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兴业证券-中国平安(601318)发行可转债公告点评-111220
| 上传日期: |
2011/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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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张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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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中国平安发布公告,拟发行不超过260 亿公司可转债以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可转债期限为6 年,债权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 个月可行使转股权利。 点评: 集团营运资金告急,子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接近150%“红线”,公司亟待“补血”。我们在2011 年中报点评中曾对中国平安集团以及子公司的偿付能力状况进行了测算,指出当时集团盈余资金有限,再加上四季度集团对寿险公司50 亿增资,集团营运资金进一步告急。与此同时,平安子公司的偿付能力率水平亦接近150%,截止到2011 年10 月31 日,刚完成50 亿增资的平安寿险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53.2%、平安产险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71%、集团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70.7%。若结合四季度资本市场的变化和公司业务的扩张,我们估计到年底子公司和集团偿付能力水平略有提升,但幅度甚微。再考虑到公司综合金融的战略目标和对深发展不超过200 亿的注资计划,公司亟待“补血”。 可转债发行缓解营运资金不足局势,或可补充资本金。根据此次发行方案,公司拟发行不超过260 亿可转债,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在获得保监会批准的前提下用于补充资本金,转股后用于补充资本金。根据公司营运资金告急的局势,此次可转债的发行首先能补充营运资金,以支持各块子业务的发展;其次,若获得保监会批准同意,募集资金或可用于补充资本金;最后,可转债转股可用于补充资本公积金,根据公司基于2011 年10 月31 日静态数据测算,若260 亿可转债全部转股,集团实际资本可达到2089 亿元,提升偿付能力充足率到194.9%,若动态考虑四季度债市和股市变化、当季利润情况以及公司业务的扩张,假设该260 亿可转债全部转股,我们预计到年底公司偿付能力水平可达到200%。 采用可转债发行方式兼顾公司资金需求和投资者利益。从这次公司募集资金采用的方式来看,之所以采用可转债发行方式,是公司兼顾资金需求和投资者利益的结果。可转债财务费用可能相对其他债务融资更低,相对股权融资业绩的摊薄效应是滞后的,能兼顾公司的资金需求和投资者的利益。 投资建议:在多元金融模式下,中国平安业绩增长较为确定,且当前公司估值水平在上市公司中处于最低水平,我们维持推荐的投资评级。 风险因素:股东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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