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源证券-事件点评:对隔夜OMO利率的讨论-260626
| 上传日期: |
2026/6/28 |
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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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式: |
pdf 共3页 |
来源: |
开源证券 |
| 评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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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陈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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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潘行长陆家嘴论坛讲话,以及《金融时报》6月25日对于隔夜OMO的解读,我们对隔夜OMO利率进行以下讨论。 潘行长陆家嘴论坛讲话传递的信息以及《金融时报》对于隔夜OMO的解读 潘行长陆家嘴论坛讲话:“在2024年6月的陆家嘴论坛上,我报告了……明确7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为主要政策利率,适度收窄利率走廊的宽度等。在实践中,7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较好地发挥了市场定价锚的作用……。”“为进一步推动货币政策框架向价格型转型,增强短端利率调控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人民银行将对利率调控机制进行进一步探索和优化:……进一步丰富公开市场操作工具箱,适时增加隔夜逆回购操作品种,更好地匹配银行体系短期的流动性需求。”再结合《金融时报》解读,“早在2024年6月的陆家嘴论坛上,潘功胜曾提出过改革完善货币政策框架的一些考虑,包括明确公开市场7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是主要政策利率……”以上表明本次推出隔夜OMO是进一步改革目的是“增强短端利率调控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而上一步改革是“明确7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为主要政策利率”、“7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发挥市场定价锚作用”。也就是说本次的改革是以上一次改革为前提的,不应该违背“7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为主要政策利率、定价锚”的总原则。如果隔夜OMO利率<7天OMO利率,则可能影响7天OMO利率的政策利率、定价锚。之前两年央行不再公布MLF利率、14天OMO利率,就是为了突出7天OMO利率的政策利率、定价锚地位,如果隔夜OMO利率与7天OMO利率不同,则又出现了“政策锚”的分歧。 市场此前热议的,“DR001与7天OMO,期限不匹配”并不是问题 此次《金融时报》有一个关键细节:“我国央行的公开市场主力操作品种是7天期逆回购,这与欧央行、英格兰银行等类似,能够较好平衡操作精细程度与到期滚续压力,多年来实践中也发挥了市场定价锚的作用”市场此前普遍认为,央行调控的货币市场利率是DR001,期限是隔夜,而7天OMO的期限是7天,两者期限不匹配,所以定价锚应该改为隔夜OMO以与DR001匹配。但事实上《金融时报》本次指出的“欧央行、英格兰央行”恰恰也是:调控对象是1天货币市场利率,而操作期限是7天OMO。正好与中国过去几年以来,调控对象是DR001,而操作期限以7天OMO为主是一致的。“中国多年来实践”,早就已经是“DR001围绕7天OMO”。我们在上次报告《DR001应该围绕而非低于7天OMO利率运行》中提出2023年下半年之前确实是“DR007围绕7天OMO”;但是2023年下半年之后已经改为了:“DR001围绕7天OMO”,且“DR007高于7天OMO”。 如果隔夜OMO利率=7天OMO利率,为什么交易商要申报隔夜OMO 最后一个问题,如果隔夜OMO利率=7天OMO利率,那为什么交易商要申报隔夜OMO,而不是7天OMO?部分观点认为,如果隔夜OMO利率与7天OMO利率相同,那么交易商或会申购7天OMO,因为期限更长,而不会申购隔夜OMO;因此部分观点认为,隔夜OMO利率必须低于7天OMO利率,才会有交易商申报隔夜OMO,才有设立的意义。但是实际可能并非如此:多数季末,DR001>7天OMO利率,而多数季初,DR001<7天OMO利率。也就是说,对于一级交易商而言,可能本来在季末就不愿意借7天。这或也是为何在季末推出隔夜OMO的原因,即潘行长讲话的“更好地匹配银行体系短期的流动性需求”、《金融时报》本次的“金融机构临时性资金需求增加”。 结论:隔夜OMO利率或也为1.4%,与7天OMO利率相同 (1)本次推出的隔夜OMO,是在2024年6月潘行长讲话“7天OMO是主要政策利率、定价锚”基础上的进一步改革,目的是“增强短端利率调控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而不应该“模糊7天OMO的主要政策利率、定价锚”地位。(2)用7天OMO调控DR001是完全可以的,欧央行、英格兰央行,以及中国央行2023年下半年以来都是如此。(3)中国2023年下半年以来,已经是DR001围绕7天OMO,取代了之前的DR007围绕7天OMO。(4)一级交易商可能本来在季末就不愿意做7天OMO,因为季初DR001通常低于7天OMO利率,所以在季末锁定7天的高成本资金(每天1.4%的成本)其实并不划算;这也是推出隔夜OMO更好满足银行需求的逻辑,即一级交易商本来在季末可能就更倾向于借隔夜资金,而不是7天OMO。(5)根据上述推测,隔夜OMO利率,或也为1.4%,与7天OMO利率相同;DR001的中枢,或也为1.4%。 风险提示:政策变化超预期;经济变化超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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