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信证券-资本市场政策点评:提振市场信心,明确市场底部-23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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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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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式: |
pdf 共4页 |
来源: |
中信证券 |
| 评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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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秦培景,杨家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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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2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同日证监会也接连发布多项政策“组合拳”,主要内容包括阶段性收紧IPO节奏、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降低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的融资保证金最低比例等。目前,美国、日本、德国等均已经取消印花税,我们认为调降印花税有助于A股参与国际竞争。历史复盘表明,2000年以来我国交易印花税共经历过三次调降,外加一次将双边征收改为单边征收;历次下调印花税对A股的提振效应明显。近期,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一系列举措标志着资本市场改革新篇章的开启。上述政策落地后,A股市场的底部信号更加明显,建议积极把握增配时机。 ▍事项:国内证券交易印花税减半征收。2023年8月2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2023年第39号)称,为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自2023年8月28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 ▍调降印花税直接降低交易成本,短期活跃资本市场,长期提振A股国际竞争力。国际范围内来看,美国联邦政府在1996年取消了证券交易税,德国、日本分别在1991年和1999年取消了印花税,英国伦敦证券交易所自2014年起对另类投资市场(Alternative Investment Market,AIM)和高增长板块的合格证券交易不再征收印花税。目前,投资者在A股市场进行交易过程中支付的成本主要包括:交易经手费(0.05‰,双向收取)、证管费(0.02‰,双向收取)、交易过户费(0.01‰,双向收取)、印花税(调整前为1‰,卖出单向收取)和交易佣金(平均约为0.23‰,双向收取)。2022年国内投资者支付的证券交易印花税为2759亿元,交易佣金1286亿元,证管费约90亿元,经手费约219亿元,过户费45亿元。由此可见,目前国内印花税与美国、日本等国相比较高,且在投资者交易成本中的占比很大,此次调降印花税将切实降低投资者的交易成本。 ▍历史上A股印花税调降与市场底部重合度很高。2000年以来我国证券印花税共经历过三次调降,外加一次将双边征收改为单边征收;在上述三次调降和一次单边征收政策出台的当日,上证指数平均涨幅为5.5%,出台后5个交易日的累计涨幅均值为9.0%。1)2001年11月全球经济增速放缓,美国“安然事件”冲击全球风险偏好;国内出口回落、通缩明显,国有股减持的背景下A股持续下挫。11月16日,A股和B股的交易印花税统一由4‰下调至2‰,当日上证指数+1.6%,此后5日累计涨幅+5.6%。2)2005年1月,国内货币政策收紧导致场内流动性紧缩预期加剧,A股持续下跌;1月24日交易印花税由2‰下调至1‰,当日上证指数+1.7%,此后1个月累计涨幅为+6.1%。3)2008年4月,美国次贷危机不断升级发酵,国内货币政策从紧,市场短暂回暖之后大幅下挫;4月24日证券交易印花税由3‰下调至1‰,当日上证指数大涨+9.3%,此后5日累计涨幅+12.7%。4)2008年9月,全球金融危机蔓延、欧美国家经济增速明显放缓,A股市场不断缩量、流动性收紧导致大盘急跌。9月19日证券交易印花税改革,由此前的双边征收改为卖出时单边征收(税率仍为1‰),以此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当日上证指数大涨+9.5%,此后5日累计涨幅+21.0%。整体来看,历史数据表明,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对于降低交易成本、活跃市场交易、体现普惠效应发挥了积极作用。 ▍政策组合拳有利于提振当前已处于低位的投资者信心。除了调减印花税外,证监会也接连发布多项政策组合拳,近期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一系列举措标志着资本市场改革新篇章的开启。在7月政治局会议“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指引下,证监会从投资端、融资端和交易端三个维度明确了资本市场改革的方向与范围。根据中国证监会8月27日发布的信息,监管层在以下方面推出政策组合拳:阶段性收紧IPO节奏,促进投融资两端的动态平衡;优化IPO、再融资监管安排;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鼓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股东承诺不减持股份或者延长股份锁定期;将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的融资保证金最低比例由100%降低至80%,支持适度融资需求。上述政策的落地对于稳定市场预期、推动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有关键的作用。本轮资本市场改革以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稳字当头、发挥合力为核心原则,从制度层面出发,多渠道理顺市场交易机制,着力解决投融资平衡发展的核心问题,有助于实现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发展的目标。 ▍市场的底部信号更加明显,建议积极把握增配时机。当前正处政策落地期,预计经济增速将逐月环比改善;回购潮与自购潮预示下市场底部特征日益明显;8月来北向资金流出已接近5年来极端情形,同时ETF月净申购创6年新高;当前A股已具备年度配置价值,市场的底部信号更加明显,建议择机布局产业和政策主题。宏观政策方面,政策进入落地期,其中地产和化债政策稳步推进,预计最终力度不会弱于预期,国内经济运行的底部特征明显,预计8月环比增速不会弱于7月。底部信号方面,上市公司回购潮处于过去5年来高点,历史上与市场底部重合度较高;机构自购潮再
研究报告全文:提振市场信心明确市场底部资本市场政策点评2023827中信证券研究部核心观点2023年8月2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同日证监会也接连发布多项政策组合拳主要内容包括阶段性收紧IPO节奏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降低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的融资保证金最低比例等目前美国日本德国等均已经取消印花税我们认为调降印花税有助于A股参与国际竞争历史复盘表明2000年以来我国交易印花税共经历过三次调降外加一次将双边征收改为单边征收历次下调印花税对股秦培景A首席策略师的提振效应明显近期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一系列举措标志着S1010512050004资本市场改革新篇章的开启上述政策落地后A股市场的底部信号更加明显建议积极把握增配时机事项国内证券交易印花税减半征收2023年8月2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2023年第39号称为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自2023年8月28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调降印花税直接降低交易成本短期活跃资本市场长期提振A股国际竞争力杨家骥国际范围内来看美国联邦政府在1996年取消了证券交易税德国日本分别策略分析师在1991年和1999年取消了印花税英国伦敦证券交易所自2014年起对另类S1010521040002投资市场AlternativeInvestmentMarketAIM和高增长板块的合格证券交易不再征收印花税目前投资者在A股市场进行交易过程中支付的成本主要包括交易经手费005双向收取证管费002双向收取交易过户费001双向收取印花税调整前为1卖出单向收取和交易佣金平均约为023双向收取2022年国内投资者支付的证券交易印花税为2759亿元交易佣金1286亿元证管费约90亿元经手费约219亿元过户费45亿元由此可见目前国内印花税与美国日本等国相比较高且在投资者交易成本中的占比很大此次调降印花税将切实降低投资者的交易成本历史上A股印花税调降与市场底部重合度很高2000年以来我国证券印花税共经历过三次调降外加一次将双边征收改为单边征收在上述三次调降和一次单边征收政策出台的当日上证指数平均涨幅为55出台后5个交易日的累计涨幅均值为9012001年11月全球经济增速放缓美国安然事件冲击全球风险偏好国内出口回落通缩明显国有股减持的背景下A股持续下挫11月16日A股和B股的交易印花税统一由4下调至2当日上证指数16此后5日累计涨幅5622005年1月国内货币政策收紧导致场内流动性紧缩预期加剧A股持续下跌1月24日交易印花税由2下调至1当日上证指数17此后1个月累计涨幅为6132008年4月美国次贷危机不断升级发酵国内货币政策从紧市场短暂回暖之后大幅下挫4月24日证券交易印花税由3下调至1当日上证指数大涨93此后5日累计涨幅12742008年9月全球金融危机蔓延欧美国家经济增速明显放缓A股市场不断缩量流动性收紧导致大盘急跌9月19日证券交易印花税改革由此前的双边征收改为卖出时单边征收税率仍为1以此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当日上证指数大涨95此后5日累计涨幅210整体来看历史数据表明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对于降低交易成本活跃市场交易体现普惠效应发挥了积极作用政策组合拳有利于提振当前已处于低位的投资者信心除了调减印花税外证监会也接连发布多项政策组合拳近期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一系列举措标志着资本市场改革新篇章的开启在7月政治局会议活跃资本市场证券研究报告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第3页起的免责条款和声明资本市场政策点评2023827提振投资者信心的指引下证监会从投资端融资端和交易端三个维度明确了资本市场改革的方向与范围根据中国证监会8月27日发布的信息监管层在以下方面推出政策组合拳阶段性收紧IPO节奏促进投融资两端的动态平衡优化IPO再融资监管安排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鼓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股东承诺不减持股份或者延长股份锁定期将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的融资保证金最低比例由100降低至80支持适度融资需求上述政策的落地对于稳定市场预期推动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有关键的作用本轮资本市场改革以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稳字当头发挥合力为核心原则从制度层面出发多渠道理顺市场交易机制着力解决投融资平衡发展的核心问题有助于实现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发展的目标市场的底部信号更加明显建议积极把握增配时机当前正处政策落地期预计经济增速将逐月环比改善回购潮与自购潮预示下市场底部特征日益明显8月来北向资金流出已接近5年来极端情形同时ETF月净申购创6年新高当前A股已具备年度配置价值市场的底部信号更加明显建议择机布局产业和政策主题宏观政策方面政策进入落地期其中地产和化债政策稳步推进预计最终力度不会弱于预期国内经济运行的底部特征明显预计8月环比增速不会弱于7月底部信号方面上市公司回购潮处于过去5年来高点历史上与市场底部重合度较高机构自购潮再次出现过去5年来该现象平均领先市场底一个月左右市场行为方面8月以来北向资金快速流出累计流出规模已接近历史极端情形而ETF月净申购则处于6年以来最高值市场负面情绪扭转仍需等待但A股当前已经具备年度配置价值并已步入伏击区建议择机布局产业和政策主题风险因素中美科技贸易和金融领域摩擦加剧国内政策及经济复苏进度不及预期海内外宏观流动性超预期收紧俄乌冲突进一步升级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和声明2分析师声明主要负责撰写本研究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的分析师在此声明i本研究报告所表述的任何观点均精准地反映了上述每位分析师个人对标的证券和发行人的看法ii该分析师所得报酬的任何组成部分无论是在过去现在及将来均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与研究报告所表述的具体建议或观点相联系一般性声明本研究报告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机构制作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球的附属机构分支机构及联营机构仅就本研究报告免责条款而言不含CLSAgroupofcompanies统称为中信证券本研究报告对于收件人而言属高度机密只有收件人才能使用本研究报告并非意图发送发布给在当地法律或监管规则下不允许向其发送发布该研究报告的人员本研究报告仅为参考之用在任何地区均不应被视为买卖任何证券金融工具的要约或要约邀请中信证券并不因收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中信证券的客户本报告所包含的观点及建议并未考虑个别客户的特殊状况目标或需要不应被视为对特定客户关于特定证券或金融工具的建议或策略对于本报告中提及的任何证券或金融工具本报告的收件人须保持自身的独立判断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报告所载资料的来源被认为是可靠的但中信证券不保证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中信证券并不对使用本报告或其所包含的内容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或与此有关的其他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提及的任何证券或金融工具均可能含有重大的风险可能不易变卖以及不适合所有投资者本报告所提及的证券或金融工具的价格价值及收益可跌可升过往的业绩并不能代表未来的表现本报告所载的资料观点及预测均反映了中信证券在最初发布该报告日期当日分析师的判断可以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况下做出更改亦可因使用不同假设和标准采用不同观点和分析方法而与中信证券其它业务部门单位或附属机构在制作类似的其他材料时所给出的意见不同或者相反中信证券并不承担提示本报告的收件人注意该等材料的责任中信证券通过信息隔离墙控制中信证券内部一个或多个领域的信息向中信证券其他领域单位集团及其他附属机构的流动负责撰写本报告的分析师的薪酬由研究部门管理层和中信证券高级管理层全权决定分析师的薪酬不是基于中信证券投资银行收入而定但是分析师的薪酬可能与投行整体收入有关其中包括投资银行销售与交易业务若中信证券以外的金融机构发送本报告则由该金融机构为此发送行为承担全部责任该机构的客户应联系该机构以交易本报告中提及的证券或要求获悉更详细信息本报告不构成中信证券向发送本报告金融机构之客户提供的投资建议中信证券以及中信证券的各个高级职员董事和员工亦不为前述金融机构之客户因使用本报告或报告载明的内容产生的直接或间接损失承担任何责任评级说明投资建议的评级标准评级说明报告中投资建议所涉及的评级分为股票评级和行业评级买入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20以上另有说明的除外评级标准为报告发布日后6到12个增持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介于520之间月内的相对市场表现也即以报告发布日后的6到12个股票评级月内的公司股价或行业指数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持有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介于-105之间表性指数的涨跌幅作为基准其中A股市场以沪深300卖出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跌幅10以上指数为基准新三板市场以三板成指针对协议转让标的或三板做市指数针对做市转让标的为基准香港市场强于大市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10以上以摩根士丹利中国指数为基准美国市场以纳斯达克综合行业评级中性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介于-1010之间指数或标普500指数为基准韩国市场以科斯达克指数或韩国综合股价指数为基准弱于大市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跌幅10以上3特别声明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中信证券可能1与本研究报告所提到的公司建立或保持顾问投资银行或证券服务关系2参与或投资本报告所提到的公司的金融交易及或持有其证券或其衍生品或进行证券或其衍生品交易因此投资者应考虑到中信证券可能存在与本研究报告有潜在利益冲突的风险本研究报告涉及具体公司的披露信息请访问httpsresearchciticscomdisclosuredisclosure法律主体声明本研究报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澳门台湾除外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编号Z20374000分发本研究报告由下列机构代表中信证券在相应地区分发在中国香港由CLSALimited于中国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分发在中国台湾由CLSecuritiesTaiwanCoLtd分发在澳大利亚由CLSAAustraliaPtyLtd商业编号53139992331金融服务牌照编号350159分发在美国由CLSACLSAAmericasLLC除外分发在新加坡由CLSASingaporePteLtd公司注册编号198703750W分发在欧洲经济区由CLSAEuropeBV分发在英国由CLSAUK分发在印度由CLSAIndiaPrivateLimited分发地址8FDalamalHouseNarimanPointMumbai400021电话91-22-66505050传真91-22-22840271公司识别号U67120MH1994PLC083118在印度尼西亚由PTCLSASekuritasIndonesia分发在日本由CLSASecuritiesJapanCoLtd分发在韩国由CLSASecuritiesKoreaLtd分发在马来西亚由CLSASecuritiesMalaysiaSdnBhd分发在菲律宾由CLSAPhilippinesInc菲律宾证券交易所及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会员分发在泰国由CLSASecuritiesThailandLimited分发针对不同司法管辖区的声明中国大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中国香港本研究报告由CLSALimited分发本研究报告在香港仅分发给专业投资者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及其下颁布的任何规则界定的不得分发给零售投资者就分析或报告引起的或与分析或报告有关的任何事宜CLSA客户应联系CLSALimited的罗鼎电话85226007233美国本研究报告由中信证券制作本研究报告在美国由CLSACLSAAmericasLLC除外仅向符合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下15a-6规则界定且CLSAAmericasLLC提供服务的主要美国机构投资者分发对身在美国的任何人士发送本研究报告将不被视为对本报告中所评论的证券进行交易的建议或对本报告中所述任何观点的背书任何从中信证券与CLSA获得本研究报告的接收者如果希望在美国交易本报告中提及的任何证券应当联系CLSAAmericasLLC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的经纪交易商以及CLSA的附属公司新加坡本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