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万宏源-金融产品每周见:公募基金及其他产品投资证券所获收入的税收政策对比-250804
| 上传日期: |
2025/8/4 |
大小: |
1854KB |
| 格式: |
pdf 共26页 |
来源: |
申万宏源 |
| 评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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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邓虎,蒋辛,肖逸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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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要点 金融商品投资所涉及的税收种类有哪些?1)增值税:金融商品的投资行为涉及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提及的销售服务中的金融服务,金融服务具体包含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金融商品的投资行为主要涉及贷款服务收入和金融商品转让的收入;2)企业所得税:含股息及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转让财产收入;3)印花税,股票交易行为涉及缴纳印花税,具体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存托凭证。 当前公募基金的免税政策适用范围:1)免征企业所得税:公募基金债券利息收入及资本利得暂免企业所得税,不仅如此,股票买卖价差收入、股息收入皆不征收所得税;2)资本利得收入暂免征增值税: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暂免征增值税;3)债券利息收入按简单计税法进行增值税率计算:部分券种免征税率。 公募基金债券投资利息收入的税收规定发生变化:自2025年8月8日起,对在该日期之后(含当日)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对在该日期之前已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包含在2025年8月8日之后续发行的部分)的利息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直至债券到期。 与其他产品债券投资的税收政策对比:整体上看,公募基金的税收优惠在企业所得税以及资本利得收入的增值税层面的税收优势明显,但是在债券利息投资收入的增值税部分与其他资管产品相似,但相对银行自营等渠道依然有相对优势。本次税收规定的调整不改变公募基金税收相对优惠的市场格局。 风险提示及声明:本报告对于基金产品的研究分析均基于历史公开信息,可能受环境变化而产生一定的分析偏差;此外,基金管理人的历史业绩与表现不代表未来,受宏观环境、市场波动、风格转换等多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波动风险。本报告仅对基金历史业绩进行分析,不代表对基金未来资产配置情况的预测;本报告不涉及证券投资基金评价业务,不涉及对基金产品的推荐,亦不涉及对任何指数样本股的推荐;投资者阅读本报告时,应结合自身风险偏好及风险承受能力,充分理解历史表现等综合因素可能对基金产品业绩产生的影响;本报告内容仅供参考,投资者需特别关注基金公司等官方披露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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