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信证券-高质量发展系列报告之三十: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正式出台-23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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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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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共6页 |
来源: |
中信证券 |
| 评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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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杨帆,于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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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出台,改革内容延续了二十大报告关于中国式现代化的思路,聚焦科技、金融、数据三大核心。预计科技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金融防风险、数据要素市场化等相关政策或将持续出台。 ▍事件:2023年3月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受国务院委托,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肖捷作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本次改革涉及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组建国家数据局等。 ▍此次机构改革内容主要聚焦国务院机构职责的优化调整,党的机构改革方案通常在两会结束后公告。根据新华社报道,2月28日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这意味着,此次机构改革内容包括国务院和党两方面。从过往经验来看,党的机构改革方案通常在两会结束后公告。 ▍从内容来看,此次改革延续了二十大报告关于中国式现代化的思路,聚焦科技、金融、数据三大核心。具体来看: ▍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预计职责优化后,后续科技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政策力度或将进一步加大。此次改革包括将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农村科技进步职责划入农业农村部,将科技园区建设等职责划入工信部等。我们认为,这有利于科学技术部更加聚焦于推动科技创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同时也能更好推进科技与产业融合。 ▍金融事权改革可概括为四个方面:1)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与证监会均变为国务院直属机构;3)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4)统筹推进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 在银保监会基础上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负责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央行和证监会均有部分职能调入。本次机构改革不再保留银保监会,并在其基础上设立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以外的金融业监管。将央行对金融控股集团、金融消费者保护以及证监会对于投资者保护的监管职能划入新成立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证监会均变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同时企业债发行审核监管职责纳入证监会管理。本次机构改革将新成立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定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原证监会级别也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此外,证监会还纳入了原发改委企业债发行审核监管职责,实现了证监会对证券行业内部全监管的有机统一。 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本次机构改革提出建立以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派出机构为主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要求地方政府设立的金融监管机构专司监管职责,不再加挂金融工作局、金融办公室等牌子。 统筹推进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本次机构改革提出撤销中国人民银行大区分行及分行营业管理部、总行直属营业管理部和省会城市中心支行,在省和计划单列市设立分行。同时,不再保留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相关职能上收至地(市)中心支行。 ▍金融财权和人事权方面,本次机构改革提出要完善国有资本管理体制以及加强部门工作人员统一规范管理。财权方面,按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管理规定,将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管理的市场经营类机构剥离,相关国有金融资产划入国有金融资本受托管理机构,由其根据国务院授权统一履行出资人职责,更好地发挥财政部及其受托管理机构对中央经营类金融机构的出资人职责。人事权方面,“一行一局一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派出机构使用行政编制,纳入国家公务员统一规范管理。 ▍数据方面,本次机构改革将网信办和发改委关于数据要素的部分职能进行融合,组建国家数据局,数据要素市场化进程正式进入快车道。本次机构改革成立了主管数据的国家数据局,负责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等,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本次改革主要是将中央网信办的协调职能和国家发改委的规划职能等划入国家数据局,前者主要涉及推动各行业数据互联互通和利用共享,后者主要涉及推进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建设和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预计未来我国各行业数据要素市场化进程将正式进入快车道,各地数字基建有望加速建设,数据领域中公共数据将加强汇聚利用,商业数据将更好地释放价值潜能。 ▍此外,改革还涉及农业农村部、民政部、知识产权局等职能的调整,预计后续乡村建设、老龄化工作、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还将持续推进。第一,将国家乡村振兴局的多项职责划入农业农村部,在农业农村部加挂国家乡村振兴局牌子,不再保留单设的国家乡村振兴局。此前,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第一个五年规划目标任务已经顺利完成,预计后续农业农村部将作为主要牵头方持续推进乡村建设。第二,我国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作为国家战略,应对老龄化的多项工作重归民政部,进一步加强老龄化工作是符合我国国情的。第三,将国家知识产权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的国家局调整
研究报告全文: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正式出台高质量发展系列报告之三十202338中信证券研究部核心观点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出台改革内容延续了二十大报告关于中国式现代化的思路聚焦科技金融数据三大核心预计科技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金融防风险数据要素市场化等相关政策或将持续出台事件2023年3月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受国务院委托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肖捷作关于国务院杨帆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本次改革涉及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组建国家金融政策研究首席监督管理总局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组建国家数据局等分析师S1010515100001此次机构改革内容主要聚焦国务院机构职责的优化调整党的机构改革方案通常在两会结束后公告根据新华社报道2月28日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这意味着此次机构改革内容包括国务院和党两方面从过往经验来看党的机构改革方案通常在两会结束后公告从内容来看此次改革延续了二十大报告关于中国式现代化的思路聚焦科技金融数据三大核心具体来看于翔政策研究联席首席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预计职责优化后后续科技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分析师关支持政策力度或将进一步加大此次改革包括将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业S1010519110003农村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农村科技进步职责划入农业农村部将科技园区建设等职责划入工信部等我们认为这有利于科学技术部更加聚焦于推动科技创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同时也能更好推进科技与产业融合金融事权改革可概括为四个方面1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与证监会均变为国务院直属机构3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4统筹推进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在银保监会基础上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负责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央行和证监会均有部分职能调入本次机构改革不再保留银保监会并在其基础上设立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以外的金融业监管将央行对金融控股集团金融消费者保护以及证监会对于投资者保护的监管职能划入新成立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证监会均变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同时企业债发行审核监管职责纳入证监会管理本次机构改革将新成立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定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原证监会级别也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此外证监会还纳入了原发改委企业债发行审核监管职责实现了证监会对证券行业内部全监管的有机统一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本次机构改革提出建立以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派出机构为主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要求地方政府设立的金融监管机构专司监管职责不再加挂金融工作局金融办公室等牌子统筹推进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本次机构改革提出撤销中国人民银行大区分行及分行营业管理部总行直属营业管理部和省会城市中心研究报告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第5页起的免责条款和声明高质量发展系列报告之三十202338支行在省和计划单列市设立分行同时不再保留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相关职能上收至地市中心支行金融财权和人事权方面本次机构改革提出要完善国有资本管理体制以及加强部门工作人员统一规范管理财权方面按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管理规定将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管理的市场经营类机构剥离相关国有金融资产划入国有金融资本受托管理机构由其根据国务院授权统一履行出资人职责更好地发挥财政部及其受托管理机构对中央经营类金融机构的出资人职责人事权方面一行一局一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派出机构使用行政编制纳入国家公务员统一规范管理数据方面本次机构改革将网信办和发改委关于数据要素的部分职能进行融合组建国家数据局数据要素市场化进程正式进入快车道本次机构改革成立了主管数据的国家数据局负责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等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本次改革主要是将中央网信办的协调职能和国家发改委的规划职能等划入国家数据局前者主要涉及推动各行业数据互联互通和利用共享后者主要涉及推进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建设和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预计未来我国各行业数据要素市场化进程将正式进入快车道各地数字基建有望加速建设数据领域中公共数据将加强汇聚利用商业数据将更好地释放价值潜能此外改革还涉及农业农村部民政部知识产权局等职能的调整预计后续乡村建设老龄化工作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还将持续推进第一将国家乡村振兴局的多项职责划入农业农村部在农业农村部加挂国家乡村振兴局牌子不再保留单设的国家乡村振兴局此前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第一个五年规划目标任务已经顺利完成预计后续农业农村部将作为主要牵头方持续推进乡村建设第二我国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作为国家战略应对老龄化的多项工作重归民政部进一步加强老龄化工作是符合我国国情的第三将国家知识产权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的国家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预计后续还将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着力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能风险因素经济不及预期风险政策不及预期风险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和声明2高质量发展系列报告之三十202338图1科学技术部的改革内容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信证券研究部图2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改革内容图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改革内容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信证券研究部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信证券研究部图4国家数据局的改革内容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信证券研究部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和声明3高质量发展系列报告之三十202338图5农业农村部的改革内容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信证券研究部图6民政部的改革内容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信证券研究部图7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改革内容图8国家信访局的改革内容国家市场监督管国务理总局院职责承担划归国务院直属商标专利等领域专业指导国家知识产权局执法职责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信证券研究部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信证券研究部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和声明4分析师声明主要负责撰写本研究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的分析师在此声明i本研究报告所表述的任何观点均精准地反映了上述每位分析师个人对标的证券和发行人的看法ii该分析师所得报酬的任何组成部分无论是在过去现在及将来均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与研究报告所表述的具体建议或观点相联系一般性声明本研究报告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机构制作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球的附属机构分支机构及联营机构仅就本研究报告免责条款而言不含CLSAgroupofcompanies统称为中信证券本研究报告对于收件人而言属高度机密只有收件人才能使用本研究报告并非意图发送发布给在当地法律或监管规则下不允许向其发送发布该研究报告的人员本研究报告仅为参考之用在任何地区均不应被视为买卖任何证券金融工具的要约或要约邀请中信证券并不因收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中信证券的客户本报告所包含的观点及建议并未考虑个别客户的特殊状况目标或需要不应被视为对特定客户关于特定证券或金融工具的建议或策略对于本报告中提及的任何证券或金融工具本报告的收件人须保持自身的独立判断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报告所载资料的来源被认为是可靠的但中信证券不保证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中信证券并不对使用本报告或其所包含的内容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或与此有关的其他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提及的任何证券或金融工具均可能含有重大的风险可能不易变卖以及不适合所有投资者本报告所提及的证券或金融工具的价格价值及收益可跌可升过往的业绩并不能代表未来的表现本报告所载的资料观点及预测均反映了中信证券在最初发布该报告日期当日分析师的判断可以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况下做出更改亦可因使用不同假设和标准采用不同观点和分析方法而与中信证券其它业务部门单位或附属机构在制作类似的其他材料时所给出的意见不同或者相反中信证券并不承担提示本报告的收件人注意该等材料的责任中信证券通过信息隔离墙控制中信证券内部一个或多个领域的信息向中信证券其他领域单位集团及其他附属机构的流动负责撰写本报告的分析师的薪酬由研究部门管理层和中信证券高级管理层全权决定分析师的薪酬不是基于中信证券投资银行收入而定但是分析师的薪酬可能与投行整体收入有关其中包括投资银行销售与交易业务若中信证券以外的金融机构发送本报告则由该金融机构为此发送行为承担全部责任该机构的客户应联系该机构以交易本报告中提及的证券或要求获悉更详细信息本报告不构成中信证券向发送本报告金融机构之客户提供的投资建议中信证券以及中信证券的各个高级职员董事和员工亦不为前述金融机构之客户因使用本报告或报告载明的内容产生的直接或间接损失承担任何责任评级说明投资建议的评级标准评级说明报告中投资建议所涉及的评级分为股票评级和行业评级买入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20以上另有说明的除外评级标准为报告发布日后6到12个增持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介于520之间月内的相对市场表现也即以报告发布日后的6到12个股票评级月内的公司股价或行业指数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持有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介于-105之间表性指数的涨跌幅作为基准其中A股市场以沪深300卖出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跌幅10以上指数为基准新三板市场以三板成指针对协议转让标的或三板做市指数针对做市转让标的为基准香港市场强于大市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10以上以摩根士丹利中国指数为基准美国市场以纳斯达克综合行业评级中性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介于-1010之间指数或标普500指数为基准韩国市场以科斯达克指数或韩国综合股价指数为基准弱于大市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跌幅10以上5特别声明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中信证券可能1与本研究报告所提到的公司建立或保持顾问投资银行或证券服务关系2参与或投资本报告所提到的公司的金融交易及或持有其证券或其衍生品或进行证券或其衍生品交易因此投资者应考虑到中信证券可能存在与本研究报告有潜在利益冲突的风险本研究报告涉及具体公司的披露信息请访问httpsresearchciticsinfocomdisclosure法律主体声明本研究报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澳门台湾除外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编号Z20374000分发本研究报告由下列机构代表中信证券在相应地区分发在中国香港由CLSALimited于中国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分发在中国台湾由CLSecuritiesTaiwanCoLtd分发在澳大利亚由CLSAAustraliaPtyLtd商业编号53139992331金融服务牌照编号350159分发在美国由CLSACLSAAmericasLLC除外分发在新加坡由CLSASingaporePteLtd公司注册编号198703750W分发在欧洲经济区由CLSAEuropeBV分发在英国由CLSAUK分发在印度由CLSAIndiaPrivateLimited分发地址8FDalamalHouseNarimanPointMumbai400021电话91-22-66505050传真91-22-22840271公司识别号U67120MH1994PLC083118在印度尼西亚由PTCLSASekuritasIndonesia分发在日本由CLSASecuritiesJapanCoLtd分发在韩国由CLSASecuritiesKoreaLtd分发在马来西亚由CLSASecuritiesMalaysiaSdnBhd分发在菲律宾由CLSAPhilippinesInc菲律宾证券交易所及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会员分发在泰国由CLSASecuritiesThailandLimited分发针对不同司法管辖区的声明中国大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中国香港本研究报告由CLSALimited分发本研究报告在香港仅分发给专业投资者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及其下颁布的任何规则界定的不得分发给零售投资者就分析或报告引起的或与分析或报告有关的任何事宜CLSA客户应联系CLSALimited的罗鼎电话85226007233美国本研究报告由中信证券制作本研究报告在美国由CLSACLSAAmericasLLC除外仅向符合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下15a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