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信建投-非银金融行业:如何理解公募基金销售费用新规征求意见?-250907
| 上传日期: |
2025/9/8 |
大小: |
2494KB |
| 格式: |
pdf 共20页 |
来源: |
中信建投 |
| 评级: |
-- |
作者: |
赵然,亓良宸,何泾威 |
| 行业名称: |
金融 |
| 下载权限: |
此报告为加密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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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观点 2025年9月5日,证监会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是公募基金费率改革第三阶段的具体落实。新规通过调降认申购费率、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压降销售服务费及机构非权益产品尾佣比例等组合政策,系统性降低投资者的综合成本,减少销售渠道引导短期交易的动力。同时通过规范投顾双重收费、支持机构直销平台发展等举措,引导行业回归本源,推动财富管理向以客户利益为中心的健康模式发展。 摘要 2025年9月5日,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旨在落实《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进一步降低基金投资者成本,规范公募基金销售市场秩序,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要点包括: 1)降低最大认申购费率。将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的认申购费率上限分别调降至0.8%、0.5%、0.3%。影响几何?混合型>债券型>股票型,促进行业从“重首发、高周转”模式向“重保有”的方向转型。 2)赎回费计入基金财产,增加短期持有赎回成本。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降低渠道推动投资者频繁赎回的财务动机。优化7日(1.5%)、30日(1%)、6个月(0.5%)持有期限赎回费安排,旨在引导投资者长期投资。另外,惩罚性赎回费或影响保险、银行理财、投顾、FOF等机构调仓和再平衡安排,客观上或推动场内ETF发展。值得探讨的是C类份额未来如何处理。 3)压降销售服务费,持有一年后不得收取。对货基带来较大影响,或对部分以代销货基为主三方机构、及部分券商等带来一定影响。 4)机构客户代销固收及货币基金尾佣比例下调。机构投资者销售非权益类基金保有量尾佣比例由30%下降至15%,对部分以银行、三方为代表的机构代销业务带来较大影响。 5)推动机构直销业务发展。如基金公司直销不得收取认申购费和销售服务费、管理人及托管人接入直销服务平台等。 6)规范投顾业务双重收费。明确基金销售机构开展投顾业务时,不得对同一保有量重复收取客户维护费等。 风险分析:市场价格波动、企业盈利不确定、技术更新迭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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