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商证券-商誉摊销处理影响几何?-基于后续净融资能力的探讨-190114
| 上传日期: |
2019/1/15 |
大小: |
551KB |
| 格式: |
pdf 共11页 |
来源: |
招商证券 |
| 评级: |
无 |
作者: |
尹睿哲,季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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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报告为加密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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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即便如此,企业于每年年终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依然存在一定主观操作空间。 2019 年1 月4 日,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在《企业会计准则动态(2018年第9 期)》提到,大部分咨询委员同意随着企业合并利益的消耗将外购商誉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这一商誉的后续会计处理方法。但在1 月8日,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申明反馈意见仅是咨询委员们针对有关会议文件发表的专家研讨意见,各有关单位和企业仍按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现行要求对商誉做好相关会计处理。采用摊销法处理商誉能更及时、恰当地反映商誉的消耗过程,但摊销法暂时缺少具体摊销方案及使用寿命的可操作性指引,实质落地仍无定期。 从直接影响看,摊销法处理商誉使得企业资产收缩、盈利下滑,但企业实际现金流并不受到显著负面影响,似乎对信用基本面影响有限。但有两点问题不容忽视:一是,商誉摊销将导致企业资产收缩与盈利下滑,而包括企业债、公司债及银行间票据在内的各类债券的发行条件对发行人的总资产、净资产、利润有较大限制,因而长期看商誉摊销法处理的实施会影响某些主体的实际后续净融资能力乃至信用基本面。而在市场对商誉摊销法存在预期后,存在高商誉占比问题的发行人在一二级交投中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规避,短期估值同样可能受到影响。 鉴于各类债券主管监管机构都对发债主体债券余额占净资产比例、主体盈利能力以及净资产规模有要求,我们按两步进行关注类主体的梳理。先从存量产业债中梳理出资产负债率-剔除商誉后的资产负债率>10%,同时商誉/近三年净利润平均>20 的主体。再从中筛选出将商誉摊销完毕后,债券余额占净资产比例接近或超过40%,以及净资产规模不再满足发行要求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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