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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证券-通信行业重大事项点评:数据资源入表落地,运营商及数字经济产业链重点受益-230821
上传日期:   2023/8/21 大小:   281KB
格式:   pdf  共5页 来源:   中信证券
评级:   强于大市 作者:   黄亚元
行业名称:   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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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财政部8月21日消息,为规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强化相关会计信息披露,财政部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该规定对数据资源的确认范围和会计处理适用准则等作出规定,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相关规定的落地,将有助于加强企业数据资源管理,规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发挥数据要素价值,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我们认为,围绕数字经济和数据要素的政策逐步完善,以运营商为代表的数据要素拥有者及数字经济产业链有望持续受益,推荐关注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兴通讯、锐捷网络、菲菱科思、中际旭创、新易盛、天孚通信、润泽科技、奥飞数据等。
  ▍数据资源入表,数据要素资产化更进一步。2022年12月1日,财政部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2023年8月21日,该征求意见稿转为正式稿,将自2024年1月1日开始施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数据资源的适用范围、数据资源会计处理适用的准则、数据资源列示和披露要求等。《暂行规定》指出,企业使用的数据资源,符合相关条件的,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企业日常活动中持有、最终目的用于出售的数据资源,符合相关条件的,应当确认为存货。我们认为,《暂行规定》的实施有助于推动数据要素资产化,为后续数据要素的流通和交易奠定政策基础。
  ▍围绕数字经济和数据要素的政策不断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加速。2020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将数据与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并列为生产要素。2022年1月,国务院发布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指导思想,并提出“数据要素是数字经济深化发展的核心引擎”;2022年10月,国务院关于数字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中提出,“加快出台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及配套政策”,“统筹推进全国数据要素市场体系”。202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提出,“打通数字基础设施大动脉”,“畅通数据资源大循环”,“将数字中国建设工作情况作为对有关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参考”。2023年8月21日,国务院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主题,进行第三次专题学习。国务院总理李强指出,“我国具有超大规模市场、海量数据资源、丰富应用场景等多重优势,数字经济发展具有广阔空间。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加快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夯实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支撑能力,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不断取得新突破”。当前,我国数字经济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日益凸显,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的价值日益凸显,相关政策的加快推进,将对数字经济和产业链的加快发展带来重大推动力。
  ▍运营商:数据要素拥有者,云计算等新兴业务充分受益数字经济发展。运营商持有海量数据,广泛覆盖不同地域、不同群体的多维度数据,且数据体量不断增长。若相关数据资源入表,有望进一步增厚运营商资产,对运营商的费用有摊薄效应,并有望推动运营商的数据变现能力提升。2023年上半年,中国移动大数据业务收入25.6亿元,同比+56.6%,中国移动构建以数联网为核心的下一代数据要素流通基础设施,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化;2023年上半年,中国联通大数据收入29亿元,同比+54%,中国联通拥有海量级大数据实践经验,安全能力优势明显;中国电信亦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步伐,推出数据要素服务平台——“灵泽”。我们看好运营商作为数据要素拥有者兼数字经济的核心底座,有望充分受益于数据要素政策和数字经济发展,凭借“网络基础+云计算+数据资产+5G应用”不断打开成长空间,推荐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
  ▍数字经济产业链:数字经济加速发展,将对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形成持续拉动。
  1)ICT设备:盈利能力改善,龙头份额提升。当前,全球ICT设备市场规模超万亿元,以华为、新华三、中兴通讯为代表的国内设备商凭借技术优势、优质服务以及工程师红利,收入体量和全球份额逐步提升。展望未来,受益于AI算力需求爆发、数字经济政策支持、长期流量增长,我们认为ICT设备发展空间广阔,推荐中兴通讯、锐捷网络、菲菱科思等。
  2)IDC:受益东数西算,流量增长与算力爆发带动长期需求。我们认为IDC作为承载数字经济的信息底座,数据流量增长与算力需求爆发将推动数据存储与处理需求增长。在一线城市能耗指标趋严,对运行效率要求不断提高的背景下,拥有优质资源且与互联网、云厂商深度合作的IDC龙头,优势将不断凸显。推荐润泽科技,重点关注奥飞数据、宝信软件等。
  3)光模块:AI驱动800G光模块需求量爆发。AI大模型的训练和应用将显著提升800G光模块需求。我们认为技术升级周期加速+资本开支周期触底+全球竞争优势三重红利下,国内光模块龙头将有较大的估值弹性,推荐中际旭创、新易盛、天孚通信等。
  ▍风险因素:企业数据资
研究报告全文:数据资源入表落地运营商及数字经济产业链重点受益通信行业重大事项点评2023821中信证券研究部核心观点据财政部8月21日消息为规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强化相关会计信息披露财政部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该规定对数据资源的确认范围和会计处理适用准则等作出规定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相关规定的落地将有助于加强企业数据资源管理规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发挥数据要素价值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我们认为围绕数字经济和数据要素的政策逐步完善以运营商为代表的数据要素拥有者及数字经黄亚元济产业链有望持续受益推荐关注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兴通讯通信行业首席锐捷网络菲菱科思中际旭创新易盛天孚通信润泽科技奥飞数据等分析师数据资源入表数据要素资产化更进一步2022年12月1日财政部发布企S1010520040001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2023年8月21日该征求意见稿转为正式稿将自2024年1月1日开始施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数据资源的适用范围数据资源会计处理适用的准则数据资源列示和披露要求等暂行规定指出企业使用的数据资源符合相关条件的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企业日常活动中持有最终目的用于出售的数据资源符合相关条件的应当确认为存货我们认为暂行规定的实施有助于推动数据要素资产化为后续数据要素的流通和交易奠定政策基础围绕数字经济和数据要素的政策不断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加速2020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将数据与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并列为生产要素2022年1月国务院发布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指导思想并提出数据要素是数字经济深化发展的核心引擎2022年10月国务院关于数字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中提出加快出台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及配套政策统筹推进全国数据要素市场体系202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提出打通数字基础设施大动脉畅通数据资源大循环将数字中国建设工作情况作为对有关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参考2023年8月21日国务院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主题进行第三次专题学习国务院总理李强指出我国具有超大规模市场海量数据资源丰富应用场景等多重优势数字经济发展具有广阔空间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加快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夯实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支撑能力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不断取得新突破通信行业当前我国数字经济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日益凸显数据作为关键生评级强于大市维持产要素的价值日益凸显相关政策的加快推进将对数字经济和产业链的加快发展带来重大推动力运营商数据要素拥有者云计算等新兴业务充分受益数字经济发展运营商持有海量数据广泛覆盖不同地域不同群体的多维度数据且数据体量不断增长若相关数据资源入表有望进一步增厚运营商资产对运营商的费用有摊薄效应并有望推动运营商的数据变现能力提升2023年上半年中国移动大数据业务收入256亿元同比566中国移动构建以数联网为核心的下一代数据要素流通基础设施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化2023年上半年中国联通大数据收入29亿元同比54中国联通拥有海量级大数据实践经验安全能力优势明显中国电信亦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步伐推出数据要素服务平台灵泽我们看好运营商作为数据要素拥有者兼数字经济的核心底座有望充分受益于数据要素政策和数字经济发展凭借网络基础云计算数据资产5G应证券研究报告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第4页起的免责条款和声明通信行业重大事项点评2023821用不断打开成长空间推荐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数字经济产业链数字经济加速发展将对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形成持续拉动1ICT设备盈利能力改善龙头份额提升当前全球ICT设备市场规模超万亿元以华为新华三中兴通讯为代表的国内设备商凭借技术优势优质服务以及工程师红利收入体量和全球份额逐步提升展望未来受益于AI算力需求爆发数字经济政策支持长期流量增长我们认为ICT设备发展空间广阔推荐中兴通讯锐捷网络菲菱科思等2IDC受益东数西算流量增长与算力爆发带动长期需求我们认为IDC作为承载数字经济的信息底座数据流量增长与算力需求爆发将推动数据存储与处理需求增长在一线城市能耗指标趋严对运行效率要求不断提高的背景下拥有优质资源且与互联网云厂商深度合作的IDC龙头优势将不断凸显推荐润泽科技重点关注奥飞数据宝信软件等3光模块AI驱动800G光模块需求量爆发AI大模型的训练和应用将显著提升800G光模块需求我们认为技术升级周期加速资本开支周期触底全球竞争优势三重红利下国内光模块龙头将有较大的估值弹性推荐中际旭创新易盛天孚通信等风险因素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执行不及预期国家对数字经济的扶持力度不及预期国内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不及预期AI发展不及预期流量增长不及预期5G及千兆宽带用户增长不及预期东数西算工程推进低于预期数据中心建设进度低于预期大数据应用需求低于预期ICT设备行业发展不及预期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云厂商运营商等客户资本开支不及预期相关公司业绩不及预期投资策略据财政部8月21日消息为规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强化相关会计信息披露财政部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该规定对数据资源的确认范围和会计处理适用准则等作出规定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相关规定的落地将有助于加强企业数据资源管理规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发挥数据要素价值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我们认为围绕数字经济和数据要素的政策逐步完善以运营商为代表的数据要素拥有者及数字经济产业链有望持续受益推荐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兴通讯锐捷网络菲菱科思中际旭创新易盛天孚通信润泽科技奥飞数据等重点公司盈利预测及投资评级EPSPE简称代码收盘价评级2223E24E25E2223E24E25E中国移动600941SH973658863769074617151413买入中国电信601728SH56803003303704119171514买入中国联通600050SH51102302703103722191614买入中兴通讯000063SZ346016922026832520161311买入锐捷网络301165SZ469409713718023648342620买入菲菱科思301191SZ795536642154971922191411买入中际旭创300308SZ1178715318827535977634333买入新易盛300502SZ478617818525934127261814买入天孚通信300394SZ846010212616421583675239买入润泽科技300442SZ230507010613520233221711买入资料来源Wind中信证券研究部预测注股价为2023年8月21日收盘价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和声明2通信行业重大事项点评2023821相关研究通信行业2023Q2基金重仓分析行业景气驱动持仓环比显著提升PPT2023-07-24通信行业智能电动汽车与人工智能专题AI带动光模块产业新机遇2023-06-01通信行业2022年年报及2023年一季度业绩综述算力上游与运营商整体超预期泛数字经济板块有望逐步改善2023-05-08AIGC浪潮下的TMT投资机会基于20个大模型训练和应用的光模块市场需求测算2023-04-05通信行业景气度盘点专题AI驱动800G和新技术加速看好光通信龙头2023-04-05通信行业跟踪点评AI数据要素央改三条主线不断加强持续推荐通信产业投资机会2023-03-19通信行业深度报告从安全视角看运营商云计算及光芯片产业机遇2023-02-28通信行业跟踪点评运营商1月数据开门红国资委考核导向奠定全年增长节奏2023-02-26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和声明3分析师声明主要负责撰写本研究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的分析师在此声明i本研究报告所表述的任何观点均精准地反映了上述每位分析师个人对标的证券和发行人的看法ii该分析师所得报酬的任何组成部分无论是在过去现在及将来均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与研究报告所表述的具体建议或观点相联系一般性声明本研究报告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机构制作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球的附属机构分支机构及联营机构仅就本研究报告免责条款而言不含CLSAgroupofcompanies统称为中信证券本研究报告对于收件人而言属高度机密只有收件人才能使用本研究报告并非意图发送发布给在当地法律或监管规则下不允许向其发送发布该研究报告的人员本研究报告仅为参考之用在任何地区均不应被视为买卖任何证券金融工具的要约或要约邀请中信证券并不因收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中信证券的客户本报告所包含的观点及建议并未考虑个别客户的特殊状况目标或需要不应被视为对特定客户关于特定证券或金融工具的建议或策略对于本报告中提及的任何证券或金融工具本报告的收件人须保持自身的独立判断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报告所载资料的来源被认为是可靠的但中信证券不保证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中信证券并不对使用本报告或其所包含的内容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或与此有关的其他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提及的任何证券或金融工具均可能含有重大的风险可能不易变卖以及不适合所有投资者本报告所提及的证券或金融工具的价格价值及收益可跌可升过往的业绩并不能代表未来的表现本报告所载的资料观点及预测均反映了中信证券在最初发布该报告日期当日分析师的判断可以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况下做出更改亦可因使用不同假设和标准采用不同观点和分析方法而与中信证券其它业务部门单位或附属机构在制作类似的其他材料时所给出的意见不同或者相反中信证券并不承担提示本报告的收件人注意该等材料的责任中信证券通过信息隔离墙控制中信证券内部一个或多个领域的信息向中信证券其他领域单位集团及其他附属机构的流动负责撰写本报告的分析师的薪酬由研究部门管理层和中信证券高级管理层全权决定分析师的薪酬不是基于中信证券投资银行收入而定但是分析师的薪酬可能与投行整体收入有关其中包括投资银行销售与交易业务若中信证券以外的金融机构发送本报告则由该金融机构为此发送行为承担全部责任该机构的客户应联系该机构以交易本报告中提及的证券或要求获悉更详细信息本报告不构成中信证券向发送本报告金融机构之客户提供的投资建议中信证券以及中信证券的各个高级职员董事和员工亦不为前述金融机构之客户因使用本报告或报告载明的内容产生的直接或间接损失承担任何责任评级说明投资建议的评级标准评级说明报告中投资建议所涉及的评级分为股票评级和行业评级买入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20以上另有说明的除外评级标准为报告发布日后6到12个增持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介于520之间月内的相对市场表现也即以报告发布日后的6到12个股票评级月内的公司股价或行业指数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持有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介于-105之间表性指数的涨跌幅作为基准其中A股市场以沪深300卖出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跌幅10以上指数为基准新三板市场以三板成指针对协议转让标的或三板做市指数针对做市转让标的为基准香港市场强于大市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10以上以摩根士丹利中国指数为基准美国市场以纳斯达克综合行业评级中性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介于-1010之间指数或标普500指数为基准韩国市场以科斯达克指数或韩国综合股价指数为基准弱于大市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跌幅10以上4特别声明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中信证券可能1与本研究报告所提到的公司建立或保持顾问投资银行或证券服务关系2参与或投资本报告所提到的公司的金融交易及或持有其证券或其衍生品或进行证券或其衍生品交易因此投资者应考虑到中信证券可能存在与本研究报告有潜在利益冲突的风险本研究报告涉及具体公司的披露信息请访问httpsresearchciticscomdisclosure法律主体声明本研究报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澳门台湾除外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编号Z20374000分发本研究报告由下列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