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盛证券-宏观点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解读,方向大变化-231101
| 上传日期: |
2023/11/1 |
大小: |
513KB |
| 格式: |
pdf 共4页 |
来源: |
国盛证券 |
| 评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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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熊园,朱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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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2023年10月30-31日,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举行,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金融工作。 核心结论:这是一次“推迟”的会议,也应是级别最高的金融工作会议;总体看,中央对金融很重视,对当前金融领域的矛盾和问题也比较担心,未来将以加快建设金融强国为目标、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关键词应可概括为“政治性、人民性、高质量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监管、防风险”;短期重点工作应会聚焦“稳地产、地方化债、活跃资本市场”,年内“一揽子化债方案”有望出台、也很可能再降准降息。 1、时点看,本次属于“推迟”召开,并首次改名为“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可谓是级别最高的一次。时点上,此前我国共开了5次,分别是1997、2002、2007、2012、2017年,均是在5年一次的换届当年,本次为第6次、“推迟”至了换届次年。级别上,本次会议政治局常委均出席(此前5次仅有2002年如此),名称上也将此前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改为了“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并要求“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做好金融工作的根本保证;完善党领导金融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好中央金融委员会的作用,做好统筹协调把关;发挥好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的作用,切实加强金融系统党的建设”。 2、对比看,本次会议大体延续近几年中央对金融工作的各项部署,尤其是去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7.24政治局会议、10.21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国务院关于金融情况工作的报告》,但也有新要求、新部署,尤其是不少首提,比如:以加快建设金融强国为目标;始终保持货币政策的稳健性;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大文章;培育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支持国有大型金融机构做优做强;加强对新科技、新赛道、新市场的金融支持;防风险要“把握好权和责的关系、把握好快和稳的关系”;健全房地产企业主体监管制度和资金监管;化债要“两个建立”(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此外,未提“房住不炒”等。 3、具体看,本次会议有6大关注点: 1)肯定了过去五年金融工作,也指出当前“金融领域有的矛盾和问题还很突出”。会议指出“同时要清醒看到,金融领域各种矛盾和问题相互交织、相互影响,有的还很突出,经济金融风险隐患仍然较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不高,金融乱象和腐败问题屡禁不止,金融监管和治理能力薄弱”,也对应给出了对策。 2)对金融工作的政治站位有更高要求,强调要“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会议指出,“金融系统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胸怀‘国之大者’,强化使命担当;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其中,“政治性、人民性”的提法近一两年已多次出现在各类金融会议中,比如央行在2022年年中工作会议上就做出了“深刻认识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的要求,2022年9月也在《金融时报》发表署名文章《践行政治性、人民性,提升专业性,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对其含义及方向做了进一步阐释。 3)明确了未来几年金融工作的五大任务:加快建设金融强国(首提)、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完善金融体制、优化金融服务、防范化解风险。会议提出“要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完善金融体制,优化金融服务,防范化解风险,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并明确了几大任务的各自定位,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以加快建设金融强国为目标,以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金融队伍的纯洁性、专业性、战斗力为重要支撑,以全面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为重点”。 4)更为突出金融高质量发展,并明确了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方向。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以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此前多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金融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具体看,“始终保持货币政策的稳健性,更加注重做好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充实货币政策工具箱;把更多金融资源用于促进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绿色发展和中小微企业;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等。 5)“全面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是未来工作重点,首提防风险要“把握好权和责的关系、把握好快和稳的关系”,对地方债务、房地产、金融市场等三大风险有新要求,短期紧盯“一揽子化债方案”具体部署。 >监管方面,总体表述更为严格,也是此前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金融机构改革的主方向,要求“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此前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仅强调“功能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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