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安证券-哪些主体是市场化经营主体?(1月第一周)-240107
| 上传日期: |
2024/1/7 |
大小: |
351KB |
| 格式: |
pdf 共6页 |
来源: |
华安证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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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颜子琦,杨佩霖 |
| 下载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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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观点: 85家发行人承诺为市场化经营主体 截止2024年1月7日,基于对公开发行城投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梳理,累计发现122只已发待发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承诺发行人为市场化经营主体,涉及发债城投85家,截至观测日存续债券规模合计10688亿元。具体来看,在全部85家主体中: 1)行政级别方面,省级主体1家,地市级主体45家,区县级与园区级主体分别为20家与19家; 2)主体评级方面,16家为AAA等级主体,56家为AA+等级主体,13家为AA等级主体; 3)区域分布方面,山东23家,浙江10家,福建9家,江苏、河南与江西各5家,其余省份均不足5家; 4)存量债券方面,3家存量债券余额在500亿元以上,4家主体在300亿元以上,30家主体在100亿元以上,另有28家主体在50亿元以上,剩余20家主体不足50亿元; 5)到期压力方面,19家主体1年内城投债券的到期压力不超过30%,37家主体不超过50%,29家主体超过50%,其中10家超过70%。 风险提示 1)相关信息为基于募集资金用途手动获取,或存在疏漏或人为误差;2)城投债技术性违约风险;3)数据来源失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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