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泰证券-【知识点·流动性】对其他存款性公司债权规模为何远大于负债?-221125
| 上传日期: |
2022/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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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共3页 |
来源: |
中泰证券 |
| 评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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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陈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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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观点 其他存款性公司的同业负债通过“对其他存款性公司负债”和“对其他金融性公司负债”两个科目核算,截至2022年10月分别占总负债的3%和7.3%。“对其他存款性公司负债”主要包括同业存放、拆入资金以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对其他金融性公司负债”指的是其他金融性公司的存款和拆入款项等。两个项目的主要区别在于“对其他存款性公司负债”不纳入广义货币,但“对其他金融性公司负债”中大部分都计入M2。正如《同业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上如何体现?》中提到的同业业务压缩类似,2017年开始的去杠杆和金融严监管政策也使得“对其他存款性公司负债”规模自高位回落。不过,对比资产端的“对其他存款性公司债权”项目规模来看,负债端“对其他存款性公司负债”的规模明显更小。这主要是因为同业间的业务往来并不能对称地反映,举例来说,其他存款性公司持有其他商业银行的债券被计入债权科目,而本机构发行的债券如同业存单等被计入“债券发行”科目,并不计入“对其他存款性公司负债”。从“对其他金融性公司负债”的规模看,计入广义货币存款项在2011年跃升,主因是央行将住房公积金中心存款、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在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存款纳入M2统计范围,至此计入广义货币的存款与“对其他金融性公司负债”规模基本相当。 风险提示:经济下行,政策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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