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江证券-软件与服务行业研究:为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AI+监管势在必行-230528
| 上传日期: |
2023/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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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式: |
pdf 共19页 |
来源: |
长江证券 |
| 评级: |
看好 |
作者: |
宗建树,余庚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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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背景:为什么要监管? 随着OpenAI推出的ChatGPT横空出世并最快速度达到上亿用户,证明了人工智能领域大模型方向的正确性,生成式人工智能(AIGenerated Content,简称AIGC)快速迭代,随着技术的变革式发展,由于AI大模型目前具有高度不可解释性和潜在不可控性,其伴生带来的隐私与数据安全、伦理道德、规范使用等方面的风险已初步显现。在AI大模型指数级发展势头下,要更好的发展和应用AIGC大模型及相关产品,就必须积极应对其可能带来的知识产权、安全、伦理等方面的挑战,实现科学有效的监管与创新发展平衡,以顺应时代趋势。在此背景下,科学有效的监管迫在眉睫,要在促进创新与防范风险之间取得平衡。2023年04月11日,为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健康发展和规范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起草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复盘国内:持续探索,刚刚起步 中国人工智能法治发展主要涉及立法、司法和应用监管问题,主要呈现“政策先行,立法跟进,由点及面”的特征。整体上,虽然已经有一些前期的准备,但依然处于相对初期,还需持续完善。在相关领域,我国已有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民法典人格权编》、《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等政策法规,对生成式AI相关技术应用做了相应的法律底线的划定,但责任认定、知识产权保护等等多项问题总体处于探索阶段。 海外借鉴:全球AI如何监管? 随着全球对人工智能的关注的升温,关于人工智能监管相关的讨论引发了更多的关注。梳理全球人工智能监管政策法规发现,欧盟走在前列。总结最新的欧盟《人工智能法案》,除了对人工智能的定义和技术范围等内容外,重点主要围绕基于风险分级的监管方法、合格认证和主体义务等方面,同时其提出设立专门的人工智能监管机构,以确保对应的法律法规得到遵守执行。我们认为海外AI监管对我国相应行业监管发展具备一定的参考借鉴意义。 落地国内:如何监管,哪些方向或将受益 参考中国信通院《人工智能白皮书》,人工智能需要在安全框架下发展,同时全球主要人工智能大国也逐步达成共识,需要在考虑人工智能发展的安全可信,在可信体系下发展人工智能。我们认为随着人工智能技术进步及产业扩散,其监管势在必行,参考海外市场的监管情况,我国监管政策也有望持续完善。从管理机构来看,国外纷纷提出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而我国目前以网信办作为主要监管部门,从海外来看人工智能风险分级、合规安全测试等是重要方法,我国或采取对应方式,大模型或存在牌照审核等方式加以控制,在实际AIGC管理过程中,数据分类分级、敏感词屏蔽与监管、内容深度审核等多种方式或互相结合,立体防护。落地到投资,结合产业及技术,我们认为内容深度检测、数据隐私保护、数字水印(提示和标记人工智能内容生成)等方面会有较好的应用,对应公司有望受益。 风险提示 1、AI监管政策落地不及预期; 2、AI监管体系尚不完善,产业受益不及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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