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信证券-银行业香港金管局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文件点评:关注后续发行人申请情况-250730
| 上传日期: |
2025/7/30 |
大小: |
148KB |
| 格式: |
pdf 共4页 |
来源: |
国信证券 |
| 评级: |
优于大市 |
作者: |
王剑,陈俊良,张绪政 |
| 行业名称: |
银行 |
| 下载权限: |
此报告为加密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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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香港金融管理局于7月29日就2025年8月1日起实施的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发布以下文件:《持牌稳定币发行人监管指引》《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指引(持牌稳定币发行人适用)》,与发牌制度及申请程序相关的《稳定币发行人发牌制度摘要说明》,以及《原有稳定币发行人过渡条文摘要说明》。两套指引于2025年8月1日刊宪。随着监管制度正式生效,市场参与者应遵守《稳定币条例》及相关指引。 我们认为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相关文件有助于推动行业健康发展,预计首批仅个位数牌照获批,后续重点关注发行人申请和监管反馈情况。 评论: 香港金管局发布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相关四份文件 香港金管局发布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配套文件。此前香港立法会正式通过《稳定币条例》并于8月1日开始实施。此次香港金管局出台《持牌稳定币发行人监管指引》《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指引(持牌稳定币发行人适用)》《稳定币发行人发牌制度摘要说明》《原有稳定币发行人过渡条文摘要说明》是8月1日起实施的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配套文件。 有意申请发行人牌照的机构应于9月30日之前提交申请。金管局鼓励有意申请牌照的机构于8月31日或之前联系金管局以获取监管期望和反馈。如个别机构认为已准备充分并希望尽早获得考虑,应于9月30日或之前向金管局提交申请。 《持牌稳定币发行人监管指引》的重点内容包括: 储备资产要求。(1)发行人必须确保稳定币对应的储备资产足额,并设置适当超额储备;(2)储备资产可为现金、3个月内银行存款、1年内由政府、央行发行或担保债券;(3)隔夜回购;(4)专为管理发行人储备资产设立的基金(约束投资范围)等。 稳定币种类与隔离。(1)每类指定稳定币的储备资产池须与该类稳定币参考资产一致;(2)每类稳定币的储备资产须与其他储备池隔离;(3)需通过有效信托安排确保储备资产独立于发行人。 信息披露。(1)发行人须每日编制流通稳定币面值及储备资产市值与构成报表,每周报告提交金管局;(2)需接受外部审计师认证,包括储备资产市值与构成、流通稳定币面值、储备资产是否充分支持流通稳定币面值(截至认证期末及至少一个随机工作日)等内容出具认证报告,并在期末后1个月内披露。 稳定币发行。(1)持牌人可与第三方实体合作分配稳定币,但需确保符合司法管辖区法律法规;(2)为稳定币提供二级市场流动性的第三方,要确保以维持二级市场币值稳定为目标。 《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指引(持牌稳定币发行人适用)》的重点内容包括: 发行商需建立经高管批准的AML/CFT(注: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的英文缩写)系统,并设立合规官和洗钱报告官职位,直接向高管和董事会汇报; 客户尽职调查适用于建立业务关系前、≥8000港元偶然交易前、怀疑ML/TF或怀疑信息不实等场景; 用非面对面渠道时,需通过HKMA认可的数字身份系统或技术方案(身份认证与匹配)验证身份; 发行人需定期或触发事件时审查客户信息和交易监控(审查交易与客户已知信息的一致性,识别复杂/大额/异常无合理目的交易并记录); 对流通中的稳定币,需根据机构风险评估采取区块链分析、钱包地址黑名单、冻结等措施; 稳定币转账需遵守“旅行规则”,即发起机构在≥8000港元转账时需获取并记录发起方(姓名、账户/唯一编号、地址/身份证号/生日)及接收方(姓名、账户/唯一编号)信息,<8000港元时简化为发起方姓名、账户/唯一编号及接收方姓名、账户/唯一编号。 《稳定币发行人发牌制度摘要说明》主要是牌照申请程序、持牌人义务、撤销和暂时吊销牌照等内容。 《原有稳定币发行人过渡条文摘要说明》主要内容是设立6个月过渡期,处理之前在香港已有稳定币发行业务的机构,向其发放临时牌照。发行人应积极申请正式发行牌照,若在条例生效后3个月内未能申请成功,需在条例生效后4个月内有序结束在港业务。 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相关文件有助于推动行业健康发展,预计首批仅个位数牌照获批 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相关文件有助于行业健康发展。前述四份文件在储备资产、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公司治理、业务实践、反洗钱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整体表现为从严监管和全方位监管,显示出稳定币发行的整体思路是先严再稳后发展。我们认为前述文件征求了产业界的相关意见,诸多细则直击要害,对多司法管辖地区发行、第三方合作分配、储备资产具体投向、托管与非托管钱包、持续交易监控等多个问题做出规定,是一份行之有效的实施规划,有助于为行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预计第一批仅个位数牌照获批,关注后续发行人申请和监管反馈情况。香港金管局总裁余伟文此前明确表示“在初阶段充其量只会批出数个稳定币牌照”。由于有意申请发行人牌照的机构应于9月30日之前提交申请,因此我们后续应重点关注发行人申请情况以及监管反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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