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证期货-衍生品财务系列报告(三):不同期权套保策略会计处理原则及案例-250928
| 上传日期: |
2025/9/29 |
大小: |
2416KB |
| 格式: |
pdf 共23页 |
来源: |
东证期货 |
| 评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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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吴奇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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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期权套保保值会计处理基本原则: 期权相比起其余衍生品的优势在于期权能够设计出多样化的套保工具,应对企业在不同市场背景下的套保需求。期权套期工具的会计处理具有一些与常规套期工具不同的原则。一是签出期权不被认定为套期工具;二是在对期权价值进行处理时可仅将内在价值指定为套期工具。 ★不同期权套保策略会计处理原则及案例 保护策略:对于保护策略,企业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将期权整体价值或内在价值指定为套期工具,区别在于时间价值的变动将体现在套期损益或管理费用中。企业也可选择对相关金融工具按照衍生金融工具投资进行会计处理。此外,我们也给出了期权行权交割获得标的商品期货的会计分录案例。 备兑策略:会计准则24号套期会计中明确规定签出期权不可作为套期工具使用和核算,这主要是由于签出期权的潜在损失远远超过其潜在利得。备兑策略应当将期权按照衍生品投资进行处理,将期权的价值波动计入投资损益。 领口策略/价差策略:当满足以下条件时:在期权组合开始至结束的整个期间未收取净期权费;2)除了行权价格,签出期权与购入期权的关键条款相同;3)签出期权的名义金额不大于购入期权的名义金额。此时期权组合实质上不是一项净签出期权,企业可以将其指定为套期工具。 跨式策略/宽跨式策略:跨式期权组合通常无法被认定为合格的套期工具。卖出跨式期权属于同时签出看涨期权与看跌期权,因而直接被排除在套期工具范围之外;买入跨式期权的损益结构反映出该组合的价值变动主要依赖于波动率变化,而非标的资产价格的单向变动,其公允价值变动难以与被套期项目即现货形成稳定、可预测的抵消关系。 奇异期权:累计期权在实务中难以被认定为合格的套期工具。累计期权与被套期项目风险敞口无法较好匹配,累计期权内嵌的卖出期权不满足会计准则对签出期权的排除规定。累计期权期末结算可分为实物交割和现金交割两种方式。 ★风险提示 价格风险、政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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