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兴业证券-银行行业点评报告:贴息方案双双落地,零售需求亟待复苏-250814
| 上传日期: |
2025/8/14 |
大小: |
531KB |
| 格式: |
pdf 共6页 |
来源: |
兴业证券 |
| 评级: |
推荐 |
作者: |
陈绍兴,王尘,曹欣童 |
| 行业名称: |
零售 |
| 下载权限: |
此报告为加密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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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要点: 事件:2025年8月12日,财政部等三部门发布《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财政部等九部门发布《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 贴息方案的支持范围 个人消费贷贴息方案:适用于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间实际用于消费的贷款(不含信用卡),贴息范围包括单笔5万元以下消费,以及单笔5万元及以上的重点领域消费(家用汽车、养老生育、教育培训、文化旅游、家居家装、电子产品、健康医疗等)。若单笔消费超出5万元,则以5万元消费额度为上限进行贴息。 服务业经营主体贴息方案:适用于2025年3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间签订的贷款,单户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最高可达100万元,8类消费领域((包括餐饮住宿、托育、家政、文化娱乐、体育、旅游、健康、养老)服务业经营主体均可享受贴息优惠。 此外,上述两大方案明确表示:“在政策到期后,可视实施效果研究延长政策期限、扩大支持范围”,未来或有更多的市场主体能够享受到贴息优惠。 贴息幅度均为1个百分点,财政承担贴息费用。 两大方案的年贴息比例均为1个百分点,贴息期限均不超过1年。消费贷方面,年贴息比率最高不超过贷款合同利率的50%,每名借款人在一家贷款经办机构可享受的全部贴息上限为3000元(对应消费金额30万元),其中在一家贷款经办机构可享受单笔5万元以下的累计贴息上限为1000元(对应消费金额10万元)。 出资单位方面,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分别承担贴息资金的90%、10%。 贴息方式也有所区分 个人消费贷:经办机构对相关个人消费贷款进行结息时,按照政策规定的贴息比例、贴息上限等要求计算财政贴息金额,在向借款人收取贷款利息时直接扣减应由财政承担的贴息资金。 服务业经营贷:需在经办银行收到省级财政部门拨付的贴息资金后,对已付部分利息,及时向经营主体返还对应贴息资金;对未付部分利息,在向经营主体按期收息时扣除对应贴息资金。 贷款经办机构涵盖国股行,将利好其相关贷款市场占有率的提升。 贷款经办机构来看,消费贷贴息方案指定6家国有行、12家股份行以及5家消金公司(包括微众、重庆蚂蚁消金、招联消金、兴业消金、中银消金)担任贷款经办机构;服务业经营贷贴息方案则明确6家国有行、12家股份行以及3家政策性银行(国开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作为贷款经办机构。国股行作为两大贴息方案的主要经办机构,其消费贷、经营贷市场占有率在政策利好的支撑下,存在一定的提升潜力。 此外,在消费贷贴息提案中也提到:“鼓励地方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对其他经营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给予财政贴息支持,扩大政策覆盖面”,不排除未来地方财政跟进,支持地方性银行参与贴息的可能。 贴息方案落地,期待政策刺激下,零售需求的稳步复苏。 当前零售信贷需求仍处于较为低迷的阶段,两大贴息方案的及时落地将利好消费贷、经营贷需求的共同改善。期待在政策的向上拉动下,零售信贷需求的稳步复苏。 风险提示:监管政策超预期变动,银行资产质量超预期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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