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通证券-信息服务行业信息点评:最高法发布《关于规范和加强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意见》,加速司法智能化进程-221219
| 上传日期: |
2022/12/19 |
大小: |
350KB |
| 格式: |
pdf 共2页 |
来源: |
海通证券 |
| 评级: |
优于大市 |
作者: |
郑宏达,洪琳,杨林 |
| 下载权限: |
此报告为加密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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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应用。2022年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规范和加强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审判执行、诉讼服务、司法管理及服务社会治理等工作的深度融合。规范司法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提升人工智能司法应用实效。 应用与理论相结合,《意见》提出两阶段建设目标。1)第一阶段:到2025年,基本建成较为完备的司法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体系。2)第二阶段:到2030年,建成具有规则引领和应用示范效应的司法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和理论体系。理论方面,《意见》坚持伦理规则先行的理念,提出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五项基本原则:一是安全合法原则,人工智能司法应用应符合总体国家安全观。二是公平公正原则,人工智能产品及服务需保证审判过程及结果的公正。三是辅助审判原则,人工智能辅助结果仅可作为审判参考。四是透明可信原则,人工智能应用过程及结果应可预期、可追溯、可信赖。五是公序良俗原则,人工智能司法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用方面,《意见》从人工智能提供全方位智能辅助支持、减轻司法人员工作负担、提升司法管理质效、创新服务社会治理等角度,明确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主要场景。《意见》强调保留持续创新的空间,鼓励积极探索诉讼服务、审判执行、司法管理和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的重大应用场景,结合技术创新及实践经验,不断拓宽新的应用范围。我们认为,两阶段建设目标明确了人工智能司法发展需求,制定了行业发展框架,为人工智能产品及服务提供了多种司法及社会治理应用场景,给人工智能企业带来更丰富的发展空间。 《意见》提出五方面的系统建设要求。具体来说,一是要求加强人工智能应用顶层设计,按照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部署,设计并完善相关系统体系架构及技术标准;二是要求加强司法数据中台和智慧法院大脑建设,推进司法多平台系统的建设与集成,为司法应用提供核心驱动;三是要求加强司法人工智能应用系统建设,以提升智能化水平为主线,不断发展司法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四是要求加强司法人工智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依托国家重点工程、科研项目和科技创新平台,组织产学研优势力量进行核心技术攻关,为司法人工智能系统建设提供牵引和支撑;五是要求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运维保障,强化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能力,完善人工智能运行维护机制。我们看好人工智能相关技术的发展,数据中台、多业务系统集成平台、安全网络建设等方向或迎来较多发展机遇。 《意见》倡导为人工智能司法产品及服务发展提供综合保障。从司法机关的角度,应提高思想认识,积极推动司法人工智能应用取得突破,同时完善跨部门、跨层级、跨业务的司法数据协同共享和智能化服务共建共享机制。从企业的角度,支持人工智能科技创新,切实保护相关知识版权。从人民的角度,加强重要数据及信息保护,防范化解人工智能应用过程中的安全风险。我们预计这将保护人工智能企业的研发成果,有助于人工智能司法行业形成良好竞争生态。 我们认为,国内人工智能司法企业在《意见》的推动下将迎来快速且高质量的发展。一方面,《意见》在明确重大应用场景的同时为人工智能企业保留了持续创新的空间;另一方面,良好的综合保障将助力相关企业及行业的健康发展。 风险提示:政策推进不及预期,信息化建设不及预期的风险。
研究报告全文:TableMainInfo行业研究信息服务证券研究报告行业信息点评2022年12月19日TableInvestInfo投资评级优于大市维持最高法发布关于规范和加强人工智能司市场表现法应用的意见加速司法智能化进程TableSummaryTableQuoteInfo信息服务海通综指投资要点345-417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应用2022年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1178关于规范和加强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推动-1940人工智能技术与审判执行诉讼服务司法管理及服务社会治理等工作的深度-2702融合规范司法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提升人工智能司法应用实效-3463202112202232022620229应用与理论相结合意见提出两阶段建设目标1第一阶段到2025年基本建成较为完备的司法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体系2第二阶段到2030年资料来源海通证券研究所建成具有规则引领和应用示范效应的司法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和理论体系理论方面意见坚持伦理规则先行的理念提出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五项基本原相关研究则一是安全合法原则人工智能司法应用应符合总体国家安全观二是公平TableReportInfo计算机行业跟踪周报291期扩大内需公正原则人工智能产品及服务需保证审判过程及结果的公正三是辅助审判战略背景下智能化大有可为原则人工智能辅助结果仅可作为审判参考四是透明可信原则人工智能应20221217用过程及结果应可预期可追溯可信赖五是公序良俗原则人工智能司法计算机行业跟踪周报289期优质港股科技股性价比凸显20221211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用方面意见从人工智能提供全方位智能辅可定价的数据资产新时代20221210助支持减轻司法人员工作负担提升司法管理质效创新服务社会治理等角度明确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主要场景意见强调保留持续创新的空间鼓励积极探索诉讼服务审判执行司法管理和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的重大应用场景结合技术创新及实践经验不断拓宽新的应用范围我们认为两阶段建设目标明确了人工智能司法发展需求制定了行业发展框架为人工智能产分析师TableAuthorInfo郑宏达品及服务提供了多种司法及社会治理应用场景给人工智能企业带来更丰富的Tel02123219392发展空间Emailzhd10834haitongcom意见提出五方面的系统建设要求具体来说一是要求加强人工智能应用证书S0850516050002顶层设计按照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部署设计并完善相关系统体系分析师洪琳架构及技术标准二是要求加强司法数据中台和智慧法院大脑建设推进司法Tel02123154137多平台系统的建设与集成为司法应用提供核心驱动三是要求加强司法人工Emailhl11570haitongcom智能应用系统建设以提升智能化水平为主线不断发展司法人工智能产品和证书S0850519050002服务四是要求加强司法人工智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依托国家重点工程科分析师杨林研项目和科技创新平台组织产学研优势力量进行核心技术攻关为司法人工Tel02123154174智能系统建设提供牵引和支撑五是要求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运维保障强化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能力完善人工智能运行维护机制Emailyl11036haitongcom我们看好人工智能相关技术的发展数据中台多业务系统集成平台安全网证书S0850517080008络建设等方向或迎来较多发展机遇分析师于成龙Tel02123154174意见倡导为人工智能司法产品及服务发展提供综合保障从司法机关的角Emailycl12224haitongcom度应提高思想认识积极推动司法人工智能应用取得突破同时完善跨部门跨层级跨业务的司法数据协同共享和智能化服务共建共享机制从企业的角证书S0850518090004度支持人工智能科技创新切实保护相关知识版权从人民的角度加强重要数据及信息保护防范化解人工智能应用过程中的安全风险我们预计这将保护人工智能企业的研发成果有助于人工智能司法行业形成良好竞争生态我们认为国内人工智能司法企业在意见的推动下将迎来快速且高质量的发展一方面意见在明确重大应用场景的同时为人工智能企业保留了持续创新的空间另一方面良好的综合保障将助力相关企业及行业的健康发展风险提示政策推进不及预期信息化建设不及预期的风险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信息披露和法律声明行业研究信息服务行业2信息披露分析师声明TableA郑宏达nalyst计算机行业电子行业s洪琳计算机行业杨林计算机行业于成龙计算机行业本人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以勤勉的职业态度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本报告所采用的数据和信息均来自市场公开信息本人不保证该等信息的准确性或完整性分析逻辑基于作者的职业理解清晰准确地反映了作者的研究观点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或影响特此声明分析师负责的股票研究范围TableStocks重点研究上市公司利亚德易华录歌尔股份顺络电子中颖电子四维图新木林森佳都科技闻泰科技创业慧康视源股份芯海科技航天宏图立昂微敏芯股份传音控股骏成科技云从科技-UW广联达用友网络鼎龙股份蓝思科技商汤-W金溢科技长川科技晶晨股份芯朋微芯原股份-U拉卡拉三利谱投资评级说明1投资评级的比较和评级标准类别评级说明以报告发布后的6个月内的市场表现优于大市预期个股相对基准指数涨幅在10以上为比较标准报告发布日后6个月内股票投资评中性预期个股相对基准指数涨幅介于-10与10之间的公司股价或行业指数的涨跌幅级弱于大市预期个股相对基准指数涨幅低于-10及以下相对同期市场基准指数的涨跌幅无评级对于个股未来6个月市场表现与基准指数相比无明确观点2市场基准指数的比较标准优于大市预期行业整体回报高于基准指数整体水平10以上股市场以海通综指为基准香港市A行业投资评场以恒生指数为基准美国市场以标中性预期行业整体回报介于基准指数整体水平-10与10之间级普或纳斯达克综合指数为基准500弱于大市预期行业整体回报低于基准指数整体水平-10以下法律声明本报告仅供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本报告所载的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判断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的价格价值及投资收入可能会波动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报告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报告所载的信息材料及结论只提供特定客户作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也没有考虑到个别客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客户应考虑本报告中的任何意见或建议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海通证券及其所属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还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投资银行服务或其他服务本报告仅向特定客户传送未经海通证券研究所书面授权本研究报告的任何部分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任何形式的拷贝复印件或复制品或再次分发给任何其他人或以任何侵犯本公司版权的其他方式使用所有本报告中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均为本公司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如欲引用或转载本文内容务必联络海通证券研究所并获得许可并需注明出处为海通证券研究所且不得对本文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和删改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信息披露和法律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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