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兴业证券-国防军工行业:中航科工发行内资股,国家产业基金成为战略股东-230510
| 上传日期: |
2023/5/10 |
大小: |
560KB |
| 格式: |
pdf 共5页 |
来源: |
兴业证券 |
| 评级: |
推荐 |
作者: |
石康,李博彦,董昕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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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2023年5月9日,中航科工与国家产业投资基金签订股份认购协议,向国家产业投资基金发行2.62亿股新内资股(面值总额2.62亿元人民币),占公告日公司已发行内资股总数比重约17.43%,以及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比重约3.39%;占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已发行内资股总数比重约14.84%,以及发行完成后股份总数比重约3.28%(假设自本公告日起至完成发行,公司已发行内资股总数以及股份总数(除认购股份外)无其他变动)。认购股份将根据一般性授权发行。 认购价格:认购价格以不低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基础,并参考股份认购协议签订日公司H股收市价或前五个交易日的H股平均收市价后,确定为每股4.34港元(折合约3.82元人民币,根据股份认购协议签订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港元兑换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的平均值计算),认购价格相较2023年5月9日收盘价4.30港元/股溢价约0.93%;认购价款总金额为11.35亿港元(折合约10亿元人民币)。 时间安排:公司将向国家产业投资基金发出书面缴款通知,国家产业投资基金应在收到书面缴款通知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将认购价款总额一次性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公司应于国家产业投资基金支付认购价款总额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通过股份登记机构将认购股份登记于国家产业投资基金名下。 非公开发行所得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得款项净额预计约为10亿元人民币,每股认购股份所得净价预计约为3.82元人民币。公司拟将非公开发行所得款项净额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股份认购协议生效条件:股份认购协议在以下条件均获得满足之日起生效:(1)公司及国家产业投资基金均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各自全部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2)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所需必要的主管部门审批。 国家产业投资基金概况:国家产业投资基金主要从事股权投资、投资谘询、项目投资和资产管理,截至本公告日共有30名股东,其最大的股东是中国财政部,持有基金15.69%的权益。 中航科工历次内资股发行情况:中航科工曾于2012年1月18日向中航机电系统有限公司发行内资股股份1.83亿股用于收购天津航空的全部股份;于2016年6月28日向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发行内资股股份4.92亿股用于收购中航规划全部股份;于2020年12月24日向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天津保税投资发行内资股股份15.00亿股用于收购中航直升机全部股份、哈飞集团10.21%股份、昌飞集团47.96%股份。 风险提示:协议双方内部决策程序及主管部门审批进度不及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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