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泰证券-南玻A(000012)重大诉讼公告点评:重大诉讼实际影响轻微,无损公司价值-121224
| 上传日期: |
2012/12/25 |
大小: |
408KB |
| 格式: |
doc |
来源: |
|
| 评级: |
买入 |
作者: |
周焕 |
| 下载权限: |
此报告为加密报告 |
|
|
本次法律纠纷源自广州南玻玻璃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即广州南玻的搬迁)。2011年5月9日,南玻集团、合泰公司作为出让方与共同作为受让方的广州博迪、帝耀发展签订了广州南玻100%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方需支付总金额人民币7.88亿元,以取得广州南玻100%的股权。 合同签订后,起初双方合作良好,受让方也支付了绝大部分股权转让款。但到2011年7月底,受让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向南玻集团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南玻集团因此要求受让方支付1182万元违约金,而受让方只支付了500万元。2012年6月和7月,受让方两次拒绝接受广州南玻土地使用权和经拆除后的现场,并拒不支付各项余款共计2800余万元。因此南玻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南山区法院立案后查封了广州博迪价值近3000万元人民币的财产。 广州博迪与帝耀发展以未按双方的约定准备好移交、未按约定时间对目标企业进行移交为由,于2012年11月12日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南玻集团与合泰公司既支付解除合同违约金人民币2.364亿元,又支付逾期履行合同违约金人民币1.41312亿元。 从南玻公告披露的信息来看,我们认为广州博迪与帝耀发展起诉的目的是要求南玻放弃剩余股权转让款等2900余万元的诉讼请求。因此对南玻而言,本次诉讼最糟糕的结局也就是损失2900余万元的应收款,减少EPS0.014元左右,影响轻微,无损公司价值。考虑到2013年公司业绩将有明显复苏,我们维持“买入”评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