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财证券-证监会相关公告点评:证监会连发三文,A股资金面迎利好-190201
| 上传日期: |
2019/2/1 |
大小: |
508KB |
| 格式: |
pdf 共6页 |
来源: |
川财证券 |
| 评级: |
无 |
作者: |
邓利军 |
| 下载权限: |
无限制-登录即可下载 |
|
|
根据公告,证监会拟放宽证券公司投资成份股、ETF 等权益类证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减少资本占用,进一步支持券商遵循价值投资理念,加大对权益类资产的长期配置力度。监管层此举为鼓励券商投资指数成份股和股票型ETF。首先,券商持股市值有望迎来快速增长,且个股中重要指数成份股占比将提升。截至到2018Q3,券商共重仓持有A 股股票253 只,持股市值约294 亿,占A 股流通股市值的比例仅0.07%,有较大的上升空间。从券商持有的个股来看,共有156 只个股属于上证50/沪深300/中证100/中证500/中证1000 指数成份股,约占全部重仓持股数的62%,表明券商对于成份股较为明显的偏好。其次,此举将有利于我国权益基金规模的增长,特别是是股票型ETF 规模的增长。2018年股票型ETF 规模约3372 亿,股票型ETF 规模在市场下跌的情况下逆市增长172.61%。股票型ETF 规模的井喷式增长,反映了机构投资理念由主动管理型向被动指数化投资的转变,未来股票型ETF 规模仍有望维持高增长。 监管层拟取消“平仓线”不得低于130%的统一限制,融资平仓压力有望得到缓解。根据公告,沪深交易所拟取消“平仓线”不得低于130%的统一限制,交由证券公司根据客户资信、担保品质量和公司风险承受能力,与客户自主约定最低维持担保比例;扩大担保物范围,进一步提高客户补充担保的灵活性;扩大标的证券范围,满足投资者对标的证券的多样化需求。首先,若取消“平仓线”不得低于130%的统一限制,融资平仓压力有望得到缓解。现行融资融券业务规定中,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30%,当低于130%时,券商应通知客户在约定期限内追加担保物,否则券商将会启动平仓。在市场弱势下跌时,若客户无法及时追加担保物,则会面临较大平仓压力,其次,取消“平仓线”不得低于130%的统一限制,扩大担保物和标的证券范围,有利于提升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积极性,为市场带来增量资金。融资余额的变动与市场行情高度相关,2018 年以来随着市场的下跌,融资余额持续下行。截至1 月30 日,A 股市场融资余额为7270.40 亿,已从2015 年6 月的高点2.26 万亿回落至2014 年牛市前的水平,而随着行情逐渐企稳和投资者参与积极性的提升,融资余额有望回升。 监管层拟对QFII、RQFII 制度中有关准入条件、投资运作和持续监管等方面内容进行修订,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程度不断加深,外资有望持续流入。为解决QFII、RQFII 制度存在的问题,实施资本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引进更多境外长期资金,证监会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则、《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及其配套规则进行了修订整合,主要内容有:(1)合并两项制度。将QFII、RQFII 两项制度合二为一,整合有关配套监管规定,境外机构投资者只需申请一次资格,尚未获得RQFII 额度的国家和地区的机构,仍以外币募集资金投资;(2)放宽准入条件。取消数量型指标要求,简化申请文件,缩短审批时限;(3)扩大投资范围。除原有品种外,QFII、RQFII 还可投资: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股票、债券回购、私募投资基金、金融期货、商品期货、期权等,允许参与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4)优化托管人管理。明确QFII 托管人资格审批事项改为备案管理后的衔接要求,不再限制QFII 聘用托管人的数量;(5)加强持续监管。完善账户管理,健全监测分析机制,增加提供相关跨境交易信息的要求,加大违规惩处力度。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程度不断加深,外资有望持续流入。根据我们的测算,截至2018Q3,境外机构及个人持有境内股票资产总市值约占A 股总市值的2.69%(其中QFII 持股市值根据重仓股计算,结果较真实值偏低,下同),占A 股自由流通市值的4.49%,二者分别较2017 年底的1.82%和2.85%显著提升。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国际化进程的加速,以及当前A 股整体估值处于历史低位,有望吸引外资持续流入A 股市场。 风险提示: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动;政策不及预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