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万宏源-关于深化创业板改革相关意见及规则文件的点评:增设第四套上市标准,投融协同启新篇-260413
| 上传日期: |
2026/4/14 |
大小: |
584KB |
| 格式: |
pdf 共2页 |
来源: |
申万宏源 |
| 评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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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彭文玉,朱敏,任奕璇 |
| 下载权限: |
此报告为加密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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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0日,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创业板改革,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意见》,深交所同步就创业板上市规则、交易规则、发行承销细则及IPO预先审阅指引等配套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本次改革以提升上市包容度、提效审核、激活投融资活力、强化全链条监管为核心,精准适配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推动资本市场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精准服务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增设创业板第四套上市标准。本次改革在发行上市与审核机制上实现突破性创新,从标准、流程、定价三维度筑牢优质企业准入根基。其一,为更好地服务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优质创新创业企业,增设创业板第四套上市标准,包括两套指标,一是满足“预计市值≥30亿元+近一年营收≥2亿元+三年营收复合增速≥30%”,引入增长率指标,主要适用于新兴产业领域企业;另一个是“预计市值≥40亿元+近一年营收≥2亿元+三年累计研发投入≥1亿元且占三年累计营收比例≥15%”,引入研发投入指标,主要适用于未来产业领域企业。可见,两套标准均设置了较高的市值要求,打破传统盈利指标约束,加强板块包容性的同时,也利于筛选出市场认可度高的企业,并实现与科创板的错位发展、优势互补。其二,优化新股定价及配售机制:网下询价统一执行3%高剔比例,这一高剔比例与科创板规定一致,旨在引导市场理性定价;参照科创板,明确未盈利企业应当采用网下约定限售;提高中小盘股战略配售比例上限(首发行数量<1亿股/1~4亿股的战配比例上限由不超过20%/30%分别调整为不超过30%/40%),引导“长钱长投”的同时,更好发挥战略投资者专业优势。其三,建立IPO预先审阅机制,试点地方政府推送拟上市企业信息,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在提升优质企业识别效率、审核效率的同时保护企业技术与信息安全。预期一批在前沿技术应用和模式创新上具备突破性的企业将加速登陆创业板,创业板产业结构进一步升级。 提升再融资便利性:引入储架发行、优化简易再融资制度、支持吸收合并和战配参与定增。(1)拟推出再融资储架发行制度,实现“一次注册、多次发行”,2024年6月“科八条”提出科创板再融资拟试点引入储架发行,2025年5月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修订稿中明确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的,可以申请一次注册,分期发行,对应注册决定有效期为48个月,可以期待后续科创板与创业板相关实操案例落地;(2)拟优化再融资简易程序并提高额度上限,以提升上市公司再融资效率;(3)支持上市公司吸收合并境内上市未满三年企业,这一规定也与2025年《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提到的支持上市公司之间吸收合并一脉相承;(3)支持符合条件的中长期资金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创业板定增,随着战配投资者标准认定的优化,预期创业板锁价定增数量将有所提升。 多维度优化交易机制,提升交易灵活度和定价有效性。首先,引入创业板做市商制度,参考科创板做市交易的实践,预期此举将有助于提高创业板定价效率,减少价格波动;其次,将协议大宗交易调整为盘中实时成交确认(调整前为“盘中申报、盘后成交确认”),以提升协议大宗交易成交意愿,便利中长期资金入市;而扩展ETF盘后固定价格交易范围至主板A股和包括创业板相关ETF在内的全部ETF,则能更好满足投资者多元化的交易需求。此外,本次改革也提到将优化创业板宽基指数体系,推出更多创业板相关ETF产品和期权品种,适时推出创业板股指期货,丰富投资品种的同时,也能更好促进多空双方博弈和定价效率提升。 全链条严监管、防风险,护航改革行稳致远。本次改革围绕提升投融资制度包容性的同时,强化全过程、各参与主体的监管力度。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杜绝“带病申报”;强化审核注册全流程廉政风险防控。加强持续监管:严惩欺诈发行、财务造假、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突出分类监管“扶优限劣”:在发行上市、并购重组、股债融资等对优质创新公司作出差异化安排;严格退市监管:尤其加大退市过程中投资者保护力度。 风险提示:未盈利企业业绩具有不确定性、未盈利新股上市后破发、新股和定增发行节奏变化、投资者参与度波动、二级市场波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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