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发证券-多元金融行业:期货行业监管愈发成熟,主业格局清晰-260912
| 上传日期: |
2026/9/12 |
大小: |
522KB |
| 格式: |
pdf 共5页 |
来源: |
广发证券 |
| 评级: |
买入 |
作者: |
陈福,李怡华 |
| 行业名称: |
金融 |
| 下载权限: |
此报告为加密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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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6年9月11日发布《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27年1月1日施行,在业务分类、资本梯度、子公司收编等方面基本延续征求意见稿主线。 业务范围从“扩围设想”回归“持牌收敛”。从2023年初版征求意见稿设想期货经纪、交易咨询、做市、保证金融资、期货自营、衍生品交易、资产管理七项业务,到2026年4月新版征求意见稿删去期货自营与保证金融资,再到正式稿将业务定型为基础类(境内期货经纪、期货交易咨询)与交易类(做市、资管、衍生品交易)五项,监管路径趋于审慎。境外经纪、转委托等涉外安排仍暂不写入,与《期货和衍生品法》落地节奏相匹配,体现“先持牌规范、再择机扩围”的立法取向,也避免行业对业务边界产生过高预期。 资本门槛梯度化,准入节奏“小步慢跑”。征求意见稿侧重以净资本(2亿元/5亿元)与分类评级(BBB级)设置业务门槛,正式稿在此基础上将注册资本与业务数量直接挂钩:设立时经营境内经纪不低于1亿元,经营两项基础类业务不低于2亿元,经营一项交易类业务不低于5亿元,经营两项及以上交易类业务不低于10亿元。同时规定每次最多申请增加一种业务、与上次获批间隔不少于六个月,净资本亦按2亿/5亿/10亿梯度递进。相较征求意见稿,正式稿把“扶优限劣”从评级条件转化为可计算的资本阶梯,并以间隔期防止公司一次性铺开业务,缓冲更为平滑。 资管投资方向范围明确。征求意见稿提出“期货资管总规模不得超过期货和衍生品类产品规模五倍”,正式稿第六十三条原文保留该比例,并增加两项配套约束:一是其他类型资管计划应当运用期货或衍生品工具进行风险管理;二是资管计划不得投资未上市股票、股权及非标债权。这一安排将征求意见稿中相对原则性的“去通道”主张,细化为比例红线加投资负面清单的组合,意在压缩期货资管变相做固收通道、与主业无关的空间,引导机构回归衍生品管理人本源。 子公司收编与穿透监管形成闭环。正式稿延续征求意见稿将做市、衍生品交易从风险管理子公司收归期货公司总部持牌经营的思路,配套《实施公告》给出过渡期,并原则上禁止子公司从事与期货、衍生品无关的活动。股东与实控人层面,要求穿透披露受益所有人与最终权益持有人资料,对擅自委托或接受委托持股的行为大幅提高罚则;自有资金投资亦新增负面清单,明确不得投向未上市股权、非标债权等高风险低流动性资产。相较征求意见稿,正式稿在自有资金边界、分支机构“四统一”管理等条款上更为具体,机构内部管控责任被压实。 投资建议。建议关注瑞达期货、南华期货以及永安期货等上市期货公司。 风险提示。市场波动及行情变化风险、行业竞争加剧、风险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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