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万宏源-非银金融行业《关于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推动普惠养老服务提质扩面的指导意见》点评:普惠养老服务定价迎来纲领性文件,分级分类服务框架进一步完善-261018
| 上传日期: |
2026/10/19 |
大小: |
493KB |
| 格式: |
pdf 共3页 |
来源: |
申万宏源 |
| 评级: |
看好 |
作者: |
罗钻辉,孙冀齐 |
| 行业名称: |
金融 |
| 下载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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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养老服务定价迎来纲领性文件。10月16日,发改委、民政部、卫健委联合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推动普惠养老服务提质扩面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首次明确分级分类的养老机构划分标准及对应的养老服务费用收取标准。 《意见》明确养老机构收费包括基本服务费、非基本服务费、上门服务费三类。结合养老服务的实际场景,《意见》将养老金机构收费分为三类:1)基本服务费:床位费、护理费;2)非基本服务费:在基本服务费外,收取或代收的餐费等其他费用;3)上门服务费:为居家老人提供上门服务收取的费用。不同的养老机构类型和服务类型实行不同的收费管理方式;其中,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或经省级人民政府授权地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制定。 《意见》将养老机构划分为兜底保障型、普惠支持型、完全市场型三类,收费标准由政府指导价向市场调节价逐级迁移。《意见》将养老机构分为三类:1)兜底保障型养老机构:完全或主要收住特困及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的公办养老机构,基本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收住兜底保障对象以外的老年人的收费标准可参照同等质量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执行或单独制定;非基本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对选择集中供养的特困老年人实行免费收住政策,有关部门对自愿入住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给予补助。2)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面向全体老年人提供普惠养老服务,公建公营、公建民营机构基本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其他由地级及以上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明确收费标准参考区间,或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非基本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收住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的,基本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兜底保障型收费标准。3)完全市场型养老机构:包括除以上两类外的其他养老机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标准根据成本、质量、供需等因素合理确定,鼓励优质优价。针对提供养老服务的其他机构,《意见》明确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举办的养老机构属于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可根据成本增加情况,适当提高基准收费标准;全托床位10张以下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收费原则上实行市场调节价,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上门服务费原则上实行市场调节价。 秉承权责对等要求,合理制定收费标准,确保政策落地显效。《意见》明确收费标准制定原则,制定或调整养老服务政府指导价需履行成本调查等程序,定价成本须在合理费用支出的基础上冲减政府补助和社会捐赠,收费标准按“补偿成本、合理盈利”原则确定;收费目录清单之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未按规定公示的不得收费。 投资分析意见:《意见》是优化养老服务供给的重要抓手,有利于稳定社会资本参与预期、提升收费透明度、推动普惠养老提质扩面。我们认为保险公司在养老服务供给端及支付端有望扮演关键角色,推荐中国财险、中国太保、中国人寿(H)、新华保险、中国平安、中国人保、阳光保险、中国太平。 风险提示:养老服务市场规模增速不及预期、利率下行、权益市场大幅波动、大灾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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