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信证券-通信行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影响点评:通信有望受益于国企改革、数字经济两大主线-221219
| 上传日期: |
2022/12/20 |
大小: |
288KB |
| 格式: |
pdf 共5页 |
来源: |
中信证券 |
| 评级: |
强于大市 |
作者: |
黄亚元 |
| 行业名称: |
通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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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5日-16日召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会议强调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大力发展数字经济,通信行业有望充分受益。运营商是国企改革、数字经济两大主线的核心交汇点,一方面作为数字经济建设的主力,业绩增速持续改善;另一方面作为国企改革的标杆,运营商龙头核心竞争力、公司治理及股东回报持续改善。此外,会议强调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改善预期和提振信心,预期平台和企业的IT开支有望复苏,交换机、IDC及温控、光纤光缆、光器件等板块有望受益。推荐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紫光股份、英维克、奥飞数据、中兴通讯、长飞光纤、亨通光电、中际旭创、天孚通信、科华数据等。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召开,通信行业受益于国企改革、数字经济两大主线。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重要讲话中有两处与通信行业相关:1)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高国企核心竞争力、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真正按市场化机制运营等;2)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支持平台企业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国企改革方面,2022年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收官之年,成果显著,我们预计未来国资国企改革有望进一步深化,三大运营商作为国企改革的标杆,有望受益。数字经济方面,今年以来,围绕数字经济领域的政策不断推进,本次会议依旧旗帜鲜明地强调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数字经济产业链有望充分受益。 ▍运营商:国企改革、数字经济两大主线的核心交汇点。 1)运营商是数字经济建设的主力,业绩增速持续改善。在5G阶段,运营商ARPU值不断修复、资本开支效率提升、现金流和业绩持续改善。在云计算方面,运营商云计算业务高速增长,竞争力和市场份额持续提升。长期来看,数据要素入表,运营商拥有最广泛的数据金矿,有望受益于数据要素资产化。运营商有望凭借“网络基础+云计算+数据资产+5G应用”,不断打开成长空间。 2)运营商是国企改革的标杆。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分别于2021年、2022年完成回A上市,并在近两年持续加强股权激励力度、提高分红比例、进行大股东增持与港股回购,同时也在推动优质子公司分拆上市。三大运营商治理能力及竞争力持续增强,符合中国特色国企现代公司治理、市场化机制运营等导向,但运营商港股、A股的平均EV/EBITDA分别为1.2X、2.8X,显著低于海外可比运营商5X-9X的区间。我们认为,运营商估值提升空间较大,推荐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 ▍数字经济产业链:经济复苏的重要驱动力,受益平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与企业IT开支恢复。十年来,我国数字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日益凸显。以ICT设备、IDC、光通信等为代表的数字经济基础设施是数字经济的核心底座,有望充分受益数字经济发展。此外,本次会议再度明确了平台经济监管已转为常态化,我们认为“支持平台企业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有望推动平台和企业的IT开支复苏,推动数字经济产业链修复。交换机、IDC及温控、光纤光缆、光器件等板块作为我国数字经济产业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有望显著受益,推荐紫光股份、英维克、奥飞数据、中兴通讯、长飞光纤、亨通光电、中际旭创、天孚通信、科华数据等。 ▍风险因素:国家对数字经济的扶持力度不及预期;国内新型基础建设不及预期;流量增长不及预期;5G及千兆宽带用户增长不及预期;“东数西算”工程推进低于预期;数据中心建设进度低于预期;大数据应用需求低于预期;ICT设备行业发展不及预期;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云厂商、运营商等客户资本开支不及预期;相关公司业绩不及预期 ▍投资策略: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大力发展数字经济,通信行业有望充分受益。运营商是国企改革、数字经济两大主线的核心交汇点,一方面作为数字经济建设的主力,业绩增速持续改善;另一方面作为国企改革的标杆,运营商龙头核心竞争力、公司治理及股东回报持续改善。此外,会议强调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改善预期和提振信心,预期平台和企业的IT开支有望复苏,交换机、IDC及温控、光纤光缆、光器件等板块有望受益。推荐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紫光股份、英维克、奥飞数据、中兴通讯、长飞光纤、亨通光电、中际旭创、天孚通信、科华数据等。
研究报告全文:通信有望受益于国企改革数字经济两大主线通信行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影响点评20221219中信证券研究部核心观点2022年12月15日-16日召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会议强调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大力发展数字经济通信行业有望充分受益运营商是国企改革数字经济两大主线的核心交汇点一方面作为数字经济建设的主力业绩增速持续改善另一方面作为国企改革的标杆运营商龙头核心竞争力公司治理及股东回报持续改善此外会议强调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改善预期和提振信心预期平台和企业的IT开支有望复苏交换机IDC及温控光纤光缆光器件等板块黄亚元有望受益推荐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紫光股份英维克奥飞数通信行业首席分析据中兴通讯长飞光纤亨通光电中际旭创天孚通信科华数据等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召开通信行业受益于国企改革数字经济两大主线2022S101052004000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重要讲话中有两处与通信行业相关1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高国企核心竞争力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真正按市场化机制运营等2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支持平台企业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国企改革方面2022年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收官之年成果显著我们预计未来国资国企改革有望进一步深化三大运营商作为国企改革的标杆有望受益数字经济方面今年以来围绕数字经济领域的政策不断推进本次会议依旧旗帜鲜明地强调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数字经济产业链有望充分受益运营商国企改革数字经济两大主线的核心交汇点1运营商是数字经济建设的主力业绩增速持续改善在5G阶段运营商ARPU值不断修复资本开支效率提升现金流和业绩持续改善在云计算方面运营商云计算业务高速增长竞争力和市场份额持续提升长期来看数据要素入表运营商拥有最广泛的数据金矿有望受益于数据要素资产化运营商有望凭借网络基础云计算数据资产5G应用不断打开成长空间2运营商是国企改革的标杆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分别于2021年2022年完成回A上市并在近两年持续加强股权激励力度提高分红比例进行大股东增持与港股回购同时也在推动优质子公司分拆上市三大运营商治理能力及竞争力持续增强符合中国特色国企现代公司治理市场化机制运营等导向但运营商港股A股的平均EVEBITDA分别为12X28X显著低于海外可比运营商5X-9X的区间我们认为运营商估值提升空间较大推荐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通信行业数字经济产业链经济复苏的重要驱动力受益平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与企业评级强于大市维持IT开支恢复十年来我国数字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日益凸显以ICT设备IDC光通信等为代表的数字经济基础设施是数字经济的核心底座有望充分受益数字经济发展此外本次会议再度明确了平台经济监管已转为常态化我们认为支持平台企业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有望推动平台和企业的开支复苏推动IT数字经济产业链修复交换机IDC及温控光纤光缆光器件等板块作为我国数字经济产业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有望显著受益推荐紫光股份英维克奥飞数据中兴通讯长飞光纤亨通光电中际旭创天孚通信科华数据等风险因素国家对数字经济的扶持力度不及预期国内新型基础建设不及预期流量增长不及预期5G及千兆宽带用户增长不及预期东数西算工程推进低于预期数据中心建设进度低于预期大数据应用需求低于预期ICT设备行业发展不及预期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云厂商运营商等客户资本开支不及预期相关公司业绩不及预期证券研究报告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第4页起的免责条款和声明通信行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影响点评20221219投资策略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大力发展数字经济通信行业有望充分受益运营商是国企改革数字经济两大主线的核心交汇点一方面作为数字经济建设的主力业绩增速持续改善另一方面作为国企改革的标杆运营商龙头核心竞争力公司治理及股东回报持续改善此外会议强调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改善预期和提振信心预期平台和企业的IT开支有望复苏交换机IDC及温控光纤光缆光器件等板块有望受益推荐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紫光股份英维克奥飞数据中兴通讯长飞光纤亨通光电中际旭创天孚通信科华数据等重点公司盈利预测估值及投资评级EPSPE简称代码收盘价评级2122E23E24E2122E23E24E中国移动600941SH709856659365071713121110买入中国电信601728SH43202803003403815141311买入中国联通600050SH48402002402803224201715买入紫光股份000938SZ197007508710212226231916买入英维克002837SZ294004704707911463633726买入奥飞数据300738SZ9130380530791052417129买入中兴通讯000063SZ263414417219822818151312买入长飞光纤601869SH333209315518822636211815买入亨通光电600487SH145006108511013024171311买入中际旭创300308SZ280511015518921926181513买入天孚通信300394SZ253607810112816433252015买入科华数据002335SZ465809512015018949393125买入资料来源Wind中信证券研究部预测注股价为2022年12月16日收盘价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和声明2通信行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影响点评20221219相关研究通信行业重大事项点评推进数据资源入表利好运营商及数字经济产业链2022-12-14运营商行业深度报告重估央企运营商龙头2022-12-07通信行业2023年投资策略数字经济与通信赋能智能汽车的投资机遇PPT2022-11-30通信行业重大事项点评数字化转型加速数字经济基础设施重点受益2022-11-01通信行业汽车连接器深度报告智能汽车推动产业变革国产连接器龙头迎崛起机遇2022-09-15通信行业2022年中报业绩综述运营商持续改善通信赋能智能汽车高速成长2022-09-06通信行业运营商6月数据点评新兴业务增速再创新高预期二季度业绩稳健2022-08-03物联网通信模组行业点评中国模组龙头竞争优势突出海外厂商加速整合2022-08-03通信行业运营商点评从数字经济视角看运营商改善趋势2022-07-11通信行业运营商5月数据点评产业互联网业务驱动增长预期二季报稳健2022-06-28通信赋能智能汽车专题关注连接器模组高精度2022-06-28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和声明3分析师声明主要负责撰写本研究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的分析师在此声明i本研究报告所表述的任何观点均精准地反映了上述每位分析师个人对标的证券和发行人的看法ii该分析师所得报酬的任何组成部分无论是在过去现在及将来均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与研究报告所表述的具体建议或观点相联系一般性声明本研究报告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机构制作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球的附属机构分支机构及联营机构仅就本研究报告免责条款而言不含CLSAgroupofcompanies统称为中信证券本研究报告对于收件人而言属高度机密只有收件人才能使用本研究报告并非意图发送发布给在当地法律或监管规则下不允许向其发送发布该研究报告的人员本研究报告仅为参考之用在任何地区均不应被视为买卖任何证券金融工具的要约或要约邀请中信证券并不因收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中信证券的客户本报告所包含的观点及建议并未考虑个别客户的特殊状况目标或需要不应被视为对特定客户关于特定证券或金融工具的建议或策略对于本报告中提及的任何证券或金融工具本报告的收件人须保持自身的独立判断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报告所载资料的来源被认为是可靠的但中信证券不保证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中信证券并不对使用本报告或其所包含的内容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或与此有关的其他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提及的任何证券或金融工具均可能含有重大的风险可能不易变卖以及不适合所有投资者本报告所提及的证券或金融工具的价格价值及收益可跌可升过往的业绩并不能代表未来的表现本报告所载的资料观点及预测均反映了中信证券在最初发布该报告日期当日分析师的判断可以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况下做出更改亦可因使用不同假设和标准采用不同观点和分析方法而与中信证券其它业务部门单位或附属机构在制作类似的其他材料时所给出的意见不同或者相反中信证券并不承担提示本报告的收件人注意该等材料的责任中信证券通过信息隔离墙控制中信证券内部一个或多个领域的信息向中信证券其他领域单位集团及其他附属机构的流动负责撰写本报告的分析师的薪酬由研究部门管理层和中信证券高级管理层全权决定分析师的薪酬不是基于中信证券投资银行收入而定但是分析师的薪酬可能与投行整体收入有关其中包括投资银行销售与交易业务若中信证券以外的金融机构发送本报告则由该金融机构为此发送行为承担全部责任该机构的客户应联系该机构以交易本报告中提及的证券或要求获悉更详细信息本报告不构成中信证券向发送本报告金融机构之客户提供的投资建议中信证券以及中信证券的各个高级职员董事和员工亦不为前述金融机构之客户因使用本报告或报告载明的内容产生的直接或间接损失承担任何责任评级说明投资建议的评级标准评级说明报告中投资建议所涉及的评级分为股票评级和行业评级买入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20以上另有说明的除外评级标准为报告发布日后6到12个增持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介于520之间月内的相对市场表现也即以报告发布日后的6到12个股票评级月内的公司股价或行业指数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持有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介于-105之间表性指数的涨跌幅作为基准其中A股市场以沪深300卖出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跌幅10以上指数为基准新三板市场以三板成指针对协议转让标的或三板做市指数针对做市转让标的为基准香港市场强于大市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10以上以摩根士丹利中国指数为基准美国市场以纳斯达克综合行业评级中性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介于-1010之间指数或标普500指数为基准韩国市场以科斯达克指数或韩国综合股价指数为基准弱于大市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跌幅10以上4特别声明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中信证券可能1与本研究报告所提到的公司建立或保持顾问投资银行或证券服务关系2参与或投资本报告所提到的公司的金融交易及或持有其证券或其衍生品或进行证券或其衍生品交易因此投资者应考虑到中信证券可能存在与本研究报告有潜在利益冲突的风险本研究报告涉及具体公司的披露信息请访问httpsresearchciticsinfocomdisclosure法律主体声明本研究报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澳门台湾除外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编号Z20374000分发本研究报告由下列机构代表中信证券在相应地区分发在中国香港由CLSALimited于中国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分发在中国台湾由CLSecuritiesTaiwanCoLtd分发在澳大利亚由CLSAAustraliaPtyLtd商业编号53139992331金融服务牌照编号350159分发在美国由CLSACLSAAmericasLLC除外分发在新加坡由CLSASingaporePteLtd公司注册编号198703750W分发在欧洲经济区由CLSAEuropeBV分发在英国由CLSAUK分发在印度由CLSAIndiaPrivateLimited分发地址8FDalamalHouseNarimanPointMumbai400021电话91-22-66505050传真91-22-22840271公司识别号U67120MH1994PLC083118在印度尼西亚由PTCLSASekuritasIndonesia分发在日本由CLSASecuritiesJapanCoLtd分发在韩国由CLSASecuritiesKoreaLtd分发在马来西亚由CLSASecuritiesMalaysiaSdnBhd分发在菲律宾由CLSAP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