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信证券-2018年新修订《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学习体会-新个税落地,专项扣除略超预期-181223
| 上传日期: |
2018/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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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式: |
pdf 共6页 |
来源: |
中信证券 |
| 评级: |
无 |
作者: |
诸建芳,刘博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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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明确了扣缴义务人的责任范围以及针对具体问题的处罚情况。3)专项扣除上修了居民房租和大病医疗支出的扣除额度。总的来说,新个税法实施条例明确了实操过程中的技术细节,并且在专项扣除方面略超预期。向后看,个税的起征点和专项扣除额等内容大概率将会实现灵活调整。同时预计个税制度也会不断完善,逐步向全面综合计征迈进。 ▌ 事项:2018 年12 月22 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自2019年1 月1 日起与新《个人所得税法》同步施行。同时国务院印发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明确新个税中专项扣除的最终办法。此外,国家税务总局接连发布了四项公告,分别为“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 “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明确了新条例下个税的具体操作细节。总结来看,共有四个方面值得关注。本文我们就新个税实施条例和操作细节中的重点事项进行分析解读。 ▌ 专项扣除中提高了大病医疗与房租的扣除额度。我们把最终颁布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进行对比发现,大病医疗支出和房租的扣除额得到了提升。大病医疗支出的扣除额由每年1.5 万-6 万提高到1.5 万-8 万,房租的扣除额由每月800 元-1200 元提升到800 元-1500 元。除此之外,也更加明确了对于每一项具体的专项扣除的实施期限。如房贷的扣除不能超过20 年(240 个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 个月。因此综合来看,最终版的个税相比于征求意见稿略超预期。 ▌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明确了操作过程中的技术细节。 新个税法实施条例中明确给出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并且说明了扣缴义务人的责任。为新个税法及新个税法实施条例施行后的实际操作提供了依据。其中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税计算采用累计预扣预缴,劳动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采取按月或者按次的预扣预缴。但年底还是合并为综合所得进行汇算清缴,实行多退少补。新个税法实施条例自2019 年1 月1 日开始生效,距离目前仅剩一周时间。预计前期纳税申报将会留有一定的过渡时间供扣缴义务人开展工作。 ▌ 向后看,预计个税改革未来会更加注重资本性收入的调节。我们将新的和旧的个税法实施条例进行对比,发现除了此次变化最大的与工资薪金相关的“小综合+多扣除”的相关内容外,利息股息所得和财产转让收入的相关条例也都进行了修改。总体来看,拓宽了利息等和财产转让收入的定义范围,以更大程度上调节纳税人通过资本性收入来源形成的财富积累,减轻资本性收入对社会贫富分化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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