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方证券-非银行金融行业动态跟踪:转接渠道监管细化,互联网获客进入规范化阶段-260907
| 上传日期: |
2026/9/7 |
大小: |
286KB |
| 格式: |
pdf 共3页 |
来源: |
东方证券 |
| 评级: |
看好 |
作者: |
张凯烽 |
| 行业名称: |
互联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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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报告为加密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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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观点 事件:2026年9月4日,监管向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下发《规范开展与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转接渠道相关合作》通报,在9月30日《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前细化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转接合作要求。通报明确事前评估、风险分级、内部审议、监管报送及差异化检查等安排,其中高风险合作需开展外部专家评估并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相关事项应在5个工作日内报属地证监局;涉及证券交易、基金申赎的第三方平台还需按要求完成信息技术系统服务机构备案。 第三方转接合作由业务边界约束细化至平台准入、风险分级和持续管理,合规导流模式继续保留。《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已明确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可接受金融机构委托开展网络营销及转接服务,但转接渠道应直接跳转至金融机构自营平台,第三方平台不得介入合同签订、资金划转、适当性测评等金融业务环节。本次通报补充合作平台评估、高风险认定、内部审议、备案报送及监管检查要求,监管要求由明确第三方平台业务边界,拓展至金融机构合作准入、内部决策及持续管理机制。第三方平台可在金融机构委托范围内提供网络营销及转接服务,金融机构承担合作平台事前评估、持续管理及金融业务主体责任。 券商存量第三方渠道面临重新评估,技术及风控能力薄弱的平台合作空间收窄。通报将平台经营稳定性、系统承载能力、网络安全、数据治理及风险处置等因素纳入合作评估,并对涉及交易、申赎及特定高风险情形的合作提高审议和监管报送要求。预计券商将在《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实施前集中梳理存量合作,对技术能力不足、风险管理薄弱或业务边界不清的平台压降合作。自营获客渠道和客户运营体系较完善的券商对第三方转接渠道依赖较低,存量合作调整带来的客户获取扰动相对较小。 第三方平台合作门槛提高,合规及技术能力成为金融机构筛选合作平台的重要条件。本次监管未限制第三方平台提供合规转接服务,政策增量主要体现为合作准入和持续管理要求细化。经营稳定、系统承载能力较强,并具备完善网络安全、数据治理及风险处置机制的平台更容易满足金融机构合作要求;应备案但未完成备案、风控薄弱或实际介入金融业务的平台面临整改及终止合作压力。存量合作重新评估过程中,头部平台凭借技术投入、合规体系和既有金融机构合作基础,合作稳定性相对更高。 投资建议与投资标的 政策强化第三方转接合作的合规要求,头部券商受渠道调整影响更小,优质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合作稳定性相对更高。建议关注两条主线: 1)券商方面,本次政策主要影响互联网获客及第三方合作方式,并未改变券商盈利的核心驱动。资本市场交投活跃度、居民资产配置需求以及财富管理、机构业务发展仍是收入和估值的主要变量;自营获客渠道完善、客户基础较强、合规体系成熟的头部券商对外部转接渠道依赖较低,存量合作梳理带来的经营扰动相对有限。相关标的:中信证券(600030,买入)、广发证券(000776,买入)、华泰证券(601688,未评级) 2)互联网金融平台方面,合规转接模式继续保留,但金融机构对合作平台的系统承载、网络安全、数据治理和风险处置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具备较强流量基础、技术投入和存量金融机构合作资源的平台更容易满足合作准入及持续管理要求,在存量合作重新评估过程中稳定性相对更高。相关标的:同花顺(300033,未评级)、九方智投控股(09636,未评级) 风险提示 监管执行口径趋严;存量合作梳理影响客户导流;互联网渠道合规成本上升;第三方平台竞争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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