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泰君安-光线传媒(300251)评《泰囧》侵权案:项庄舞剑意在沛公-13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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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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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级: |
增持 |
作者: |
高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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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3月3日新京报发表题为"《人在囧途》状告《泰囧》侵权"的报道:电影《人在囧途》片方武汉华旗影视制作公司状告光线传媒等公司出品的《泰囧》"不正当竞争及著作权侵权",索赔金额1亿元。 3月3日沈阳晚报报道:一位业内人士透露,早在拍摄《人在囧途》时,徐峥就向制片方提出过关于影片续集的剧本创意,但未被制片方采纳。徐峥便以自己的剧本创意注册了新片《人在囧城》这个项目,最终使制片方同意《人在囧途》续集由其担任导演、主演和监制。当徐峥注销了《人在囧城》的立项后,制片方却没通过徐峥就注册了《人在囧途2》,徐峥感觉受到欺骗,于是放弃《人在囧途2》,同时将手上的剧本重新改编,注册了电影《囧二》,后改名为《泰囧》,并将《人在囧途2》原定演员王宝强、黄渤带走,导致《人在囧途2》流拍。 在《泰囧》上映之初,《人在囧途》制片方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两部电影之间并无实质性关联,也不存在抢演员的矛盾,似乎有放任《泰囧》打《人在囧途》擦边球的意思。但如今《泰囧》累计票房近13亿,选在这个时候开打侵权官司,似乎有点"眼红"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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