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泰海通证券-公用事业行业周报:鼓励储能,调节性电源都将受益-2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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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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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式: |
pdf 共2页 |
来源: |
国泰海通证券 |
| 评级: |
增持 |
作者: |
吴杰,胡鸿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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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要点: 上周市场轮动,电力或将逐渐改善。上周(9/1-9/5)科技成长震荡,上证指数下跌1.2%,华电国际上涨1.5%,电力跑赢,上周市场热点转移到了储能,因为《电子信息制造业2025-2026年稳增长行动方案》:以7%的增加值增速为核心指标,叠加锂电池、光伏等领域后全行业营收年均增速超5%。我们认为,新能源储能如要长期发展,地方补贴不是长久之计,最终还是需要电价价差的扩大,这里调节性电源、调节性电力设备也将受益。 新能源消纳越难的地方,越需要加快储能建设。内蒙古多措并举推动新型储能:(1)对纳入自治区储能规划的独立新型储能电站投产后向公网的放电量,按照一年一定、一定10年的原则实施补偿;(2)建立“放电量补偿+现货价差”双维收益模式,按月支付放电量补偿金;(3)截至25年6月底,蒙西电网/蒙东电网支付补偿费用分别为19620/1255万元。我们认为,可以预见未来储能一定会大发展,只是这种赚差价的资产,应该给予市场化的盈利方式,比如提高峰谷价差(下文即是),补贴不能永续,这些政策会不断改变,补贴类资产类似公用事业,合理估值就是公用事业的估值。 扩大峰谷价差,市场化是发展储能最佳选择。2025年9月全国工商业峰谷电价最大价差为1.356元/kWh(广东省)。广东、深圳、海南三地峰谷价差超过1000元/兆瓦时,总计有20个地区峰谷价差超过500元/兆瓦时,相较于8月减少2地,甘肃峰谷价差最小,仅25.45元/兆瓦时。 市场化的机构,但不能赚超出市场合理回报的收益?这是对用户不了解市场的合理保护,也是对售电公司恶性煽动电厂降价的正向合理引导。安徽:2025年9—12月,对售电公司批零结算价差高于0.008元/千瓦时的部分,以月结年清方式,由售电公司与其所代理的电力用户按照2:8比例进行结算分享,电力用户按当月用电量比例分享该部分收益。除了安徽,目前还有好几个省也有类似规定。 浙江新能源不过剩,却压低新能源上限报价,显示浙江既看成本,也希望降电价的需求。陕西省存量新能源执行煤电基准价0.3545元/千瓦时,增量项目机制电价上限0.3545元/千瓦时、下限0.18元/千瓦时,执行期限为10年。浙江省存量项目机制电价0.4153元/千瓦时,增量项目上限不高于0.393元/千瓦时,且不低于竞价下限(基于最先进电站固定成本折算)。 风险提示。(1)经济增速预期和货币政策导致市场风格波动较大。(2)电力市场化方向确定,但发展时间难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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