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通证券-格林美(002340)渠道建设为处理企业带来发展机遇-120817
| 上传日期: |
2012/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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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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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级: |
增持 |
作者: |
刘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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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2012年8月16日,湖北、江西、河北、辽宁、吉林、安徽、山东、重庆等8省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分别与当地废旧商品回收企业签署合作协议,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率先开展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推进节能减排。 根据协议,8省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将与当地废旧商品回收企业合作,对本地区公共机构产生的废纸、废金属、废塑料、废旧节能灯、废铅酸(锂)电池等加强分类收集,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机电设备等报废资产,结合国有资产处理平台进行统一回收处置。 点评: 公共机构开展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促进废旧资源流入正规处理企业。2011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要求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与回收企业建立废旧商品定点定期回收机制。今年年初,中央国家机关率先启动了废旧物品回收体系建设工作;8月16日,湖北、江西、河北等8省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分别与当地废旧商品回收企业签署合作协议,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率先开展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推进节能减排,代表着全国范围的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正式拉开帷幕。 回收渠道建设,公共机构先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已经于2012年7月1日起正式实行。《办法》确定了以销计缴原则,直接补贴处理企业,但是并没有涉及回收环节。家电以旧换新时期初步建立了废旧家电回收体系,其结束后回收渠道重回混乱状态,小商贩仍然是回收的主体,因此建设正规回收渠道至关重要。公共机构管理规范,电子电器报废体量大,率先与回收企业合作建立回收渠道,对整个行业的带动、示范作用明显。 渠道建设为处理企业带来发展机遇。回收环节的不规范导致大量废旧家电流入"黑作坊",货源不够导致正规处理企业"无米下锅",盈利能力低下。因此,此次由公共机构牵头的回收渠道建设对整个处理企业形成明确利好。 公司两大电子废弃物处理基地分布在湖北和江西,规划年处理各种电子废弃物13万吨(500万台废旧家电)。回收渠道的逐步正规化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回收量,提高其处理业务盈利能力。 维持公司"增持"评级。结合公司产能投放进度以及对未来经济的判断,我们给予公司2012-2014年每股收益0.34元、0.51元和0.70元的盈利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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