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江证券-公用事业行业:机制改革理念积极,电改春风大势已至-230517
| 上传日期: |
2023/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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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共12页 |
来源: |
长江证券 |
| 评级: |
看好 |
作者: |
张韦华,司旗,宋尚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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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描述 5月1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第三监管周期内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第三监管周期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事件评论 电价核定彰显顺价机制,电改再获重大突破。自2015年电改9号文确立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电改基本思路后,我国已经进入到第三轮输配电价核准周期,与此前两次输配电价核准的关键不同点在于,此次输配电价的核准改变了前两个监管周期采用历史输配电价表的水平上进行调整的核价方式,直接将核定的准许总收入分配到各电压等级后,结合电量的预测核定分电压等级的输配电价。2021年之前,发电与用户侧所有的调节成本和结构性矛盾均通过电网购售电价差消化,而此次单独建立了系统运行费用,并在输配电价之外单列作为销售电价的一部分,其一方面真正还原了输配电价回收输配电准许收入的功能属性;另一方面,为用户公平分摊系统公共成本、理顺源网荷成本传递关系奠定重要基础,此前一直担忧电力系统调节成本随着新能源增长快速增长疏导难题也迎刃而解,用户侧享受清洁低碳电力,那么也需要为清洁低碳必须系统调节成本付费。而且此次输配电价整体反映为降低,其中高电压等级明显下移,低电价等级涨跌互现。下移核心原因在于将此前包含在输配电价中的如抽水蓄能容量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等全部剥离单列,高低电压等级输配电价的变化也真正反映成本及合理收益定价原则。 抽蓄容量机制明确,保障新建项目收益。本次发布的新文件要求,抽水蓄能容量电费脱离于输配电价,单独体现系统运营费用中向工商业用户收取,且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按月及时结算电费。这就意味着本次新核定的容量电费收取方式与2021年633号文相比再度发生变化。我们认为抽水蓄能容量电费脱离输配电价、单独收取,有助于吸引非电网国资与社会资本参与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此因输配电价系市场交易体系下电网企业的收入来源,如果容量电费仍处于输配电费以内,必定将增加一个电网公司进一步划拨这部分电费的环节,完全脱离后抽蓄容量电费单独列示,有助于容量电费的及时结算。虽然南网储能公告称容量电费的调整预计减少公司收入预算,但对于未来新建电站而言,电价机制和收取方式都进一步明确,有利于保障新建项目稳定收益,刺激电站建设积极性提升。 投资建议 “碳中和”时代号召和电力市场化改革将贯穿整个“十四五”期间,我们认为电力运营商的内在价值将全面重估。在此背景下,电力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和完善,有望催化火电经营边际改善,推荐关注转型火电华能国际、华润电力、中国电力、华电国际、宝新能源、粤电力A和福能股份;水电板块推荐拥有明确成长的行业龙头和供需改善的华能水电;新能源装机快速成长,同时绿电价值日益凸显之下,推荐中国核电、三峡能源和龙源电力;电网板块推荐三峡集团入主后有望开拓综合能源服务的配售电先锋三峡水利。 风险提示 1、电力供需及政策存在恶化风险; 2、煤炭价格出现非季节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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