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发证券-证券Ⅱ行业:支持权益类及指数类基金发展,强化投资者为本导向-261010
| 上传日期: |
2026/10/10 |
大小: |
743KB |
| 格式: |
pdf 共8页 |
来源: |
广发证券 |
| 评级: |
买入 |
作者: |
陈福,耿张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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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投资者利益优先和强监管导向,进一步推动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2026年10月9日,中国证监会对《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配套规则(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进行修订,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继2014年后,《运作办法》再次启动系统性修订。此次修订突出以投资者为本,聚焦公募基金产品投资运作中的痛点堵点,着力推动行业回归“受人之托、代客理财”的本源,切实提升投资者获得感。本次规则修订主要内容有: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基金投资运作监管要求,压实基金管理人职责。二是支持权益类基金发展,完善权益类基金投资运作安排,为产品创新提供空间,助力引入更多中长期资金。三是优化部分监管指标及机制,提高基金运作灵活度。 支持权益类基金发展,进一步丰富指数投资策略。此次修订将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基金中基金(FOF)等的成立门槛,从规模2亿元、份额2亿份,分别降低至5000万元、5000万份;固收类基金成立门槛保持不变。适度降低权益类基金成立门槛,有利于增强逆周期布局能力,丰富产品供给,减少“帮忙资金”保成立等现象,体现了监管支持中长期资金入市、促进权益投资发展的鲜明导向。同时,《运作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指数基金触发举牌、短线交易、减持等予以适度豁免,适度优化增强型指数基金和抽样复制指数基金的交易限制,允许其在指数成份券比例范围内,豁免单一发行人集中度限制。 明确基金产品逆周期布局要求,更加重视投资者回报。此次修订明确,基金管理人应当结合自身投资管理能力,以及市场容量、流动性、估值水平等因素,强化基金产品逆周期布局管理,不得通过同一销售渠道布局多只同类风格的基金产品,诱导投资者短期、频繁申赎。此举表明监管鼓励公募基金行业建立常态化逆周期调节机制,不能只在市场热闹时“追热点”“抢规模”,更应在市场相对低位、长期价值显现时做好产品供给,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资本市场。针对主题基金“窄基漂移”问题,此次修订要求基金合同应当使用可识别、可量化的方式,清晰界定基金名称所示投资方向,相关界定范围应当符合市场共识,并与基金名称所示投资方向直接相关。有助于强化合同约束、基准约束和投资策略约束,推动公募基金行业从“重规模”向“重回报”转型。 投资建议:监管多举措维稳市场,鼓励中长期资金入市,若市场交投活跃度有所回暖,则券商有望进一步受益。当前板块低估低配,看好后续修复空间,建议关注中信证券(AH)、招商证券(AH)、中金公司(H)、华泰证券(AH)、国泰海通(AH)、财通证券、东方证券等。 风险提示:资本市场大幅波动、行业竞争加剧、行业政策变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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