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财证券-《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的点评:全方位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190214
| 上传日期: |
2019/2/15 |
大小: |
259KB |
| 格式: |
pdf 共2页 |
来源: |
川财证券 |
| 评级: |
无 |
作者: |
邓利军 |
| 下载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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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通过疏通供给侧障碍,切实解决二元性融资问题。在中央银行层面,调整MPA参数,完善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增加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信贷投放,贷款审批中不得对民营企业设置歧视性要求,同等条件下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贷款利率和贷款条件保持一致。在商业银行层面,鼓励银行通过资本市场补充资本。加快商业银行资本补充债券工具创新,支持通过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转股型二级资本债券等创新工具补充资本。支持中小银行发展,加快建设与民营中小微企业需求相匹配的金融服务体系。 提高间接融资规模,切实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扩大对民营企业融资主体,建立非银行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贷款,加快出台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鼓励商业银行扩大融资规模,加大对民营企业票据融资支持力度,增加再贷款和再贴现额度,简化贴现业务流程。同时合理提高信用贷款比重,降低民营企业对抵押贷款的依赖。引导和支持银行加快处置不良资产,将盘活资金重点投向民营企业。 多渠道为民营企业提供增信服务,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在为民营企业增信方面,一是加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作用,提供增信和风险补偿服务。二是提高信用保险和债券信用增进机构覆盖范围,深化联合授信试点,鼓励银行与民营企业构建中长期银企关系。三是研究支持民营企业股权融资,鼓励私募基金设立民营企业发展支持基金,参与化解处置民营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在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方面,一是鼓励民营企业发展多层次融资方式。二是要求构建多元融资、多层细分的股权融资市场,盘活社会资金。三是加大社会资金支持力度,研究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范围限制,规范实施战略性股权投资。四是研究扩大定向可转债适用范围和发行规模。支持非上市、非挂牌民营企业发行私募可转债。 总体来看,《意见》在制度层面全面缓解了民营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中国的二元性融资问题有望得到初步解决,市场风险偏好预计将有所提升。 风险提示:政策出现超预期变动;经济复苏不及预期;出现黑天鹅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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