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商证券-电动两轮车行业事件点评:以旧换新政策基调更乐观,有望更好刺激行业景气向上-250125
| 上传日期: |
2025/1/25 |
大小: |
325KB |
| 格式: |
pdf 共2页 |
来源: |
招商证券 |
| 评级: |
推荐 |
作者: |
刘丽,杨蕊菁 |
| 下载权限: |
此报告为加密报告 |
|
|
《通知》拓展了收旧范围,在补贴范围对象上,鼓励地方对名下无电自且首次购买24版新国标车的消费者给予补贴、对购买白名单企业产品及24版新国标产品加大补贴力度。同时,明确旧车残值归属消费者、简化消费者参与流程、加快商户垫资回款速度等都直击痛点,有利于提高消费者和商家参与积极性。以旧换新政策基调更乐观,有望更好刺激行业景气向上,重申重视电动两轮车投资机会。 事件:2025年1月23日,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后称《通知》),与2024年电动自行车换新方案与市场此前预期相比,有明显优化或超市场预期的地方如下: 鼓励地方对名下无电动自行车且首次购买24版新国标车的消费者给予补贴。《通知》鼓励各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对《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4)(24年新国标)发布后,名下无电动自行车且首次购买符合24版新国标要求新车的个人消费者,可给予补贴。 鼓励地方对购买白名单企业产品及24版新国标产品加大补贴力度。《通知》鼓励各地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对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白名单)企业生产的新车或符合24年新国标要求新车的个人消费者,可适当加大补贴力度。 拓展收旧范围,旧车能够明确权属的确认方式自主确定。《通知》将电动自行车的收旧范围,由原来的“个人名下”变为“个人消费者”,凡是来源权属明确且配备车载电池的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均可参加以旧换新,资格确认方式由各地结合实际自主确定。参考2024年部分地方放宽补贴对象的方法,将旧车必须具备旧车牌或者消费者必须提供旧车购车证明,调整为未上牌/提供持有证明即可,这可为2025年提供一定参考。 规范参与主体,明确参与换新的商家主体可包含个体工商户。《通知》明确各地自主确定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的销售企业或门店(含个体工商户等),及回收企业目录(每个城市不少于两家),名单要向社会公示。 优化补贴流程及方式,提高消费者商家参与积极性。1)针对消费者普遍关注的旧车残值归属及价格确定以及参与便捷性,一是商务部《通知》解读,明确旧车为“交售”体现旧车按市场价回收,不包含在购新补贴中,二是明确补贴发放可不与新车上牌挂钩,鼓励采用支付立减等方式优惠直达消费者;2)针对商户,鼓励简化门店参与换新的资格审核和准入程序,扩大门店数量,同时对商户重点关注的回款问题,要求加快审批,尽量缩短补贴到账时间。 风险提示:各地换新细则落地时间晚于预期,新国标新车型消费者接受度弱,监管力度强于预期,终端消费力进一步下降,竞争格局恶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