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江证券-软件与服务行业研究:《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发布,应用落地有望驶向快速道-23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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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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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长江证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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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好 |
作者: |
宗建树,余庚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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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描述 7月13日,国家网信办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广电总局公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称《办法》),自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办法》,旨在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健康发展和规范应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事件评论 监管政策顺利落地,保障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健康发展。从政策发布内容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发言来看,《办法》发布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帮助和鼓励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快速和健康发展。《办法》提出国家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促进创新和依法治理相结合,采取有效措施鼓励生成式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对生成式AI实行包容审慎和分类分级监管,呵护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监管政策的顺利落地,明确了发展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确定性目标,为其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应用落地有望进一步提速。 相较于征求意见稿更加乐观,七部门联合发布彰显重视程度。相较于征求意见稿,办法分为总则、技术发展与治理、服务规范、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和附则五章。核心变化包括(1)主管部门由网信办增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共7家;(2)法律依据新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表明正向鼓励态度;(3)技术发展与治理章节新增多重鼓励,鼓励各行各业应用创新落地,鼓励生成式人工智能算法、框架、芯片及配套软件平台等基础技术的自主创新;(4)服务规范有所放松,明确签订服务协议,删去不得根据用户输入信息和使用情况进行画像;删去模型优化训练的3个月的时间限制;(5)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更加细化,明确审核目标包括训练数据来源、规模、类型、标注规则、算法机制机理等,并需要提供者提供必要的技术、数据等支持和协助;强调提供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评估,并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履行算法备案;表明境外向境内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将被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予以处置。 《办法》落地成为产业发展关键节点,产业有望加速发展,重视算力与应用共振。(1)算力和模型层,除行业整体鼓励发展外,结构上鼓励和支持国产算力和模型,长期来看,国产算力和模型有望加速追赶步伐,享受应用落地带来的需求和份额双升;(2)应用层监管要求明确,B端和C端大模型AI应用有望加速发布和商业化,产业兑现进一步明确,后续技术变革带来新的成长驱动和商业模式变革可期。考虑审核备案流程,B端有望率先类落地,建议关注以大模型赋能企业业务及产品,或为企业提速增效的厂商;同时建议关注伴随备案逐步落地,C端教育、办公、金融等高价值场景厂商。 风险提示 1、AI技术发展不及预期; 2、下游应用需求不及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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