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方证券-非银行金融行业:公募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拟修订,权益类基金成立门槛大幅下调-261011
| 上传日期: |
2026/10/11 |
大小: |
304KB |
| 格式: |
pdf 共4页 |
来源: |
东方证券 |
| 评级: |
看好 |
作者: |
张凯烽 |
| 行业名称: |
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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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2026年10月9日,中国证监会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配套规则公开征求意见。本次修订主要涉及完善基金投资运作监管要求、支持权益类基金发展及优化投资运作机制,拟降低权益类基金成立门槛、优化指数基金投资限制,并完善基金存续管理及投资风格约束要求。 权益类基金成立门槛下调75%,有利于基金管理人开展逆周期产品布局。征求意见稿拟将股票基金/混合基金/ FOF等产品的成立门槛由募集金额2亿元、募集份额2亿份分别下调至5000万元、5000万份,降幅均为75%,固定收益类基金成立门槛维持不变。同时,删除发起式基金成立满3年规模不足2亿元即自动终止的特殊规定。我们认为,成立门槛下调有助于缓解权益市场低迷时期的产品募集压力,降低基金管理人推出新产品对短期市场环境的依赖;发起式基金退出要求优化则有利于延长权益类及养老FOF等产品的培育周期,支持基金管理人开展长期产品布局。 指数基金投资限制优化,ETF及基金组合类产品发展空间扩大。征求意见稿拟优化完全按照指数成份比例投资的基金涉及举牌、减持及短线交易的监管要求,并适度放松其他指数类基金的投资限制。同时,将非FOF基金投资其他基金的比例上限由基金净资产的10%提高至30%,并允许FOF投资ETF联接基金。我们认为,相关调整有助于减少指数基金因被动跟踪指数而受到的交易限制,提高指数跟踪效率;投资其他基金的比例上限提高,则有利于“固收+”等产品通过股票ETF增加权益资产配置,拓宽ETF在基金组合中的应用场景。 混合基金权益仓位分类标准拟细化,投资风格约束强化。征求意见稿细化混合基金分类,要求偏股混合基金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下限不低于60%、偏债混合基金上限不高于30%,其他混合基金的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上下限区间幅度不得超过40个百分点,监管认可的情形除外。同时,强化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投资行为的约束,要求行业主题基金明确投资方向、非行业主题基金坚持分散投资原则,并加强大额资金申赎管理。我们认为,相关规定有助于约束基金投资风格偏离,提高基金实际持仓与产品定位的一致性,使投资者能够根据基金合同约定的资产配置范围及业绩比较基准,更准确地识别产品风险收益特征。 小规模基金持续运作拟由管理人承担固定费用,退出条件同步明确。征求意见稿拟要求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资产净值或持有人数量连续60个工作日不满足规定条件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选择持续运作的,基金管理人应承担基金运作固定费用。同时,要求基金合同明确约定资产净值持续低于一定规模时的终止条件,并优化持有人大会相关安排。此外,新增永续封闭式基金运作方式,取消封闭式基金年度分红次数及比例的统一要求。我们认为,相关调整有助于推动基金管理人清理或整合长期规模较小的产品,降低固定费用对基金持有人收益的影响,但也将增加持续运营小规模基金的成本。永续封闭式基金及分红机制调整则有利于丰富中长期投资产品供给。 投资建议与投资标的 建议关注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布局较深、权益类及指数基金产品竞争力较强的券商:1)广发证券(000776,买入):控股广发基金、参股易方达基金,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规模较大,有望受益于权益类基金产品供给增加及管理规模增长;2)中信证券(600030,买入):控股华夏基金,在指数基金领域具有较强竞争力,有望受益于ETF规模增长及投资限制优化。 风险提示 监管政策调整;权益市场大幅波动;新基金募集规模不及预期;公募基金管理费率下行;行业竞争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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