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兴业证券-非银金融行业点评报告:证券业基本面梳理之二十四,分类评价规定修订,引导发展含权业务-250623
| 上传日期: |
2025/6/23 |
大小: |
383KB |
| 格式: |
pdf 共4页 |
来源: |
兴业证券 |
| 评级: |
-- |
作者: |
徐一洲 |
| 行业名称: |
金融 |
| 下载权限: |
此报告为加密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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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2025年6月20日,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继2020年修订后时隔五年的重大调整,《规定》对券商分类评价制度进行优化,以更好发挥监管“指挥棒”作用。 突出功能发挥导向,完善分类评价框架。《规定》新增促进券商发挥功能作用的监管导向,将功能发挥纳入分类评价框架,在评估券商业务发展和功能发挥时,除考察券商主营业务、综合实力、创新能力等传统指标外,明确应增设对于券商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的质效考量,引导券商资源向国家战略领域倾斜,聚焦金融“五篇大文章”的落实成效。此外,《规定》新增券商功能发挥的专项评价,授权由证券业协会执行。 优化业务指标及加分规则,引导券商发挥自身优势布局含权业务。《规定》主从三方面进行制度优化:其一,规模导向让位于经营效率,取消营业收入排名加分,扩大净资产收益率的加分范围至行业排名前30的券商,分值上限由1分增至2分,引导券商优化资本使用效率,鼓励集约式经营成为主线。其二,扩大加分覆盖面,修订后将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承销与保荐业务收入、资产管理业务收入等主从业务指标的加分范围由行业前20名增扩至前30名,并采用0.25-2分的阶梯式加分形式。通过降低单项业务的突围门槛,引导中小券商通过独特优势禀赋,在细分领域实现特色化发展。其方,新增方类结构性专项指标,重点鼓励券商发展含权业务,具体包括:1)自营权益类资产占比达标且规模居行业前10/20/30名者,分别加1/0.5/0.25分;2)代销权益类基金保有规模增量居行业前10/20名者,分别加1/0.5分;或基金投顾规模前10%/20%者,分别加1/0.5分,按两者孰高加分;3)资管业务收入前5/10/20/30名者,分别加2/1/0.5/0.25分;或资管产品收入达标且其投资权益类资产的规模比例达40%/30%/20%者,分别加2/1/0.5分,按两者孰高加分。《规定》通过新增指标锚定引入中长期资金、财富管理转型等战略向,鼓励行业提升权益配置以服务实体经济,推动自营建立长期主动投资能力,推动资管向主动管理转型、推动财富向买投顾转型。 完善评价结果调降手段与风险处置激励,平衡奖惩机制。《规定》通过刚性约束和柔性扣分激励券商自我纠偏,节约监管资源。在评级下调及扣分机制面,《规定》明确对重大违法案件可直接下调评级,突破传统扣分限制,显著提升违法成本,倒逼行业严格遵守合规底线;《规定》优化行政处罚扣分体系,提高“资格罚”扣分分值,新增“被采取暂不接受提交的相关文件、限制三事相关业务或者限制会员权限、资格等纪律处分的,每次扣1.5分”的条款。在风险处置激励面,《规定》对于涉嫌违规机构开展先行赔付并减轻或消除对于投资者损害的情形,扣分上限三1.5分降至1分,此外,对于主动化解重大风险的券商给予一定的政策激励,旨在鼓励证券公司主动纠错、风险出清。 投资建议:整体来看,修订后的分类评价规定进一步推动行业向专业化、差异化、合规化发展,头部券商或依托合规体系优势强化领先地位,同时,规定扩大业务条线加分覆盖面,新增具体业务专项指标,在此背景下,中小券商有望通过细分领域的差异化发展实现特色突围。我们重点推荐权益自营投资能力相对突出的中型券商,如【东证券】、【国信证券】;具备外延式扩张潜力的中型券商,如【浙商证券】;资产规模领先,综合实力突出的大型券商,如【中信证券】、【华泰证券】。 风险提示:权益市场大幅波动;政策落地不达预期;行业竞争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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