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万宏源-信用半月谈第二期:增值税新规实施月余,金融债新老券如何定价?-250921
| 上传日期: |
2025/9/21 |
大小: |
1267KB |
| 格式: |
pdf 共15页 |
来源: |
申万宏源 |
| 评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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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黄伟平,杨雪芳 |
| 下载权限: |
此报告为加密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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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称,自8月8日起恢复征收金融债等利息收入增值税(下文简称“增值税新规”)。增值税新规实施至今已经一个多月,本文主要关注增值税新规实施后对非政策金融债投资和定价的影响,供投资者参考。 增值税新规对各类机构的影响不同。债券投资的相关税收包括增值税及附加税和所得税,这两类税收的税基均包括利息收入和资本利得两个部分,本次增值税新规主要影响利息收入的税收部分,对于不同机构,金融债等利息收入增值税(价外税)恢复后的影响可能不同。考虑各机构增值税和所得税的差异后,增值税新规对各类机构影响程度的排序为(括号内为增值税新规后利息收入综合税率增幅):金融机构自营(4.75%)>公募基金(3.26%)>其他资管产品(2.45%)>合格境外投资者(0%)。 从中债估值的静态影响测算来看,增值税新规对金融机构自营的影响大于资管产品(公募及其他资管),且对票息越高的金融债(长久期、次级债)负面影响可能更大。以8月8日的中债收益率曲线(彼时新发债券未上市,因此皆参考存续债券的可靠市场价格编制)进行测算,假如新券与老券的名义收益率相同,金融债券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后,各类机构持有各类金融债的税后收益率可能下降4-10BP(机构自营在7-10BP,资管产品在4-7BP);要达到相同税后收益率的情况下,各类金融债券的名义收益率的上行/补偿幅度在5-15BP(机构自营在11-15BP,资管产品在5-7BP)。 为评估增值税新规后新老券定价的差异,我们在同主体的存续同类债券中,以新券发行期限-老券剩余期限(截至8/7)<0.5的标准,寻找期限最接近的老券。 从银行金融债新券的实际发行来看,新券发行票面普遍高于同期可比老券的二级估值收益率(新老券利差多处于10BP以内),且多数新券上市首日与老券的利差高于发行时的利差,上市后新老券利差大多呈现小幅走阔趋势。但由于目前的有效可比样本偏少,新老券利差在各银行金融债品种间并未呈现出显著的差异和规律。 从券商金融债新券的实际发行来看,新券发行票面普遍高于同期可比老券的二级估值收益率(新老券利差多处于5-15BP),且多数新券上市首日与老券的利差低于发行时的利差,上市后新老券利差涨跌互现但变动幅度并不大。同时,期限越长的券商债发行时新老券利差整体更高,上市首日新老券利差收窄幅度也相对更大。 增值税新规后金融债新券或仍在价格发现中,近期可适度关注1-3年AAA/AAA-级券商普通债新券一级买二级卖的参与机会。从增值税新规后新老券的利差表现来看,银行和券商金融债新券发行票面普遍高于存量可比老券,这体现了增值税新规后新券的收益率补偿,但由于数据量仍相对有限,增值税新规后发行的新券可能仍在价格发现中。同时,近期银行金融债新老券利差上市后多走阔,而券商金融债新老券利差上市后多收窄,尤其是1-3年的券商普通债。因此,结合市场表现,近期投资者参与银行金融债的老券性价比或优于新券,同时可适度关注1-3年隐含AAA/AAA-级券商普通债新券一级买二级卖的参与机会。 风险提示:数据统计存在误差,国内政策超预期,海外环境变化超预期,赎回压力超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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