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兴业证券-非银行业周报(261008-261009):新华保险持续增持国泰海通,看好头部券商配置机会-261011
| 上传日期: |
2026/10/12 |
大小: |
373KB |
| 格式: |
pdf 共3页 |
来源: |
兴业证券 |
| 评级: |
推荐 |
作者: |
徐一洲,张博,陈绍兴 |
| 行业名称: |
银行 |
| 下载权限: |
此报告为加密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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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要点: 周度回顾:本周保险Ⅱ(申万)下跌0.70%,跑赢沪深300指数0.23pct;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上行0.32BP至1.69%。本周保险估值在市场回撤下回调。本周证券II((申万)上0.45%,跑赢沪深300指数1.38pct,板块PB估值为1.21倍。 保险行业:本周金监局印发《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管理规定》(下称《规定》),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原2016年《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指引》及2014年《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销售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同时废止。《规定》的核心要点包括:1)定位升级,由(指引”升级为(规定”,明确其为财险监管及非车险综合治理的重要举措、强监管严监管的重要抓手,约束刚性显著增强。2)规范产品设计。划定产品红线,包含五大原则及八类禁开发产品。附加险首次单设专章,要求开发前做必要性评估。有示范条款或基准损失率的,财险公司原则上应当使用。3)治理架构上收,责任落实到人。强制设立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产品管理委员会,审批类、融资性信用保证保险、创新性强或高承保风险产品须上会审议。主要负责人负领导责任、首席合规官对条款审查负直接责任、总精算师对费率审查负直接责任,并配套问责机制。4)加强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评估、清理、退出有量化标准,严禁变相突破报备条款费率。我们认为《规定》的出台是非车险综合治理组合拳的产品端的落实,直指过往附加险占比高却无细则、示范条款与纯风险损失率运用不足、产品评估清理标准模糊的三大积弊。新规影响下财险产品竞争逻辑将从费用战回归定价本源,承保亏损换规模的商业模式难以为继,产品供给侧将(去芜存菁”,中小公司的合规与精算成本预计有所抬升,经营稳健、精算定价及风险管控能力较强的头部险企预计将相对收益。 投资观点:坚定看好保险板块投资机会。短期看三季度上市险企资负双端面临高基数压力,预计上市险企三季度单季度净利润和NBV普遍同比负增长。建议在年底三季报高基数压力以及资金面影响进一步出清后布局。长期看,保单价及保费规模扩张带动的盈利中枢改善的趋势并未改变,保险长期增长潜力并未被充分定价,有望开启价值重估新阶段。关注:2026年业绩有望领先同业的【中国平安AH】、经营稳健且股息率较优的【中国太保AH】、投资弹性较强的【中国人寿H】、【新华保险AH】。 证券行业:新华保险连续数月增持国泰海通H股,9月29日通过港股通增持995.96万股,增持后新华保险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国泰海通H股约7.10亿股,约占国泰海通H股股本的20.2%、占国泰海通总股本比例超4%,成为公司第二大单一股东。国泰海通被举牌,主要由于其作为头部券商综合实力雄厚、盈利能力突出,叠加其H股约5.25%的股息率,与险资中长期资金偏好的高股息标的高度契合。我们认为,部分头部券商同时具备较强盈利能力与较低估值,具备较大的重估空间,且对应H股折价较深;若后续盈利能力维持稳定、股息率维持吸引力,估值修复弹性有望逐步释放,对应26年10-12倍PE、1.0-1.1倍PB的头部券商具备较高的配置价值。 投资观点:选股方面看好以下主线:一是受益于市场马太效应加剧带来估值修复甚至实现估值扩张的头部券商,如【国泰海通A+H】、【中信证券A+H】、【华泰证券A+H】;二是公募基金景气度上行带来资产重估的【广发证券A+H】;三是持续看好外资回流下【香港交易所】的配置机会。 风险提示:利率下行、市场大幅波动、政策落地不达预期、行业竞争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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