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港证券-电力设备行业研究周报:“价格法”有望修订,助推高质量发展-250729
| 上传日期: |
2025/7/30 |
大小: |
857KB |
| 格式: |
pdf 共8页 |
来源: |
申港证券 |
| 评级: |
增持 |
作者: |
刘宁 |
| 行业名称: |
电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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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谈:“价格法”有望修订助推高质量发展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意见稿”中对以下内容做了修订: 细化不正当价格行为: 操纵市场:明确禁止相互串通操纵价格(第14条第1项)。 低价倾销:将原“低于成本倾销”扩展至强制其他经营者以低于成本价倾销(第14条第2项)。 哄抬价格:新增“无正当理由超出成本大幅涨价”作为哄抬价格的情形(第14条第3项)。 价格歧视:强调“同等交易条件”下的价格歧视禁止(第14条第5项)。 变相涨价:细化通过分解服务项目、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变相调整价格(第14条第6项)。 新增禁止行为:强制捆绑销售(第14条第8项);对场所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或限制交易条件(第14条第9项)。 技术滥用:明确禁止利用“数据、算法、技术规则”实施不正当价格行为(新增第二款)。 政府定价机制优化: 定价依据:需综合考虑社会平均成本、市场供求、社会承受能力,并明确差价机制(如购销、批零、地区、季节差价)(第21条)。 程序要求:制定政府定价时需开展成本监审、听取意见,并可通过听证会、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第22-23条)。 重要农产品价格支持: 新增条款:政府可在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过低时实施支持性价格政策(第29条)。 监管执法强化 检查权限:可进入营业场所检查、查询电子数据、银行资料,并开展成本调查(第34条)。 处罚标准:明码标价违法:最高罚款从5000元提升至5万元(第42条)。违法所得无法计算时,仍可处以罚款(第39、40条)。 此外,还作了个别文字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标志着中国价格监管体系进入新阶段,有望以法治化手段终结无序竞争,推动企业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跃升,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投资策略: 建议关注在光伏产业链中技术领先,成本优势较强的公司,比如通威股份。 风险提示: 政策推进不及预期、价格传导不及预期、海外贸易摩擦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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