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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泰证券-中国财险(2328.HK)《保险法》修订拟放开四倍杠杆约束,现金分红率有望提进一步提升-260905
上传日期:   2026/9/6 大小:   703KB
格式:   pdf  共5页 来源:   中泰证券
评级:   买入 作者:   蒋峤,葛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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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金监总局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其中拟删除原《保险法》第102条“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当年自留保险费,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四倍”。
  此前四倍杠杆的约束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中国财险现金分红率的上限。根据相关规范,自留保费是指,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投保人收取的全部保费减去分保给再保险人后的金额(也即,=保费+分入保费-分出保费)。资本金加公积金主要包括的财务报表科目为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和盈余公积。我们认为,以中国财险为例,当前该杠杆倍数在4倍以内(我们根据2025年的公开财务数据测算值为3.4倍,但自留保费与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为旧准则下内部管理口径,公开财务数据拟合存在一定偏差)。不过,从边际来看,公司会考虑分子自留保费增速与分母资本金加公积金增速保持一致,因此固定四倍杠杆可能要求公积金与资本同步增长,一定程度上会约束现金分红水平上限。我们认为,本次征求意见稿删除后,留存收益可以不再机械跟随保费扩张,从而提高可分配利润的灵活性。进一步,将对公司产生下列影响:1)提高优质业务自留率;2)提高潜在现金分红水平,提升中长期ROE中枢;3)降低分红削弱业务增长能力的担忧。
  我们认为,该四倍杠杆的监管约束性相对滞后,有必要进行删除。原《保险法》对自留保费的约束,主要为防止财险公司保费过快增长超越自身承保能力,监管对于自留保费出现超标的公司,会采取增加资本金、安排再保险等整改措施。彼时我国财险公司保费收入持续保持两位数,当前增速逐步回落至低个位数(甚至车险业务出现负增长压力),并且近年来偿二代二期和资负新规均对保险公司资本金管理提出了更为全面的要求,删除四倍杠杆约束具备可行性和合理性。
  当前中国财险的分红政策为:旧准则下现金分红率不低于40%,力争实现每股分红(dps)稳健增长,并推动股息率长期保持在行业合理、对投资者友好的区间。此前公司发布2026年中报,公司中期拟派发股息0.34元/股,同比增长41.7%(同期净利润增速为32.0%),指向dps增速仍快于eps增速。新准则实施后,由于权益市场波动对公司净利润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当前仍以旧准则口径确定现金分红水平,2023年至2025年年度累计派息占净利润比例分别为44.2%、37.3%和37.5%。我们认为本次取消四倍杠杆约束,公司潜在分红率中枢若从当前40%左右,提升至45%-50%区间,进一步提升公司潜在股息率水平和财务投资者的吸引力。
  投资建议:中国财险点评:《保险法》修订拟放开四倍杠杆约束,现金分红率有望提进一步提升。我们维持盈利预测,预计2026-28年归母净利润为416.60、442.04和466.91亿元,同比增速为3.2%、6.1%和5.6%,公司兼备高股息红利和景气度上行的特征,估值倍数有望进一步释放,维持“买入”评级。
  风险提示:自然灾害高发,权益市场波动,研报测算及更新不及时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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