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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证券-促进资本健康发展系列报告之七:沪上数据,示范全国-230818
上传日期:   2023/8/18 大小:   311KB
格式:   pdf  共4页 来源:   中信证券
评级:   -- 作者:   杨泽原,杨帆,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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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立足数字经济新赛道推动数据要素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下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重点涉及数据交易、数据供给、数据应用、数商建设和支撑保障五个方面,描绘了上海市数据要素产业三年发展蓝图,示范全国。我们预计后续广深等地或也将出台当地数据要素《行动方案》,建议关注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数据处理加工、数据资源类数商、政务数据体系建设、数据安全五大投资方向。
  ▍本次《行动方案》定位上海市数据要素产业三年发展蓝图,政策脉络承上束下,协手各省并驱争先。纵向看,一方面《行动方案》是国家和上海市关于建设数据要素产业的具体落实。在《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中,数据要素产业建设和数字基础设施并列为夯实数字中国建设的“两大基础”。《上海市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也提出要建立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健全数据要素产业生态。另一方面,《行动方案》是对上海浦东新区数据要素发展试点的优化和全市推广。此前《张江数据要素产业聚集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率先发布,规划试点浦东新区数据产业发展。横向看,今年以来已有北京、贵州、湖北、广西等地区发布数据要素规划文件,数据要素已成为地方产业竞赛的新兴领域,数据要素政策站位进一步拔高。
  ▍ 《行动方案》围绕上海产业特色和数据优势提出23条推动数据要素产业发展的措施与目标,对各地有较强的示范效应,具体有如下五大亮点:数据交易:提高上海数交所能级,探索数据确权、定价和核算新模式。《行动方案》提出“提升上海数据交易所能级,打造国家级数据交易所”。
  我们认为,未来将以“错位互补”为重点,形成“国家级+区域性+行业性”多层次数交所格局。上海数交所定位国家级,料将在建设基础制度、制定交易标准、承担全国数据交易枢纽方面发挥更多作用。这也正呼应了《行动方案》提出的“创新数据产权范式”和“探索建构数据要素国民经济统计核算制度”。此前《广州市数据条例(征求意见稿)》也有相关表述,数据要素纳入GDP核算有望加快步伐。
  数据供给:面向大模型创新供给,借力优势行业打造上海数据品牌。《行动方案》提出“创新数据产品供给”,“聚焦行业知识图谱发现、新型语义网络构建、大模型训练等方向”,提法较为新颖。我们认为当前地方政府对AI大模型呈鼓励态度,高质量的公共数据供给将推动AI产业更好发展。此外,《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打造500家品牌数据企业和1000个品牌数据产品,制定品牌建设导则,形成全国影响力。根据上海数据交易所官网,目前,上海数据交易所的金融数据产品挂牌数量占比达到七成,我们预计后续在工业、交通、医疗等领域数据产品的供给也将加速推进。
  数据应用:促进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打造数据枢纽,拓展应用场景。《行动方案》提出要促进公共数据开放共享。目前“开展政府数据授权运营试点”已写入国家“十四五”规划,预计未来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将是上海推动公共数据开放共享的重要抓手,模式上或与北京类似,以场景作为牵引在重点领域分类分级授权。行业上,《行动方案》聚焦上海具有产业优势的“3+6”重点产业的数据应用场景,并对政府政务数据提出打造数据治理底座,提升智慧治理能力。我们预计未来政务、金融、商务、航运、科技、交通、能源等专业领域数据将首先获得激活。
  数商建设:培育资源、技术和服务型数商,探索数字资产上市机制。《行动方案》将数商分为拥有数据资源的数据资源类数商、助力数据增值的技术驱动型数商和提供咨询、评估和交易等服务的第三方服务类数商。其中《行动方案》提出要聚焦金融、航运、生命健康、双碳等领域,发掘一批数据资源密集型链主,我们预计上述行业的数据资源类数商或将得到政策加持。《行动方案》还提出要支持上海数交所设立数字资产板块,研究探索数字资产上市发行和流通交易机制,组织开展多板块运营,建立国际板,推动海外数据在沪交易。我们预计未来或将出现数据资产的“上市承销保荐”业务,第三方服务类数商将迎来广阔的业务空间。
  支撑保障:布局算力设施,强调数据安全,建立数据交易补贴机制。《行动方案》最后还在增强数据产业支撑与构建保障体系方面提出了多个目标。算力方面,《行动方案》提出上海要建设“E级”超算载体、人工智能公共算力平台,2025年算力总规模较“十三五”期末翻两番。此前上海市经信委印发的《上海市推进算力资源统一调度指导意见》中提到2025年上海市数据中心算力达到18000PFLOPS(FP32)。安全方面,《行动方案》提出要发展数据安全产业和创新可信流通服务,我们预计相关信创产业国产化进程或将加速。最后《行动方案》提出通过上海数交所购买数据产品且符合要求者可享受研发费用税收加计扣除政策,并探索建立数据交易服务费补贴机制。目前一般数据交易并不被强制要求在数据交易所中进行,预计上述政策将点燃市场主体参与场内交易的热情。
  ▍后续,
研究报告全文:沪上数据示范全国促进资本健康发展系列报告之七2023818中信证券研究部核心观点2023年8月1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立足数字经济新赛道推动数据要素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下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重点涉及数据交易数据供给数据应用数商建设和支撑保障五个方面描绘了上海市数据要素产业三年发展蓝图示范全国我们预计后续广深等地或也将出台当地数据要素行动方案建议关注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数据处理加工数据资源类数商政务数据体系建设数据安全五大投资方向杨帆宏观与政策首席本次行动方案定位上海市数据要素产业三年发展蓝图政策脉络承上束分析师下协手各省并驱争先纵向看一方面行动方案是国家和上海市关于S1010515100001建设数据要素产业的具体落实在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中数据要素产业建设和数字基础设施并列为夯实数字中国建设的两大基础上海市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也提出要建立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健全数据要素产业生态另一方面行动方案是对上海浦东新区数据要素发展试点的优化和全市推广此前张江数据要素产业聚集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率先发布规划试点浦东新区数据产业发展横向看今年以来已有北京贵州湖北广西等地区发布数据要素规划文件数据杨泽原计算机行业首席要素已成为地方产业竞赛的新兴领域数据要素政策站位进一步拔高分析师行动方案围绕上海产业特色和数据优势提出23条推动数据要素产业发S1010517080002展的措施与目标对各地有较强的示范效应具体有如下五大亮点数据交易提高上海数交所能级探索数据确权定价和核算新模式行动方案提出提升上海数据交易所能级打造国家级数据交易所我们认为未来将以错位互补为重点形成国家级区域性行业性多层次数交所格局上海数交所定位国家级料将在建设基础制度制定交易标准承担全国数据交易枢纽方面发挥更多作用这也正呼应了行于翔动方案提出的创新数据产权范式和探索建构数据要素国民经济政策研究联席首席统计核算制度此前广州市数据条例征求意见稿也有相关表分析师述数据要素纳入核算有望加快步伐S1010519110003GDP数据供给面向大模型创新供给借力优势行业打造上海数据品牌行动方案提出创新数据产品供给聚焦行业知识图谱发现新型语义网络构建大模型训练等方向提法较为新颖我们认为当前地方政府对AI大模型呈鼓励态度高质量的公共数据供给将推动AI产业更好发展此外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打造500家品牌数据企业和1000个品牌数据产品制定品牌建设导则形成全国影响力根据上海数据交刘春彤政策研究分析师易所官网目前上海数据交易所的金融数据产品挂牌数量占比达到七成S1010520080003我们预计后续在工业交通医疗等领域数据产品的供给也将加速推进数据应用促进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打造数据枢纽拓展应用场景行动方案提出要促进公共数据开放共享目前开展政府数据授权运营试点已写入国家十四五规划预计未来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将是上海推动公共数据开放共享的重要抓手模式上或与北京类似以场景作为牵引在重点领域分类分级授权行业上行动方案聚焦上海具有产业优势的36重点产业的数据应用场景并对政府政务数据提出打造数据治证券研究报告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第3页起的免责条款和声明促进资本健康发展系列报告之七2023818理底座提升智慧治理能力我们预计未来政务金融商务航运科技交通能源等专业领域数据将首先获得激活数商建设培育资源技术和服务型数商探索数字资产上市机制行动方案将数商分为拥有数据资源的数据资源类数商助力数据增值的技术驱动型数商和提供咨询评估和交易等服务的第三方服务类数商其中马庆刘行动方案提出要聚焦金融航运生命健康双碳等领域发掘一批云应用分析师数据资源密集型链主我们预计上述行业的数据资源类数商或将得到政策S1010522090001加持行动方案还提出要支持上海数交所设立数字资产板块研究探索数字资产上市发行和流通交易机制组织开展多板块运营建立国际板推动海外数据在沪交易我们预计未来或将出现数据资产的上市承销保荐业务第三方服务类数商将迎来广阔的业务空间支撑保障布局算力设施强调数据安全建立数据交易补贴机制行动方案最后还在增强数据产业支撑与构建保障体系方面提出了多个目联系人窦子豪标算力方面行动方案提出上海要建设E级超算载体人工智能公共算力平台2025年算力总规模较十三五期末翻两番此前上海市经信委印发的上海市推进算力资源统一调度指导意见中提到2025年上海市数据中心算力达到18000PFLOPSFP32安全方面行动方案提出要发展数据安全产业和创新可信流通服务我们预计相关信创产业国产化进程或将加速最后行动方案提出通过上海数交所购买数据产品且符合要求者可享受研发费用税收加计扣除政策并探索建立数据交易服务费补贴机制目前一般数据交易并不被强制要求在数据交易所中进行预计上述政策将点燃市场主体参与场内交易的热情后续我们预计广深等地或也将出台各自的数据要素行动方案国家数据局也即将正式挂牌数据要素政策进入密集落地期目前贵阳北京和上海都已经出台了优化各地国家级大数据交易所发展和数据资源体系建设的方案文件而广州和深圳两地同样对当地大数据交易所定义为国家级预计两地相关政策或正在路上同时2023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中央层面的改革任务力争在2023年年底前完成我们预计国家数据局即将正式挂牌国家数据局的工作或将聚焦数据要素流通基础数据资源整合共享与数字经济监管治理三方面其中地方政府的数据资源整合共享或是首要目标投资策略我们认为上海的行动方案从数据交易所出发对数据的供给应用数商和安全均有涉及数据要素各产业或将迎来全面的发展机会建议关注1大数据基础设施深桑达A易华录云赛智联等2数据处理加工星环科技科大讯飞超图软件四维图新拓尔思东方国信海天瑞声等3数据资源类数商航天宏图久远银海万达信息德生科技中远海科上海钢联4政务数据体系建设运营者新点软件太极股份税友股份万达信息南威软件美亚柏科中科江南博思软件等5数据安全加密奇安信安恒信息启明星辰电科网安格尔软件信安世纪吉大正元等风险因素数字经济发展不及预期数据治理相关政策出台或落实不及预期数据产品供给推进不及预期相关机构改革进度不及预期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和声明2分析师声明主要负责撰写本研究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的分析师在此声明i本研究报告所表述的任何观点均精准地反映了上述每位分析师个人对标的证券和发行人的看法ii该分析师所得报酬的任何组成部分无论是在过去现在及将来均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与研究报告所表述的具体建议或观点相联系一般性声明本研究报告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机构制作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球的附属机构分支机构及联营机构仅就本研究报告免责条款而言不含CLSAgroupofcompanies统称为中信证券本研究报告对于收件人而言属高度机密只有收件人才能使用本研究报告并非意图发送发布给在当地法律或监管规则下不允许向其发送发布该研究报告的人员本研究报告仅为参考之用在任何地区均不应被视为买卖任何证券金融工具的要约或要约邀请中信证券并不因收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中信证券的客户本报告所包含的观点及建议并未考虑个别客户的特殊状况目标或需要不应被视为对特定客户关于特定证券或金融工具的建议或策略对于本报告中提及的任何证券或金融工具本报告的收件人须保持自身的独立判断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报告所载资料的来源被认为是可靠的但中信证券不保证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中信证券并不对使用本报告或其所包含的内容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或与此有关的其他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提及的任何证券或金融工具均可能含有重大的风险可能不易变卖以及不适合所有投资者本报告所提及的证券或金融工具的价格价值及收益可跌可升过往的业绩并不能代表未来的表现本报告所载的资料观点及预测均反映了中信证券在最初发布该报告日期当日分析师的判断可以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况下做出更改亦可因使用不同假设和标准采用不同观点和分析方法而与中信证券其它业务部门单位或附属机构在制作类似的其他材料时所给出的意见不同或者相反中信证券并不承担提示本报告的收件人注意该等材料的责任中信证券通过信息隔离墙控制中信证券内部一个或多个领域的信息向中信证券其他领域单位集团及其他附属机构的流动负责撰写本报告的分析师的薪酬由研究部门管理层和中信证券高级管理层全权决定分析师的薪酬不是基于中信证券投资银行收入而定但是分析师的薪酬可能与投行整体收入有关其中包括投资银行销售与交易业务若中信证券以外的金融机构发送本报告则由该金融机构为此发送行为承担全部责任该机构的客户应联系该机构以交易本报告中提及的证券或要求获悉更详细信息本报告不构成中信证券向发送本报告金融机构之客户提供的投资建议中信证券以及中信证券的各个高级职员董事和员工亦不为前述金融机构之客户因使用本报告或报告载明的内容产生的直接或间接损失承担任何责任评级说明投资建议的评级标准评级说明报告中投资建议所涉及的评级分为股票评级和行业评级买入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20以上另有说明的除外评级标准为报告发布日后6到12个增持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介于520之间月内的相对市场表现也即以报告发布日后的6到12个股票评级月内的公司股价或行业指数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持有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介于-105之间表性指数的涨跌幅作为基准其中A股市场以沪深300卖出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跌幅10以上指数为基准新三板市场以三板成指针对协议转让标的或三板做市指数针对做市转让标的为基准香港市场强于大市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10以上以摩根士丹利中国指数为基准美国市场以纳斯达克综合行业评级中性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介于-1010之间指数或标普500指数为基准韩国市场以科斯达克指数或韩国综合股价指数为基准弱于大市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跌幅10以上3特别声明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中信证券可能1与本研究报告所提到的公司建立或保持顾问投资银行或证券服务关系2参与或投资本报告所提到的公司的金融交易及或持有其证券或其衍生品或进行证券或其衍生品交易因此投资者应考虑到中信证券可能存在与本研究报告有潜在利益冲突的风险本研究报告涉及具体公司的披露信息请访问httpsresearchciticsinfocomdisclosure法律主体声明本研究报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澳门台湾除外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编号Z20374000分发本研究报告由下列机构代表中信证券在相应地区分发在中国香港由CLSALimited于中国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分发在中国台湾由CLSecuritiesTaiwanCoLtd分发在澳大利亚由CLSAAustraliaPtyLtd商业编号53139992331金融服务牌照编号350159分发在美国由CLSACLSAAmericasLLC除外分发在新加坡由CLSASingaporePteLtd公司注册编号198703750W分发在欧洲经济区由CLSAEuropeBV分发在英国由CLSAUK分发在印度由CLSAIndiaPrivateLimited分发地址8FDalamalHouseNarimanPointMumbai400021电话91-22-66505050传真91-22-22840271公司识别号U67120MH1994PLC083118在印度尼西亚由PTCLSASekuritasIndonesia分发在日本由CLSASecuritiesJapanCoLtd分发在韩国由CLSASecuritiesKoreaLtd分发在马来西亚由CLSASecuritiesMalaysiaSdnBhd分发在菲律宾由CLSAPhilippinesInc菲律宾证券交易所及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会员分发在泰国由CLSASecuritiesThailandLimited分发针对不同司法管辖区的声明中国大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中国香港本研究报告由CLSALimited分发本研究报告在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