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证券-美妆行业周报:化妆品线上新规加码,朗姿股份23Q1利润修复,看好线下复苏弹性-230408
| 上传日期: |
2023/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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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共21页 |
来源: |
上海证券 |
| 评级: |
增持 |
作者: |
彭毅,王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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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观点 本周KIKO发布2022年业绩公告,拜尔斯道夫、朗姿股份发布23Q1业绩预告。朗姿股份预计23Q1实现归母净利润3500万元-5250万元(22年同期9.25万元),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3400万元-5100万元(22年同期74.92万元)。拜尔斯道夫23Q1总销售额为24.82亿欧元,同增12.2%。消费品业务部门销售额20.57亿欧元,同增14.8%;德莎业务部门销售额为4.25亿欧元,同增0.9%。23Q1盈利主要得益于妮维雅业务和Derma德玛业务。由于23Q1良好业务表现,公司上调了23年度业绩预期,预计集团有机销售额增长在中高个位数范围内。KIKO 22年营收6.71亿欧元,同增42%,美国是22年业绩增长最快的地区,同增55%;抵消中国地区疫情影响后,亚洲地区业绩仍同增21%。 化妆品板块: 欧莱雅收购伊索,加码中国高端品类布局 4月4日,欧莱雅集团称将以25.25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74亿元)收购Natura&Co旗下有机护肤品牌伊索(Aesop),此次收购为23年开年以来行业内最大的品牌收购案,也是欧莱雅集团史上最大金额的收购。 迎合纯净美妆趋势,十年销售额增长超18倍。伊索是1987年创立的澳大利亚有机护肤品牌,总部位于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2012年,巴西美妆巨头Natura&Co收购Aesop的65%股份。2016年,Natura&Co完成对伊索100%股权的收购。Aesop的产品线涵盖头发护理、身体护理、手部护理、护肤品、香水以及家居用品,旗下产品多主打植萃成分,明星单品有香芹籽密集精华等。产品售价在60-1300元人民币不等,在全球拥有230多家商店和90家百货柜台,员工约2300名。产品理念主打纯净、无性别的以及极简的包装,在科学验证功效的基础上,选用优质的植物萃取和实验室成分,确保产品绝对安全,迎合纯净美妆流行概念。 10年内增长超18倍,门店扩张提速。22财年,母公司Natura集团净收入为363.50亿雷亚尔(约合人民币475亿),同降9.5%;净亏损28.60亿雷亚尔(约合人民币37亿),同降372.9%,而Aesop是Natura集团中唯一取得增长的品牌,22年净收入达到27.19亿雷亚尔(约合人民币37亿),同增4.6%,在全球范围内增加了25家商店和9家百货商店柜台,在所有地区整体实现了超过25%的同比增长,远超预期。2012-2022年,Aesop实现了从产品品类、分销渠道到销售总额的大幅跃升,总销售额从2800万美元增加到5.37亿美元,增长超18倍;门店和专柜总数从52个增加到395个;覆盖的地域市场从8个扩大到29个,在业绩数据及扩张速度都取得了亮眼成绩。 拓展高端细分市场,加码中国市场布局。近年,欧莱雅在科技、年轻化、数字化、功效领域不断收购和入股新兴品牌,而高档美妆部门的布局相对较为谨慎。通过收购在高端市场备受认可的伊索,有利于欧莱雅品牌矩阵的完善。22年欧莱雅高档化妆品部收入为146.38亿欧元(约合人民币1097亿元),同增18.6%,高端化妆品部门销售额占比集团收入第一。22年11月,Aesop在上海开设了中国内地第一家实体店,一个月后第二家门店便迅速开业。过去2年,欧莱雅集团也不断加码在中国市场的高端品类布局,21年9月,集团旗下华伦天奴彩妆,正式宣布进入中国内地市场;22年8月,集团旗下法国奢侈院线品牌Carita凯芮黛进入中国市场;9月,宣布对中国本土高端香水香氛品牌闻献DOCUMENTS进行少数股权投资,旗下Lelabo实验室香水中国内地首店也即将在上海开业。我们认为此次收购有利于集团补齐在中国市场的高端品牌矩阵,欧莱雅有望通过收购伊索扩大在该高端细分赛道的市场份额,推动集团整体高端产品线的拓展升级。 化妆品线上监管新规出台,进入更加严格监管时代 2023年3月31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公告,明确新规于23年9月1日起施行。之前发布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均对化妆品网络经营行为作出相关规定,此次发布的《办法》是对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管的新方法、新手段,是首部专门针对化妆品网络经营而出台的法规,推动化妆品网络经营合规化发展。 各方职责进一步明确,创造科学监管环境。在正式《办法》发布前,国家药监局于22年8月发布《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各大电商平台已经在陆续对化妆品的销售、商家自身经营标准以及后续推出的细致化平台规范有所落实,这也使得商家和平台能尽快适应精细化运营和差异化竞争阶段。此次《办法》对各方职责有了进一步明确规定,主要体现在4个方面:一是明确化妆品网络经营的监管对象和监管部门;二是明确平台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管理责任;三是明确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的法律义务;四是明确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管要求。其中,明确指出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的主体包括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经营化妆品的电子商务经营者。这意味着大到淘宝、京东平台,小到抖音小店等都在监管范围之内。新消费模式下,化妆品线上营销不断加码,《办法》出台有利于建立直播、社群、电商的科学交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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