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方证券-非银行金融行业动态跟踪:对外投资制度加速完善,个人投资路径与权益保护进一步明确-260822
| 上传日期: |
2026/8/22 |
大小: |
269KB |
| 格式: |
pdf 共3页 |
来源: |
东方证券 |
| 评级: |
看好 |
作者: |
张凯烽 |
| 行业名称: |
金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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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报告为加密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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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2026年8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至2026年9月20日。作为2026年7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的配套规章,本次修订总体延续现行核准、备案及报告制度,并进一步细化投资主体、境外再投资、信息报告及海外权益保护等相关安排。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加速完善,政策总体延续现行分类分级监管框架。征求意见稿整体延续《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关于敏感类项目核准、非敏感类直接投资备案的监管模式,并与国务院《规定》进一步衔接。我们认为,本次修订整体体现政策连续性,在保持现有核准备案体系稳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监管边界及操作流程,有助于降低制度衔接成本,提升企业开展对外投资的政策可预期性。 居民个人对外直接投资管理路径进一步明确,投资主体制度进一步落实。征求意见稿明确投资者包括境内企业、其他组织和居民个人,并进一步明确居民个人非敏感类对外直接投资由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备案。此前居民个人开展境外直接投融资的制度路径相对有限,本次修订进一步完善居民个人开展对外直接投资的制度基础。与此同时,通过QDII、港股通、跨境理财通等开展的境外证券投资继续适用现有专门规定,对外直接投资与金融市场投资的监管边界进一步清晰。 信息报告进一步覆盖投资全生命周期,事中事后监管更加完善。征求意见稿新增前期工作情况报告及对外投资信息年度报告,并完善境外再投资、投资完成或终止、重大不利情况等报告要求,逐步形成覆盖投资前、中、后的全过程信息管理体系。相关报告均属于信息报送,不构成新增行政审批。我们认为,相关安排有助于在加强境外投资风险监测的同时保持对外投资便利性,进一步提升对外投资管理效率。 海外权益保护机制进一步强化,有助于改善企业出海的制度保障环境。针对境外投资面临的歧视性限制、不合理技术及数据要求、资产权益受损等情况,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完善重大不利情况报告及权益保护安排。我们认为,随着中资企业全球化经营持续深化,对外投资政策由前期核准备案逐步延伸至海外风险防控和权益保护,有助于提升企业应对地缘政治、贸易限制及海外经营风险的能力,为中长期企业出海提供更加完整的制度保障。 投资建议与投资标的 本次修订进一步完善我国对外投资制度体系,居民个人对外直接投资路径、全过程监管及海外权益保护机制进一步明确,有助于提升企业和居民开展对外投资的制度可预期性。随着中国企业全球化经营持续深化、居民跨境投资需求逐步规范发展,跨境投融资、财富管理、资产管理、支付结算及海外资产运营等相关金融服务需求有望持续提升。建议关注境内外综合服务能力领先、国际业务布局完善的头部非银金融机构,以及跨境支付、海外资产运营等领域具备先发优势的公司。 风险提示 征求意见稿最终内容调整风险;居民个人对外直接投资配套制度推进不及预期;全球地缘政治及贸易摩擦加剧;境外投资项目经营风险;汇率及跨境资本流动波动风险;海外监管政策变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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