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江证券-公用事业行业:“冲锋号”吹响,容量机制重估火电价值-231110
| 上传日期: |
2023/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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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共5页 |
来源: |
长江证券 |
| 评级: |
看好 |
作者: |
张韦华,司旗,宋尚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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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描述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 事件评论 容量机制如约而至,煤电价值迎来重估。“容量电价”是为了弥补电厂的固定成本所付出的电价,与之对应的是主旨回收变动成本的“电量电价”,两者都是煤电价值的合理体现。文件明确指出,容量电价推出的本质是为了适应煤电转型需要,推动经营模式转变,因此将现行煤电单一制电价调整为两部制电价:其中电量电价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即普遍熟知的市场化交易,主要反映电力供需、燃料成本等;容量电价水平根据转型进度行政化确定并逐步调整,以充分体现煤电的支撑调节价值,保障煤电的合理权益和健康运行。基于政策原文和行业发展维度,我们认为以容量电价机制的推出为节点,过去煤电为电力系统义务提供的“顶峰能力”,即不被重视的充裕性价值获得政策认可和价值变现,因此文件明确规定煤电容量电价机制适用于所有合规在运的公用机组,即未来煤电机组在电力系统中存在即可得容量电价,与发电量高低无直接关联,是普适性的利好政策。 分省而治,拾级而上,容量电价机制成熟完善。文件规定煤电机组固定成本全国统一标准为每千瓦330元/年,考虑系统需要和转型进度,除河南、湖南、重庆、四川、青海、云南、广西按照50%比例回收(即165元/千瓦/年)外,其他地区统一按照30%比例回收(即100元/千瓦/年)。容量电价的推出,我们认为将为煤电资产提供显著的“盈利兜底”作用,按照50%比例回收的地区2022年平均利用小时3977小时,经计算容量电价的推出折算度电收益约0.0367元/千瓦时;对于按照30%比例回收的地区,2022年平均利用小时数4312小时,折算度电收益约0.0205元/千瓦时。同时文件规定,2026年起云南、四川等转型较快地区原则上不低于70%回收,其他地区通过容量电价回收固定成本的比例提升至不低于50%,容量电价随时间和进程的推进而阶梯式的抬升,将有效解决清洁转型下火电受新能源挤压而产生的权益矛盾。 工商业用户电费传导,煤电加速转变系统定位。文件同时规定容量电费纳入系统运行费用,每月由工商业用户按当月用电量比例分摊,由电网企业按月发布、滚动清算,我们认为此举将有效确保电费传导的有效性和时效性。此外,文件同样明确正常运行情况下的煤电机组,若无法按照调度指令提供申报最大出力,将有相应的惩罚机制扣减容量电价,严重时将取消容量电费的获取资格,因此容量电价机制的推出同样带有深层次的期望和要求,将进一步促进火电完成灵活性在内的改造,在新型电力系统下加速转向调节性电源。 投资建议:容量电价将会有效提升火电盈利中枢及稳定性,有助于火电回归公用事业属性。当下市场的担忧有望伴随电改推进及长协谈判的落地而打消,我们认为容量电价改革预期下的投资需要把握三条思路:1)容量电价会对庞大装机规模的发电公司带来显著业绩改善;2)前期盈利偏弱公司有望凭借容量电价回归正常盈利,从而实现高业绩弹性;3)盈利优良稳定、分红预期提升标的估值支撑会进一步强化。推荐关注优质转型火电华能国际、华电国际、华润电力、中国电力、粤电力A和福能股份。 风险提示 1、电力供需存在恶化风险; 2、政策推进不及预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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