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信证券-新能源汽车行业2022年12月销量点评:全年销量符合预期,插混增势值得关注-230113
| 上传日期: |
2023/1/13 |
大小: |
312KB |
| 格式: |
pdf 共4页 |
来源: |
中信证券 |
| 评级: |
强于大市 |
作者: |
袁健聪,尹欣驰,李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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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81.4万辆,同/环比+51.8%/+3.6%,2022年全年累计销售688.6万辆,同比+93.4%,其中EV/PHEV销量分别为536.5/151.8万辆,同比+81.6%/151.6%,插电混动车型增长迅速。海外方面,12月欧洲市场受补贴退坡抢装效应持续,销量大幅提升,补贴退坡+增税预期+半导体短缺问题缓解,前期订单交付,销量维持高增速。长期来看,预计全球新能源汽车将保持增长势头,当前时点继续建议把握全球电动化供应链优质标的机会,尤其是比亚迪、宁德时代、LG化学供应链。 ▍事项:2023年1月12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2022年12月份汽车产销数据。我们对新能源汽车产销数据点评如下。 ▍2022年12月我国新能源汽车销售81.4万辆,同/环比+51.8/+3.6%,2022年全年销售688.6万辆,同比+93.4%。根据中汽协数据,12月我国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79.5/81.4万辆,环比+3.5%/+3.6%,同比+ 51.8%/+51.8%,国内市场供给改善叠加油价高位带来市场火爆,产销同比保持增长势头;渗透率方面,12月新能源汽车渗透率31.8%,同比+12.7pcts,环比-2.0pcts;12月新能源汽车出口8.2万辆,同比+360%,环比-14.2%。全年来看,2022年累计生产/销售705.9/688.6万辆,同比+96.9%/+93.4%,其中EV/PHEV销量分别为536.5/151.8万辆,同比+81.6%/151.6%。2022年全年累计渗透率为25.6%,全年累计出口67.9万辆,同比+120%。 ▍乘用车:比亚迪维持强势,特斯拉月销降速明显。12月新能源乘用车生产/销售75.1/75.0万辆(环比+4.4%/+2.5%,同比+55.0%/+48.9%),新能源乘用车市场渗透率达到33.1%,同比+12.5pcts,环比-2.0pcts;分动力类型看,12月EV产销分别为60.0万辆(环比+1.9%,同比+36.5%)和62.4万辆(环比+1.5%,同比+37.7%),PHEV产销分别为19.4万辆(环比+8.4%,同比+132.4%)和18.9万辆(环比+10.5%,同比+129.2%)。全年来看,2022年新能源乘用车销量为652.9万辆,同比+96.50%。市场方面,油价处于历史高位而电价锁定推动新能源车市小幅升温。传统车企在新能源板块表现突出,拉动12月车市火爆。根据乘联会数据,由于新品贡献增量和高端车销售占比不断提升,12月比亚迪新能源汽车销量为23.5万辆,同环比+149.9%/+2.1%;插混乘用车销量为18.7万辆,同/环比+127.1%/+12.7%。特斯拉批发销量5.6万辆,同比-21.2%,“蔚小理”12月销量均破万:理想12月销量21223辆(同比+50.7%,环比41.2%),创历史新高。 ▍欧洲市场销量符合预期,静待美国市场爆发。2022年新能源汽车已经从补贴驱动跨越至市场驱动,行业从0-1的导入阶段步入了1-N的成长阶段。2023年随着新能源车降价配套终端促销,新品性价比提升及充电设施抓紧建设,预计未来行业消费需求仍将不断得到释放,拉动车市升温。欧洲方面,因年底补贴退坡抢装效应持续,销量大幅提升。12月欧洲8国(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西班牙/荷兰/瑞典/挪威)电动车销量35.4万辆,同比+49.6%,环比+48.9%,半导体短缺等导致的供应问题逐渐得到缓解,前期订单交付,产销出现回升。2022年全年销量为214.3万辆,同比增长14%。中长期来看,欧洲市场在充电设施抓紧建设和2035年禁售燃油车决议等多重影响下,预计后续仍将保持增长;美国市场方面,预计随着2023年补贴释放,整体销量将迎来强势增长。 ▍风险因素:新能源汽车销量不达预期;海外能源危机应对不力;各国/地区新能源汽车政策落实不达预期;国内疫情影响超预期。 ▍投资策略:主流车企优质车型不断推出提升行业景气,行业向上趋势明确。预计2023年国内坚持稳增长政策,汽车工业相关指标向好,比亚迪销售有望再创新高。长期来看,预计全球新能源汽车将保持增长势头,当前时点继续建议把握全球电动化供应链优质标的机会,尤其是比亚迪、宁德时代、LG化学供应链,包括:1.电池/电机环节的宁德时代、比亚迪(A+H)、欣旺达、精达股份、亿华通等,建议关注鹏辉能源、亿纬锂能;锂电材料的德方纳米、中伟股份、贝特瑞、中科电气、杉杉股份、星源材质、科达利、新宙邦、厦门钨业等,建议关注天奈科技、璞泰来、天赐材料;2.上游设备及资源:赣锋锂业等,关注杭可科技、先导智能;3.热管理供应链:三花智控(热管理)、银轮股份(热管理)、拓普集团等。
研究报告全文:全年销量符合预期插混增势值得关注新能源汽车行业年月销量点评2022122023113中信证券研究部核心观点2022年12月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814万辆同环比518362022年全年累计销售6886万辆同比934其中EVPHEV销量分别为53651518万辆同比8161516插电混动车型增长迅速海外方面12月欧洲市场受补贴退坡抢装效应持续销量大幅提升补贴退坡增税预期半导体短缺问题缓解前期订单交付销量维持高增速长期来看预计全球新能源汽车将保持增长势头当前时点继续建议把握全球电动化供应链优质标袁健聪的机会尤其是比亚迪宁德时代LG化学供应链新能源汽车行业首席分析师事项2023年1月12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2022年12月份汽车产销数S1010517080005据我们对新能源汽车产销数据点评如下2022年12月我国新能源汽车销售814万辆同环比518362022年全年销售6886万辆同比934根据中汽协数据12月我国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795814万辆环比3536同比518518国内市场供给改善叠加油价高位带来市场火爆产销同比保持增长势头渗透率方面12月新能源汽车渗透率318同比127pcts环比-20pcts12月新能源汽车出口82万辆同比360环比-142全年来看2022年累计生产销售尹欣驰70596886万辆同比969934其中EVPHEV销量分别为53651518汽车及零部件行业万辆同比81615162022年全年累计渗透率为256全年累计出口首席分析师679万辆同比120S1010519040002乘用车比亚迪维持强势特斯拉月销降速明显12月新能源乘用车生产销售751750万辆环比4425同比550489新能源乘用车市场渗透率达到331同比125pcts环比-20pcts分动力类型看12月EV产销分别为600万辆环比19同比365和624万辆环比15同比377PHEV产销分别为194万辆环比84同比1324和189万辆环比105同比1292全年来看2022年新能源乘用车李鹞销量为6529万辆同比9650市场方面油价处于历史高位而电价锁定推新能源汽车分析师动新能源车市小幅升温传统车企在新能源板块表现突出拉动12月车市火爆S1010521070005根据乘联会数据由于新品贡献增量和高端车销售占比不断提升12月比亚迪新能源汽车销量为235万辆同环比149921插混乘用车销量为187万辆同环比1271127特斯拉批发销量56万辆同比-212蔚小理12月销量均破万理想12月销量21223辆同比507环比412创历史新高欧洲市场销量符合预期静待美国市场爆发2022年新能源汽车已经从补贴驱动跨越至市场驱动行业从0-1的导入阶段步入了1-N的成长阶段2023年随吴威辰着新能源车降价配套终端促销新品性价比提升及充电设施抓紧建设预计未来新能源汽车分析师行业消费需求仍将不断得到释放拉动车市升温欧洲方面因年底补贴退坡抢S1010521060001装效应持续销量大幅提升12月欧洲8国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西班牙荷兰瑞典挪威电动车销量354万辆同比496环比489半导体短缺等导致的供应问题逐渐得到缓解前期订单交付产销出现回升2022年全年销量为2143万辆同比增长14中长期来看欧洲市场在充电设施抓紧建设和2035年禁售燃油车决议等多重影响下预计后续仍将保持增长美国市场方面预计随着2023年补贴释放整体销量将迎来强势增长汪浩风险因素新能源汽车销量不达预期海外能源危机应对不力各国地区新能新能源汽车分析师源汽车政策落实不达预期国内疫情影响超预期S1010518080005证券研究报告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第3页起的免责条款和声明新能源汽车行业年月销量点评2022122023113投资策略主流车企优质车型不断推出提升行业景气行业向上趋势明确预计2023年国内坚持稳增长政策汽车工业相关指标向好比亚迪销售有望再创新高长期来看预计全球新能源汽车将保持增长势头当前时点继续建议把握全球电动化供应链优质标的机会尤其是比亚迪宁德时代LG化学供应链包括1电池电机环节的宁德时代比亚迪AH欣旺达精达股份亿华通等建议关注鹏辉能源亿纬锂能锂电材料的德方纳米中伟股份贝特瑞黄耀庭中科电气杉杉股份星源材质科达利新宙邦厦门钨业等建议关注天奈新能源汽车分析师科技璞泰来天赐材料2上游设备及资源赣锋锂业等关注杭可科技S1010521060003先导智能3热管理供应链三花智控热管理银轮股份热管理拓普集团等柯迈新能源汽车分析师S1010521050003新能源汽车行业评级强于大市维持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和声明2分析师声明主要负责撰写本研究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的分析师在此声明i本研究报告所表述的任何观点均精准地反映了上述每位分析师个人对标的证券和发行人的看法ii该分析师所得报酬的任何组成部分无论是在过去现在及将来均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与研究报告所表述的具体建议或观点相联系一般性声明本研究报告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机构制作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球的附属机构分支机构及联营机构仅就本研究报告免责条款而言不含CLSAgroupofcompanies统称为中信证券本研究报告对于收件人而言属高度机密只有收件人才能使用本研究报告并非意图发送发布给在当地法律或监管规则下不允许向其发送发布该研究报告的人员本研究报告仅为参考之用在任何地区均不应被视为买卖任何证券金融工具的要约或要约邀请中信证券并不因收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中信证券的客户本报告所包含的观点及建议并未考虑个别客户的特殊状况目标或需要不应被视为对特定客户关于特定证券或金融工具的建议或策略对于本报告中提及的任何证券或金融工具本报告的收件人须保持自身的独立判断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报告所载资料的来源被认为是可靠的但中信证券不保证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中信证券并不对使用本报告或其所包含的内容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或与此有关的其他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提及的任何证券或金融工具均可能含有重大的风险可能不易变卖以及不适合所有投资者本报告所提及的证券或金融工具的价格价值及收益可跌可升过往的业绩并不能代表未来的表现本报告所载的资料观点及预测均反映了中信证券在最初发布该报告日期当日分析师的判断可以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况下做出更改亦可因使用不同假设和标准采用不同观点和分析方法而与中信证券其它业务部门单位或附属机构在制作类似的其他材料时所给出的意见不同或者相反中信证券并不承担提示本报告的收件人注意该等材料的责任中信证券通过信息隔离墙控制中信证券内部一个或多个领域的信息向中信证券其他领域单位集团及其他附属机构的流动负责撰写本报告的分析师的薪酬由研究部门管理层和中信证券高级管理层全权决定分析师的薪酬不是基于中信证券投资银行收入而定但是分析师的薪酬可能与投行整体收入有关其中包括投资银行销售与交易业务若中信证券以外的金融机构发送本报告则由该金融机构为此发送行为承担全部责任该机构的客户应联系该机构以交易本报告中提及的证券或要求获悉更详细信息本报告不构成中信证券向发送本报告金融机构之客户提供的投资建议中信证券以及中信证券的各个高级职员董事和员工亦不为前述金融机构之客户因使用本报告或报告载明的内容产生的直接或间接损失承担任何责任评级说明投资建议的评级标准评级说明报告中投资建议所涉及的评级分为股票评级和行业评级买入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20以上另有说明的除外评级标准为报告发布日后6到12个增持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介于520之间月内的相对市场表现也即以报告发布日后的6到12个股票评级月内的公司股价或行业指数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持有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介于-105之间表性指数的涨跌幅作为基准其中A股市场以沪深300卖出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跌幅10以上指数为基准新三板市场以三板成指针对协议转让标的或三板做市指数针对做市转让标的为基准香港市场强于大市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10以上以摩根士丹利中国指数为基准美国市场以纳斯达克综合行业评级中性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介于-1010之间指数或标普500指数为基准韩国市场以科斯达克指数或韩国综合股价指数为基准弱于大市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跌幅10以上3特别声明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中信证券可能1与本研究报告所提到的公司建立或保持顾问投资银行或证券服务关系2参与或投资本报告所提到的公司的金融交易及或持有其证券或其衍生品或进行证券或其衍生品交易因此投资者应考虑到中信证券可能存在与本研究报告有潜在利益冲突的风险本研究报告涉及具体公司的披露信息请访问httpsresearchciticsinfocomdisclosure截至本报告发布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另类投资子公司持有下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达到或超过1天奈科技688116对应持股业务类别自营持股比例104法律主体声明本研究报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澳门台湾除外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编号Z20374000分发本研究报告由下列机构代表中信证券在相应地区分发在中国香港由CLSALimited于中国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分发在中国台湾由CLSecuritiesTaiwanCoLtd分发在澳大利亚由CLSAAustraliaPtyLtd商业编号53139992331金融服务牌照编号350159分发在美国由CLSACLSAAmericasLLC除外分发在新加坡由CLSASingaporePteLtd公司注册编号198703750W分发在欧洲经济区由CLSAEuropeBV分发在英国由CLSAUK分发在印度由CLSAIndiaPrivateLimited分发地址8FDalamalHouseNarimanPointMumbai400021电话91-22-66505050传真91-22-22840271公司识别号U67120MH1994PLC083118在印度尼西亚由PTCLSASekuritasIndonesia分发在日本由CLSASecuritiesJapanCoLtd分发在韩国由CLSASecuritiesKoreaLtd分发在马来西亚由CLSASecuritiesMalaysiaSdnBhd分发在菲律宾由CLSAPhilippinesInc菲律宾证券交易所及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会员分发在泰国由CLSASecuritiesThailandLimited分发针对不同司法管辖区的声明中国大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中国香港本研究报告由CLSALimited分发本研究报告在香港仅分发给专业投资者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及其下颁布的任何规则界定的不得分发给零售投资者就分析或报告引起的或与分析或报告有关的任何事宜CLSA客户应联系CLSALimited的罗鼎电话85226007233美国本研究报告由中信证券制作本研究报告在美国由CLSACLSAAmericasLLC除外仅向符合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下15a-6规则界定且CLSAAmericasLLC提供服务的主要美国机构投资者分发对身在美国的任何人士发送本研究报告将不被视为对本报告中所评论的证券进行交易的建议或对本报告中所述任何观点的背书任何从中信证券与CLSA获得本研究报告的接收者如果希望在美国交易本报告中提及的任何证券应当联系CLSAAmericasLLC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的经纪交易商以及CLSA的附属公司新加坡本研究报告在新加坡由CLSASingaporePteLtd仅向新加坡财务顾问规例界定的机构投资者认可投资者及专业投资者分发就分析或报告引起的或与分析或报告有关的任何事宜新加坡的报告收件人应联系CLSASingaporePteLtd地址80RafflesPlace18-01UOBPlaza1Singapore048624电话6564167888因您作为机构投资者认可投资者或专业投资者的身份就CLSASingaporePteLtd可能向您提供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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