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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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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共5页 |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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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王念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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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九洲投资,实际控制人由黄文枝变更为潘叶江。 内容: 实际控制人变更,股权集中度提升 黄文枝、邓新华将其持有的九洲投资14.9923%、6%的财产份额、何伯荣将其持有的奋进投资1.44%的财产份额转让给潘叶江,上述股份转让款合计1.64 亿元。转让细节如下:黄文枝将其持有的九洲投资14.9923%的财产份额转让给潘叶江,受让后潘叶江成为九洲投资的有限合伙人。九洲投资持有上市公司20.76%的股权,合计持有华帝股份74,513,788.8 股,该部分合伙财产份额相对应的华帝股份数量为11,171,330.76 股。转让对价按10 元/股计算,转让对价为111,713,307.60 元。 邓新华将其持有的九洲投资6%的财产份额转让给潘叶江,受让后潘叶江成为九洲投资的有限合伙人。九洲投资持有上市公司20.76%的股权,合计持有华帝股份74,513,788.8 股,该部分财产份额对应的华帝股份数量为4,470,827.33 股。转让对价按10 元/股计算,转让对价为44,708,273.30 元。 何伯荣将其持有的奋进投资1.44%的财产份额转让给潘叶江,奋进投资持有上市公司14.04%的股权,合计持有华帝股份50,400,000 股,该部分合伙财产份额对应的华帝股份数量为725,760 股。转让对价按9.94 元/股计算,转让对价为7,214,054 元。 转让前,实际控制人为黄文枝,通过持有26.9923%九州投资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5.60%的股权(同时还直接持有公司股权1.01%),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于潘叶江、潘权枝、潘锦枝、潘恒枝均为潘氏家族的亲属成员,若按其四位所持比例来计算,其合计持股比例已超过黄文枝。转让后,潘叶江持有九州投资20.9923%股权、持有奋进投资的比例提升至36.1111%,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9.43%,为新的实际控制人;潘氏家族的四位成员合计持股比例已达20.29%。公司股权集中度提升、控制权明确后,将有利于公司治理的改善,同时权责也更为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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