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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万宏源-非银金融行业《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管理规定》点评:财险产品开发《指引》升格为《规定》,源头治理利好头部险企-261012
上传日期:   2026/10/12 大小:   574KB
格式:   pdf  共4页 来源:   申万宏源
评级:   看好 作者:   罗钻辉,孙冀齐
行业名称:   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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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管理规定》(金规〔2026〕9号,下称"《规定》"),自11月1日起施行。据金融监管总局数据,2026年1-8月财产险公司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25万亿元,同比增长2.2%,行业承压增长背景下,产品供给质效直接关系承保盈利与消费者权益。《规定》发布后原2017年《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指引》(保监发〔2016〕115号,简称《指引》)同步废止,财险产品开发监管制度由《指引》升格为《规定》,实现全面升级。《指引》自2017年1月1日施行以来,财险市场快速发展,产品覆盖范围不断拓展、保障内容持续丰富,但也出现了附加险产品占比高但缺乏细化规则、行业示范条款和基准纯风险损失率的管理和运用有待强化、产品评估修订和清理注销标准需进一步细化等问题。新发布《规定》共8章41条,覆盖产品开发、定价、管理、审批备案到清理注销的全流程监管,被监管定位为财险监管及非车险综合治理的重要举措、强监管严监管的重要抓手。
  《规定》对2017年《指引》系统性修订完善,包含三大重点内容。一是设置独立章节规范附加险开发管理。《规定》新设附加险专章,明确禁止五类情形:1)与主险的投保人、被保险人不一致的(扩展或者限制投保人、被保险人范围的情形除外);2)修正主险错误的;3)条款框架要素较为完备、保险责任较为独立,应当开发为主险的;4)与主险关联性不强的;5)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为应当禁止的其他情形。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指出,此举旨在引导行业回归附加险开发初衷,确保产品结构清晰、责任明确。二是细化负面清单,强化消费者保护。《规定》明确八类禁止开发情形,新增禁止"承诺未出险返还保险费或者返还其他不当利益""实质承担风险保障但不收取保险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等表述,聚焦销售炒作与定价失真痛点。个人类条款方面,要求表述通俗易懂、清晰明确,对免除或减轻保险人责任的内容须以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方式作出提示。三是责任主体上收,强化全生命周期管理。《规定》明确财险公司应成立产品管理委员会,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牵头,首席合规官对条款审查、总精算师对费率审查负直接责任。同时,要求对连续三年未使用的非行业示范条款费率及时验证修订或清理注销,不得通过特别约定、批单、协议、备忘录等方式实质性改变条款或者费率。
  《规定》延续强监管基调,是非车险综合治理在产品端的主体落地抓手,头部险企竞争优势有望进一步巩固。一方面,附加险规范与产品清退有助于提升条款透明度、压缩费用驱动型、低质量产品的生存空间,降低"内卷式"竞争,推动行业竞争向风险定价与服务能力回归,利好综合费用率下行与承保盈利改善。另一方面,产品管理、评估清理与问责机制的合规成本抬升,头部公司凭借完善的产品管理体系与数据积累,在合规执行与条款优化方面更具优势,头部定价权有望进一步提升,行业格局分化趋势或将加速。展望后续,随着11月1日《规定》正式施行及配套评估机制落地,建议关注头部险企产品结构优化带来的综合成本率改善与长期价值提升。
  投资分析意见:高基数+新版报行合一+权益市场波动影响下,三季度业绩增速承压已成为共识,预计三季度末部分险企或兑现部分债券浮盈以平滑季度利润波动,我们认为可以边际乐观起来;时间进入10月后,部分公司开启2027年“开门红”业务部署,持续推荐中国财险、中国太保、中国人寿(H)、新华保险、中国平安、中国人保、阳光保险、中国太平。
  风险提示:监管政策影响超预期,市场波动加剧,长端利率下行,大灾影响超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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