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安证券-哪些主体是市场化经营主体?(1月第三周)-240119
| 上传日期: |
2024/1/20 |
大小: |
351KB |
| 格式: |
pdf 共6页 |
来源: |
华安证券 |
| 评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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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颜子琦,杨佩霖 |
| 下载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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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家发行人承诺为市场化经营主体 截止2024年1月19日,基于对公开发行城投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梳理,累计发现162只已发待发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承诺发行人为市场化经营主体,涉及发债城投113家,截至观测日存续债券规模合计12844亿元。具体来看,在全部113家主体中: 1)行政级别方面,省级主体1家,地市级主体60家,区县级与园区级主体分别为31家与21家; 2)主体评级方面,18家为AAA等级主体,75家为AA+等级主体,20家为AA等级主体; 3)区域分布方面,山东31家,福建14家,浙江12家,江西8家,江苏与河南各7家,陕西与河北各5家,其余省份均不足5家; 4)存量债券方面,2家存量债券余额在500亿元以上,5家主体在300至500亿区间,39家主体在100至300亿区间,另有37家主体在50至100亿区间,剩余30家主体不足50亿元; 5)到期压力方面,30家主体1年内城投债到期比重不超过30%,48家主体在30%至50%区间,21家主体在50%至70%区间,另有14家主体70%以上,其中2家全部为1年内到期。 风险提示 1)相关信息为基于募集资金用途手动获取,或存在疏漏或人为误差;2)城投债技术性违约风险;3)数据来源失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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