估值(行权)(1.91%)高出约11bp;“25一航优”的中证估值(行权)收益率为2.12%,较其穿透信用主体中交一航局发行的同评级、相似剩余期限债券“一航YK02”的中证估值(行权)(1.98%)高出约14bp;“25江公优”的中债估值(行权)收益率为2.20%,较其穿透信用主体南京扬子国资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同评级、相似剩余期限债券“22扬子国投债01”的中债估值(行权)(1.99%)高出约21bp;“如皋01优”的中债估值(行权)收益率为2.30%,较其穿透信用主体中证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发行的同评级、相似剩余期限债券“24中证融担Y1”的中债估值(行权)(2.02%)高出约28BP。 风险提示。数据资产估值与处置风险;增信措施的执行风险;流动性风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